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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甘冒責難風險,計劃對互聯網巨頭加稅

歐盟委員會周四表示,可能會在沒有美國和其他富裕國家支持的情況下,計劃實施稅收改革,以加大對互聯網巨頭的徵稅力度。

對於歐盟來說,長期無法對谷歌,Facebook等互聯網公司徵收公平合理的稅費是個大問題,這些互聯網公司在其他發達國家繳納的稅款幾乎是歐盟的2倍。

為了防止部分歐盟國家阻止稅改,如擁有許多外國互聯網公司進駐的愛爾蘭或盧森堡,委員會還提出使用鮮為人知的歐盟規則,以防止各國否決稅務決定。歐盟通常在28名成員的一致支持下才會決定稅收問題。

歐盟委員會在周四提出了三種針對互聯網公司的稅收方案,均可以讓歐盟及歐盟國家快速做出增稅的決定。其中一個改變是對互聯網公司的營業額徵稅,而不是利潤。第二個改變是對互聯網公司的廣告徵稅,最後一個是對互聯網公司徵收預扣稅。

從長遠來看,歐盟想要改變現有的稅收制度,以確保在特定國家對那些用有大量業務但沒有實體存在的互聯網公司納足稅,而不是允許他們將利潤重新轉向更低稅率的司法管轄區。

歐盟的首選方案是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達成一系列協議,以獲得他們對互聯網巨頭增稅的支持。

但是,歐盟委員會副主席Valdis Dombrovskis在布魯塞爾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歐盟必須準備好在事態進展緩慢的情況下採取行動,這意味著稅改的立法提議可能會在明年春天舉行。」

這樣的舉動可能會引起互聯網巨頭所在國的不滿,如美國及日本。

歐盟委員會在一份文件中列出了部分支付過低稅率的互聯網公司,其中包括互聯網零售巨頭亞馬遜、社交媒體巨頭Facebook、 Netflix及Airbnb等。

在報告中,歐盟委員會強調,在歐盟採取的單方面舉措需要認真評估,以確保它們符合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則。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CCA)稅務主管Chas Roy-Chowdhury表示:「我們必須提醒歐盟單方面採取措施可能會有雙重徵稅的風險。」

在今年12月份之前,歐盟首先必須在28個成員國之間達成協議。有些國家已經表示反對這個稅改,特別是在沒有全球性的交易決定的大前提下。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歐盟委員會表示,根據歐盟條約,在市場發生扭曲這種情況下,歐盟有權就是否剝奪歐盟國家對稅收問題的否決權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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