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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金磚國家科技和創新框架計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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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金磚國家科技和創新框架

計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

一、項目說明

根據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MOST)、巴西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委員會(CNPq)、俄羅斯小型創新企業支持基金會(FASIE)、俄羅斯科學與教育部(MON)、俄羅斯基礎研究基金會(RFBR)、印度科學技術部(DST)、南非科學技術部(DST)、南非國家研究基金會(NRF)等科研資助機構在金磚國家科技和創新框架計劃(BRICS STI Framework Programme)下達成的開展聯合資助合作研究項目的協議,各方將於2017年共同資助各國科學家在以下六個領域開展合作:

1、自然災害預防與監測(Prevention and monitoring of natural disasters);

2、水資源及污染處理(Water resources and pollution treatment);

3、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能源效率(New and renewable energy, and energy efficiency);

4、生物科技及生物醫學(包括人類健康及神經科學)(Biotechnology and biomedicine including human health and neuroscience);

5、信息科技及高性能計算(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and high performance computing);

6、材料科學(包括納米技術)(Material science including nanotechnology);

項目申請應由上述參與國中至少三國科學家作為合作者聯合撰寫,其中一人作為主申請人(Leading Principal Investigator, LPI)負責與項目徵集辦公室的聯絡及向http://ams.rfbr.ru/BRICS申報系統提交項目英文申請書。各國資助機構負責資助本國科學家開展合作研究。

詳情見英文徵集指南:http://brics-sti.org/index.php?p=new/15。

二、2017年項目徵集說明

(一)資助領域及說明

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徵集合作領域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水資源及污染處理(Water resources and pollution treatment),申請代碼:E08、E09;

2、生物技術及生物醫學(包括人類健康及神經科學)(Biotechnology and biomedicine including human health and neuroscience),申請代碼:H10、H16、H18、H30;

3、材料科學(包括納米技術)(Material science including nanotechnology),申請代碼:E01、E02、E03。

每個領域的具體內容請參見英文徵集指南:http://brics-sti.org/index.php?p=new/15。

請注意,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二)資助經費及說明

NSFC 2017年將資助的合作研究項目數為20項左右,將為中方科學家提供每項200萬元直接費用的經費資助(請注意:直接費用大於200萬元的申請將不予受理),實施周期為3年(2018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資助經費包括研究經費、國際合作交流經費以及召開小型學術研討會所需的經費。

三、申請資格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科學基金項目;

(三)各方科學家之間應當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充分體現強強合作,優勢互補。

(四)關於申請資格的詳細說明請見《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限項規定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包括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以下簡稱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和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金磚國家科技和創新框架計劃合作研究項目」屬於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申請時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二)上年度獲得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金磚國家科技和創新框架計劃合作研究項目」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3項的查重範圍。

五、提交申請書要求

中方申請人須與本輪徵集參與國中的至少2國科學家合作,聯合撰寫英文申請書。由主申請人(LPI)登陸本輪徵集的網路申報系統(http://ams.rfbr.ru/BRICS)於莫斯科時間2017年11月28日下午17時前提交英文申請書。

除此以外,中方申請人還須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提交一份中文申請書。為使申報工作順利進行,中方申請人請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路系統(//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點擊「合作研究(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BRICS(國際組織)」,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依託在研基金項目的批准號,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二)請將與外方合作者共同填寫並已經於莫斯科時間2017年11月28日下午17時前向http://ams.rfbr.ru/BRICS申報系統提交了的英文申請書上傳添加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提交。無此英文材料附件的中方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報送材料:中方申請人在線填寫提交完畢後,需列印一套ISIS科學基金網路系統生成的帶有科學部受理號的紙質中文申請書,經本人簽字並加蓋依託單位公章後,連同附件一併寄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101房間,郵編100085,電話:010-62328591),亞非與國際組織處不直接接收項目申請材料。電子版申請書及其附件須經依託單位科研處登陸ISIS系統審核確認後提交。

申請人必須保證在線提交申請材料的電子版和紙質版的一致性、完備性。若出現申請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不一致,或申請材料不完整,簽字蓋章手續不完備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將不予受理。

(四)受理時間:ISIS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17年9月22日至11月30日下午16時;紙質材料集中接收期為2017年11月27日至11月30日下午16時,紙質材料的郵寄以郵戳為準。

來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檢校:李建榮

審核:韓士德

編輯:王郁

來源:銳動源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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