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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論》方用藥劑量古今折算及配伍比例的研究

仲景方源自東漢張仲景所著《傷寒論》、《金匱要略》,因其組方謹嚴,用藥精專,療效卓著,被後世醫家奉為圭臬,譽為經方,迄今仍廣為慣用。但東漢迄今已有1800餘年,其所用漢製藥物度量衡量制與現代的度量衡制存在很大差異,同一方中常出現不同計量單位,部分藥物的品種、產地、炮製法亦與現代藥物有一定的出入。雖然後世學者對仲景方藥物劑量古今折算進行諸多的探討研究,但是,無論是古今折算還是配伍比例至今都未有定論,成為制約經方標準化的一大障礙。有鑒於此,全面系統地開展仲景方藥物劑量古今折算和配伍比例標準研究實屬必要。

一、《傷寒論》方中所涉及的度量衡古今折算標準研究

度量衡一詞最早可見於《尚書·舜典》:「同律度量衡。」度量衡即為長度、容量、與權衡的簡稱,當然還包含相關器具、單位及有關制度。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曾強制統一度量衡,但相關制度在秦時並未形成系統,直至漢代才初步成型。也就是說漢代是我國傳統計量制度的理論成型時期。《傷寒論》成書於東漢末年,其書中所涉及的度量衡均為漢制。故研究《傷寒論》方中所涉及的度量衡古今折算標準主要以漢代標準和現代標準的折算為主。

1.長度漢今折算標準

漢代長度制明確記載於《漢書·律曆志·審度篇》:「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長短也。本起黃鐘之長。以於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廣之,九十分黃鐘之長,一為一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丈,十丈為引而五度審矣。其法用銅,高一寸、廣二寸,長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用竹為引,高一分,廣六分,長十丈……」,可見漢代官方明確規定的五個長度單位為分、寸、尺、丈、引,且各級之間均為十進位,與《說文解字》中解釋寸字:「十分也」,尺字:「十寸也」說法一致。幾千年來,朝代迭更,每個單位的量值存在增減,但分、寸、尺、丈之間的十進位關係卻未有更改,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實施以後,才被米制所取代。也就是說,漢代的長度單位製為:10分等於1寸,10寸等於1尺,10尺等於1丈,10丈等於1引。

迄今出土的東漢尺數量眾多,因此我們可採取文物實測的方法來獲得東漢的長度量值。目前有資可查的東漢尺共有85支,其中有銅尺57支,骨尺25支,還有玉尺和木尺數支。有意思的是,這些尺材質不同,長度也不是完全一致。從掌握的資料來看,我們尚無法確定將哪一把尺作為標準,因為其中任何一把都有可能是過去的標準尺,只不過由於時代久遠,氧化或損壞等因素而導致目前的差異。

我們認為,在此引入統計學工具可以幫助我們得出較為科學的結論。從這85支尺所測數據中可以得出,1尺的量值分布於20.5~24.7厘米之間,其中65支在23~23.6厘米之間,更有40支在23~23.3厘米之間。利用頻數分布直方圖以.03厘米為組距分組,對東漢的85支尺的量值進行統計,從中可得出東漢一尺的單位值主要分布在23~23.6厘米之間。再進一步以頻數值為權、以0.1厘米為分段組距,將此85支尺做加權平均值統計,可得出東漢1尺加權頻數平均值為23.2厘米。這是我們目前可以得出的結論。

2.容量漢今折算標準

比較固定的專用量器最早出現在戰國後期,但相關制度也是直至漢代才趨於完備。《漢書·律曆志·嘉量篇》雲:「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合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說明漢代容量亦是龠、合、升、斗、斛的五量制,其中合、升、斗、斛之間亦是十進位。當然,除此五量之外,龠以下還有「撮」和「圭」兩個小單位。《漢書·律曆志》雲:「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應劭曰:」四圭曰撮。」孟康曰:「六十四黍為圭。」不難看出,漢代的容童單位製為:4圭=1撮,5撮=1龠,2龠=1合,10合=1升,10升=1斗,10斗=1斛(石)。

漢代專用量器共有70餘件,通過實測,1升基本為200毫升。西漢標有稱值刻銘的黽池宮銅升、上林共府銅量、平都銅橢量、尚方銅橢量經實測後,摺合1升值分別為198毫升、200毫升、194毫升、204毫升,平均約為200毫升。新莽時期劉欲依據「810立方分為1龠(2龠1合),容黍1200顆黍,重12銖」設計的「新莽銅嘉量」,融龠、合、升、斗、斛五個獨立的量器於一體,通過對各部位進行實測可得出1升亦為200毫升。東漢時期,出土量器數量較多,其中「大司農」頒發的5件量器製作精美且有刻銘,屬國家級標準器,因此完全可以將其做為考證東漢容量值的依據。1953年甘肅省古浪縣出土的「建武大司農銅斛」實測19600毫升;1989年山東省嘉祥縣出土的「永平大司農銅斗」實測容量為2000毫升;現藏於上海博物館的東漢「光和大司農銅斛」和「元初大司農銅斗」實測四容量分別為20400毫升和1970毫升;現藏於南京博物院的東漢「永平大司農銅合」實測容量為20毫升。根據以上文物實測,可以得出每昇平均為199.4毫升,考慮誤差因素,可以將東漢每升釐定為200毫升。因此,我們得出結論,東漢的容量單位值與西漢、新莽時期基本一致,每升可定為200毫升。

