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兒判給她媽,每月我打3000撫養費,聽女兒一句話我爆打前妻
育兒
09-22
我跟媳婦是通過相親認識的,那時候的她純樸可愛,因為這一點深深的吸引了我,所以我們倆順利額結婚了。
結婚沒多久,她就懷孕了,生下一個可愛的女兒。我和她都很開心幸福憧憬著未來三個人的幸福生活。可是等著孩子慢慢長大,媳婦的脾氣可是大變,因為她生了孩子就再也沒有去上班,整天在家帶孩子,三天兩頭得都去逛街買衣服,還給岳母家偷偷的拿錢,可是為了孩子我一忍再忍沒有跟她計較,只是希望她能夠好好的帶孩子。
後來卻愈演愈烈,有時候我下班回家看到孩子餓的哇哇哭,她也不管不問只是在一旁聊微信。為了這事我沒少給她吵架。後來,我就勸她出去找個工作,讓我媽過來幫忙給她帶孩子,她非但不答應,而且還罵我欺負她嫌棄她在家吃閑飯。
等到孩子上了幼兒園,她竟然開始跟網友去見面了,終於被我抓住一次她出軌的證據,我再也不能忍受了,所以跟法院提出了離婚,因為孩子當時太小就把孩子判給了她,雖然我不願意這樣可是她卻堅持要孩子。
離婚以後,我每個月給孩子3000塊錢的撫養費,沒到周末都帶著孩子出去玩,可是那天孩子跟我說的一番話徹底把我惹怒了,孩子說媽媽整天帶不同的叔叔回家睡覺,他們晚上好吵的我睡不著,而且有的叔叔還要抱我!
聽到孩子稚嫩的聲音,我再也不能忍受了,我當天晚上就把我前妻暴打一頓,現在已經跟法院上訴要奪回孩子的撫養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