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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塊和1000塊的風衣區別到底在哪裡




千百元系列終於更新了,這次我們聊聊風衣。正值換季衣櫃里怎能少一件厲害的風衣呢。但是,什麼樣的風衣才真物超所值呢?








面料



風衣之所以稱為風衣,是因為有防風防雨的功能,也就決定了它的面料與眾不同。一般來說風衣的面料有以下幾種:




表面塗層:(1-2k)


性價比高,功能性強,但不透氣







大部分風衣的面料,都是錦棉的內在,在外塗層尼龍或滌綸,才能達到放風防雨的效果。



最具代表性的大概就是Barbour ,它家主要生產塗蠟防雨外套,適應各種戶外環境,價格為1-2k。







這種蠟是 Barbour 自己生產的 Sylkoil ,上蠟之前先把固體蠟加熱到 90 度成為液體。上蠟的工作台要保持在 38 度,為了讓蠟能夠滲透到衣服的纖維里。







經過師傅的細緻的手工上蠟後,衣服的每一個邊邊角角都塗上後。在經過冷卻之後完成,達到防水的效果。




特殊棉布:(1-2w) 


功能性強,透氣性佳,但不抗皺








提到風衣就不得不提Burberry,它家最厲害的就是Gabardine(嘎巴甸)的布料。




1879年,英國裁縫師Thomas Burberry受牧羊者及農夫身上麻質罩衫的啟發,在紗線織成布料前做了防水處理,研發出一種斜紋防水面料:







這種面料的每1平方厘米由100根埃及棉紗交錯而成,這也是為何不用塗蠟就可以防雨防風,舒適透氣,並且看起來很硬挺。




但也不是所有Burberry風衣都是這個面料,只有在吊牌上有DK字樣的才是用Gabardine面料製成的,價格一般都在1w+。






其實,目前風衣面料主要分兩大類:天然面料和人工面料。天然面料的代表有純棉,亞麻和桑蠶絲三種。人工面料以混紡為主。




天然面料做出來的風衣一般質感都不會差,價格相對來說也會高一些。但,純棉面料不管原料和紡織工藝有多好,作為天然面料就是逃不了易皺的命運。







而單從實用性角度來說混紡面料確實更適合現代人穿著,抗皺性極佳可以機洗,Burberry Brit系列一般用的都是混紡面料。




缺點也很明顯,混紡面料衣物質感一般,不夠挺括充斥著濃濃的廉價感,這就是折扣店裡的Burberry跟Heritage或London系列的Gabardine面料風衣的差別。




其他面料:(1w+)




                   

伊麗莎白穿過好多次




Mackintosh在英國 1823 年創立,比 Burberry 還早 。創始人是一個化學家,率先開發出在兩層布料中加入橡膠做成防水外套,從而達到100% 防水的效果。




但是橡膠面料的外套存在味道刺鼻、材質過硬以及熱天不透氣等問題,Hancock 又開發出防水面料外套,慢慢演變成現代的風衣。







MACKINTOSH 不僅僅是個歷史悠久的老牌,更在時尚界被視為大師級品牌,與多個頂尖的時尚品牌如 Gucci、Hermès、Louis Vuitton、Liberty有過合作。




近期還跟火炸天的 Vetements 聯名,炒到了兩萬多一件,當然正常的風衣沒這麼貴,大概一萬左右。





考究細節





風衣的出現,本身就極有故事性。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為了使英國陸軍能適應陰雨的天氣,英國的衣料商人(也就是大名鼎鼎的Burberry),設計了供塹壕用的防水大衣:「塹壕服」(trench)。







