就因這1點,租個鋪子無法營業,損失20萬
家居
09-22
餐飲是經久不衰的行業,但是開餐飲也要注意各種風險,如政策風險等,下文以一個典型的老新聞為例。
黎先生髮現了個不錯的門面房,於是就把這家店盤了下來,打算做成燒烤店。
圖文無關
黎先生連租金和裝修,共計投入近20萬。前期也還順利,但在辦證的時候卻卡了殼,發現這家店辦不了營業執照。
黎先生就納悶兒了這家店面以前就是開餐館兒的呀,為啥以前能辦現在不能辦?
結果打聽明白後特別鬱悶,原來該省於2010年實施的《城鄉管理條例》規定凡房屋產權證上的用途明確為『住宅』的,一律不得核發營業執照。」而自己租的門面只是像店鋪而已,實質上是住宅。
以前能辦是因為那是在《條例》出台以前辦理的。
律師提醒:租鋪子開店一方面要先了解清楚該店面能否辦理相關證件,確保該處經營地址可以合法辦理相關證件。另一方面,在簽訂賃合同時,也可在合同中做好相關約定,切實保護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