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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美國將越來越難,律師分析綠卡、H1B、90日入境新規

最近幾個月,在移民領域從業的律師顧問也好,正在辦理各類簽證的申請者也好,無一不感到「行業凜冬悄然而至」的緊迫感和無所適從。究竟政策在如何變化,日後趨勢走向何方,很難看到一幅具體景象,以致應對工作茫然無緒。筆者在此著重分析近日一些政策的變化,並探討可能的應對,希望給讀者提供些許有用的信息。

第一個引人注目的變化是移民局8月28日出台的 「綠卡申請面試將擴展到職業移民及難民親屬類別」(USCIS to Expand In-Person Interview Requirements for Certain Permanent Residency Applicants,Release Date: Aug. 28, 2017)。職業移民與難民親屬這兩種類別以往是不需要進行面試就能取得綠卡的,新政策把這兩類申請者歸為需要 「親自面試」的類別,最重要的原因恐怕是移民局開始對這兩類申請者的資格和所提供的信息產生了懷疑。根據移民局代理局長 James W. McCament 的解釋,政策的變化是為了 「維護和加強移民系統的誠信原則」 ( 「This change reflects the Administration』s commitment to upholding and strengthening the integrity of our nation』s immigration system」 ),而且這一變化還會延伸至其他類別的申請。

可以想像,當越來越多的移民類別需要申請者親自面試,那麼已經飽受僱員短缺的移民局將會面臨怎樣的重負;對申請者而言,特別是已經因為排期而苦等多年的EB-2, EB-3類別的中國申請者,越發冗長的移民程序將會使等待變得愈加漫漫無期。

移民局代理局長 James W. McCament 接受訪問

第二個變化主要影響的是今年第一次申請工作簽證H-1B的公司和僱員。今年移民局發放的 「要求補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 簡稱RFE)被移民律師們詬病為「全方位不遺餘力蠻不講理地打擊申請者」,為什麼有此一說呢?因為大部分接到RFE的僱主都被要求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他們所支持的僱員滿足 「職位專業性」 這一基本要求,不然就需要重新提供更高工資的 「勞工證申請」。

這是移民局一次無預警地改變工簽申請者的工資和職務要求,筆者也曾經在H-1B回執發放初期撰文分析了這一現象,並提供了應對的策略 。今年RFE影響的工種之廣讓人乍舌,以往傳統的H-1B工種例如 「工程師」,「會計師」 及 「建築師」 這幾類,一望便知是符合 「職位專業性」 要求的行業,如今也不能獨善其身,同樣被要求補件。因為移民局的 「蠻不講理」,「全美移民律師協會(AILA)」 正在大量搜集案例,準備和移民局展開一場大辯論。只是無論結果如何,今年的申請批准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拖延。

第三個變化出現在9月1日美國國務院出台的 「案件審理指南」 中,大家可能已經了解,在簽證面試或者在美國境內申請轉變身份或者永久居留權時,假如美國政府認為申請人作出了「不實陳述」,那麼後果將非常嚴重,申請人甚至有可能被永久拒絕入境。但是以往對於什麼是 「不實陳述」 有比較狹義的解釋,而且當申請者提供了 「不符事實的材料 」 時也會區分材料內容是否具備 「實質性」 。9月1日的指南則對 「不實陳述」 有了更嚴厲的規定,最為突出的例子是,持旅遊或學生等不允許有移民傾向的非移民簽證入境的申請者,假如入境90天之內通過與美國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結婚的方式申請綠卡,這種行為也可能構成入境意圖為 「不實陳述」 。

更讓人擔心的是,指南沒有說明這項新規定會不會對已經遞交的綠卡申請者造成影響;此外,即使非移民簽證持有人在入境90天後申請綠卡,移民局也會要求申請者提供讓人信服的證據支持申請者為何改變了 「入境意圖」。根據這一新規定,持旅遊簽證或者學生簽證,甚至是通過 「簽證豁免」 入境的外國公民,入境90天之內避免不要申請綠卡;90天以後,要提供完整的證據鏈支持自己申請綠卡。

總體而言,美國移民政策是在全面縮緊,但新政策的出台也往往是政治博弈的結果。筆者希望幫助讀者們通過了解立法意圖來更好地組織申請材料,同時也歡迎大家留言提問,我們可以一起探討可能的應對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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