當時,為了便於戰士們,設計師設計出一堆有的沒的的細節,也就逐漸形成了風衣最基本的特徵。







槍擋




最初設計時,它主要是作戰時用來墊槍,以減少槍械帶來的后座衝擊力。




肩章




最早是為了在軍隊中更好的區分等級,也方便把手套或者是其它需要隨身固定的物品有放置的位置。







領子




領後織物原為戰爭中的保護措施,可以卸下用於保護脖子。領扣金屬片,可以束緊脖領,保持風度與溫度。




領口有一個U型鉤,也是為了保暖還防風和防雨的需要,並且它可以幫助你把領子立起來。







袖搭




袖口搭扣,也是為了抗風,綁緊它以免風通過袖子灌進衣服。




D型環




腰帶上有個D型的環,這裡最早是掛軍事武器用的。







風暴覆




風衣背後的那一塊布叫做風暴覆,只要將腰帶紮起,這片布就能防止雨水沿著身體流遍全身。




開叉




風衣最底下的分叉,是為了方便人們騎馬和行軍跑步而設計的,同時也有更好的通氣,沒有悶熱感。








當時,如此講究細節的大衣僅限於男士穿著。後來,它也成為世界上第一套被女士採用的男裝女著的先鋒時裝。




當然,

以上提到的做作的部分現在已無任何實用價值,只作為細節(逼格)保留。





製作工藝







能把這些細節要都做到本身就不容易了。但是一些大牌卻能讓這些看似裝裝樣子的細節變成穿著更好看更顯身材的加分項。




一件經典的Burberry風衣由26塊大小不一的華達呢拼接裁剪而成。平均一件風衣的製作周期是3周。







僅僅是衣領車縫一項,工匠就需費時一年學習手工縫製,因為機器縫製難以產生貼合身體輪廓的效果。




要知道,領口處每一英寸(2.54厘米)就有11.5個針腳,整體衣領的純手工縫線超過180針。







領子內部的線都是工匠們手工縫製的,這樣寬窄不均勻,穿久了會更貼合身體輪廓,機器縫製的距離都一樣達不到這種效果。




而千元級的風衣是無法與之相比較的,大部分千元及以內的風衣都是高街品牌。







有的品牌

從設計師下單到出現賣場的周期(包含配送至全球的時間),只有短短的十二天。

哪有那麼多時間在乎這些細節?




工資更是少的嚇人,在著名的服裝加工國孟加拉國和柬埔寨,工廠工人不斷付出勞力,一天工作18小時僅賺3美元。因此,也就沒什麼匠人精神可言。





設計定位







風衣之所以經典,就在於任何年紀都能穿,但這也是最考驗設計師的地方。畢竟太過妖艷穿不久,太保守又不時髦,於是乎各種風格定位的品牌出現了。




醜醜的實穿


London Fog (1k-2k)







倫敦霧是個美國品牌,兩個英裔美國人在1922年創建於美國,曾經是美帝最大的軍服製造商,為海軍陸戰隊製作風雨衣,品質沒的說。




此外,「LONDON FOG」服裝面輔料由世界著名的3M公司提供,生產出全拉鏈可卸下的冬季保暖內膽和不脫落的滑輪拉扣。







LONDON FOG在美國可以說有較高的知名度,多屆美國總統也穿過。總統總是喜歡走親民路線,它家衣服也不貴,1K-2K就能拿下。




LONDON FOG的服裝

由於面料和款式很少變化和經營原因數年前一夜之間從美國市場消失。

很多消息也曾報道過他的破產,而後裊無音信。




經典的味道

Aquascutum (1w-)








比Aquascutum晚5年誕生的Burberry,裁縫、商人約翰·愛默里在倫敦攝政街開了一家高級服裝店,這家店就是Aquascutum(雅格獅丹)的前身。




1853年約翰發明防水羊毛,他把這個技術註冊了專利,並且改了店名為Aquascutum。「Aquascutum」,屬於拉丁語,意思是「防水」。(價格在萬元以內)







後來Aquascutum幾經易手,關了有歷史代表性的攝政街100號旗艦店,去亞洲市場尋找續命的救生繩。面料和歷史都很牛掰,為何淪落到這種地步呢?




去他家官網看看衣服的款式大概就知道原因了,這麼多年的樣式基本沒有變過。前段時間,它家也想拉攏一下年輕人,與supreme推出了聯名款。







只不過這些經典元素和時尚潮牌結合,有些尷尬

,買它家衣服的大概不知道supreme是個什麼鬼;supreme的腦殘粉也許還有些嫌棄如此老土的款式吧。




老少咸宜男女通吃


Burberry (1-2w)









講到這就不得不森蝶的校友,Burberry的創意總監Christopher Bailey(容我得瑟一下)。 Bailey的母親是一名百貨陳列師父親木匠,很多媒體報道為屌絲出身也不為過。




但讀書時的Bailey就有極高的設計水平各種拿獎學金,還被當時美國三大設計師之一的Donna Karan看上。畢業後順理成章的去紐約成了Donna的小跟班。







在Donna Karan的兩年間混的如魚得水,之後Bailey又被時任Gucci創意總監的Tom Ford相中,做了六年的Gucci高級女裝設計師。




終於在2001,貝利開始了與Burberry的緣分,時任Burberry CEO的Rose Marie Bravo邀請他來英國工作。他這一來讓這個百年歷史品牌一下子年輕了起來:




1


減少經典格紋







在00年代初,Burberry的經典格紋元素成為「Chav」們的制服,他們喜歡從頭到腳穿著Burberry格紋產品,從而讓英倫老牌的形象也跟著一跌再跌。




覺得雖然Burberry的經典元素遭濫用,但是在品牌的核心,

B

ailey先是去掉了Buberry產品中90%的格紋元素,讓大牌擺脫土暴發戶的固有印象。




2


代言人







之後又請來凱特-莫斯、艾瑪-沃特森、羅茜·漢丁頓-惠特莉等出鏡品牌大片,這個下部分會詳細講。




3


高科技







Burberry推出了首個「即看即買」秀——2016秋冬時裝周。See Now Buy Now 這個時尚界一大巨變,Christopher Bailey 不怕做領頭羊。




這位讓Burberry起死回生的設計師,當然拿獎也拿到手軟。Bailey曾四度獲得英國時尚大獎,並斬獲「時尚界奧斯卡」CFDA的最佳國際設計師大獎、還有英女王授予的MBE勳章等等。







多年前,《福布斯》雜誌曾根據媒體曝光率而評選出「最具影響力的設計師」的名單里,他名列榜首,第二名是Manolo Blahnik,第三名才輪到Dolce & Gabbana。




這也難怪

他成為首位出任奢侈品品牌CEO的設計師

,雖然現在也回歸設計本身,可見品牌對他的認可程度。





彩蛋







顏值高又有才,Bailey的魅力可見一斑,然而讓人唏噓的是,他卻曾經歷一段痛徹心扉的戀情。




Bailey曾與Miu Miu的創意總監Geert Cloet相愛,然而2005年, Cloet因患腦癌去世,用情至深的Bailey還因此患上心臟病。







直到2009年,他遇到了現在的男友——英國男演員Simon Woods(之前還有過女朋友),才重新找到生活的樂趣。




2012年,他們走進婚姻殿堂,後來領養了一個女兒!我也只能默默的感慨一下,顏值高又有才的果然都要跟我們搶男人...





宣傳套路









最後說說,明星帶貨這件事。今年中國明星扎堆代言國際大牌,用明星的影響力來推廣自家衣服這事,風衣大牌們早就爭先恐後的做過了。




LONDON FOG


電影+超模 (1-2k)








雖然這個牌子現在不咋樣了,當年也是厲害的很!《魂斷藍橋》中Robert Taylor在橋頭的經典動作就植入了它家的風衣。




《X檔案》劇中的福克斯探員扮演者David William還為LONDON FOG拍攝了一組大片。







當然拍片這事模特更擅長,但老牌LONDON FOG卻對維秘超模情有獨鍾,也是費解。




Gisele Bündchen一直是超模陣容中的不老神話,2009-2010季,懷孕的她,依然應邀為LONDON FOG 秋冬系列代言,尺度大膽。







同樣來自巴西的「維密天使」——超模Alessandra Ambrosio,2012年,她和女兒共同出鏡,為倫敦霧代言。




Aquascutum

皇室+政客+電影 (1w-)









相比較而言,Aquascutum的品牌形象塑造方面就很沉穩。它家很早就被英國國王愛德華七世寵幸,經常在外出的時候穿著它家的外套。







並且從1897年起,就多次獲得英國皇家認證。很多英國政客很喜歡特喜歡穿它家風衣,丘吉爾和撒切爾夫人都沒少穿。




1996年的美國亞特蘭大奧運會上,Aquascutum還被選為英國代表團的官方制服。當時,這可是很有國寶的意思!




電影方面當然也不落下,《北非諜影》的男主角Humphrey Bogart在影片里,穿的就是Aquascutum家的風衣。




而Aquascutum在《柏林葬禮》電影中,為Michael Caine 設計的經典風衣FILEY RAINCOAT,現在還在熱賣,真的太經典。  




Burberry


來者不拒(1-2w)








Burberry在品牌宣傳上真正體現奢侈品老牌的精神,只要是符合品牌形象的,全方位發力。




據說當年愛德華七世命令他的侍從把這種風衣給他的時候,總是習慣說「Give Me My Burberry」,後來人們紛紛記住了Burberry。




1910年,穿著Burberry產品的挪威探險家,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登陸南極的人。他離開南極時留下了一個Burberry Gabardine的帳篷。







1919年,穿著Burberry的飛行服的Sir John Alcock和Arthur Brown在71小時內首次橫跨大西洋,創下了直航飛行記錄。




Sir John Alcock寫信致謝Burberry先生:「雖然時常身處雲霧中和雨中,中間還下雨,但我仍然感到溫暖、乾爽及舒適。」就說公關的厲不厲害!







Burberry也得到過英國王室的御用勳章。分別是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和威爾士親王查爾斯王子頒授的皇家御用徽章。




1983年,查爾斯王儲和黛安娜王妃在加拿大Nova Scotia省度假的時候,雙雙穿了Burberry。 







今年凱特王妃上雜誌封面照上的風衣外套,也是Burberry。總之,Burberry是經典風衣里,走向世界,並且出鏡率最高的品牌了。




電影方面,更是塑造了不少經典,當年在《蒂凡尼的早餐》中,奧黛麗赫本就有好幾個鏡頭都穿了Burberry風衣。




至於明星露出,只能說幾乎每個明星的衣櫃里都缺不了一件Burberry。







Burberry從09年請艾瑪·沃特森做代言的時候,大概就看出它家年輕化的決心了。前有貝克漢姆家的二兒子羅密歐做代言,代表純正英倫范兒。  




後在亞洲市場,選了吳亦凡這樣的最紅小鮮肉,出任品牌全新代言人,順帶還走了場秀。並且眼光獨特的看上了最近人氣大漲的周冬雨,隨隨便便上頭條。







時尚教主 Nina Garcia 都說過:每次看那些黑白電影的時候,我的眼裡只有那件風衣,我甚至不希望電影里出現她們脫下風衣的鏡頭。







風衣似乎與生俱來就帶著故事和情緒。她不光經典好看,還很有態度。至今的時裝周街拍都少不了它的倩影。







至於搭配,Tom Ford 曾說過,

繫上腰帶且真空打底是穿風衣的點睛之筆

,有沒有開啟你的新世界大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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