3.衡量漢今折算標準

漢代衡量單位制可見多處文獻記載。《漢書·律曆志》雲:「權者,銖、兩、斤、鈞、石也,所以稱物平施知輕重也。……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說明漢代衡量亦是銖、兩、斤、鈞、石的五量制,不過各級之間並非十進位,所描述的進位制與同時期劉向《說苑》及劉安《淮南子》相一致,即24銖為1兩,16兩為1斤,30斤為1鈞,4鈞為1石。值得注意的是,關於每一級單位的具體量值一直分歧較大。

現存的西漢銅質權4件,其中3件銅權自銘「斤十兩」,折算後1斤分別為244克、246克、248克;第四件自銘「武庫一斤」的銅權實測為252克;另在江蘇盱眙出土的8件西漢金幣,折算後1斤在250克左右,陝西出土的4件金幣則每斤253克;可見西漢1斤為250克,基本沿承秦制。新莽時期重量值則較西漢有下降,對重「二鈞」的新莽銅嘉量進行實測可以得出1斤摺合224克;對10枚新莽銅環權進行實測,其加權平均值為246.4克。

到東漢時期,重量單位值釐定方法相對較多,有權衡器、貨幣、累黍、水、黃金等法。迄今出土的東漢權器共有39件,最為典型的為現藏於中國歷史博物館的東漢末「光和大司農銅權」,重2996克,儘管未銘刻秤值,但從相關文獻推斷可能為當時的十二斤、十三斤、十四斤權,若按此折算則每斤分別合250克、230克、214克。如果將所有的39件權器折算成東漢一斤後,其數值分布在201~271.6克之間。我們同樣採用頻數分布直方圖對其進行統計,可知其中大部分分布在220~260克之間。進一步以5克為分段組距、以頻數值為權對其進行加權平均值統計,可以得出加權平均值為234.57±18.85克。

《漢書·律曆志》載以累黍之法釐定度量衡,通過黃鐘把律管與度量衡三種標準量互相聯繫起來。具體做法為,黃鐘管長9寸,可橫向排列90粒黍,也就是說10粒黍為1寸,100粒合之1尺,律管容器為810立方分,可容1200黍、容量為1龠、重為12銖。丘光明選黑黍、黃黍、紅黍以累黍法進行實測,其結果1兩在10.66~20.32克之間,平均值一兩為15.49克。

另有吳大澄以新莽貨幣校得新莽1兩為13.674644克;章太炎考證王莽貨泉為11.36904克,王莽貨布二十五銖為16.47168克,漢五銖錢為14.3232克,武帝三銖為18.6989克:柯雪帆亦提出根據古代貨幣來考證漢錢。

水密度法和黃金密度法更是文獻記載中釐定衡量的關鍵依據。《後漢書·禮儀志》雲:「或度晷景,權水輕重,水一升,冬重十三兩……」,而前述東漢1升為200毫升,純水的密度1克/毫升,由此可知,東漢1兩合為200÷13=15.38(克),進而由16兩為1斤得出東漢1斤合246克。水的密度相對較為穩定,因此該法對我們得出結論至為關鍵。同理,從黃金密度法來考證,可得漢1斤為239.79克≈240克,1兩=14.98克≈15克。

綜上所述,以上各法考證的東漢1斤的重量值在220~250克之間,1兩則13.75~15.6克之間。考證方法繁雜但有優劣之分。文物考證銅權性質穩定但樣本量較少,銖權數量豐富受損壞、腐蝕、氧化等因素干擾,導致結論分歧較大;累黍考證則受黍米的品種、級別影響,結論也差別較大;漢錢易鏽蝕磨損,誤差大而可重複性小。相較而言,水和黃金的密度極為穩定,故我們認為,考證東漢重量應以水密度法和黃金密度法為參考依據。據此,東漢1斤為240克,1兩為15克。

《傷寒論》方用藥劑量古今折算及配伍比例的研究

二、《傷寒論》中特殊計量單位藥物的劑量標準研究

衡量漢今折算標準是《傷寒論》用藥劑量古今折算的最重要依據,大量以斤、兩、銖等重量單位計量者均可據此得出其現代劑量標準,但是僅僅如此並不能完成《傷寒論》用藥的所有劑量標準,這是由《傷寒論》用藥計量單位的多樣性決定的。因為《傷寒論》方中藥物存在不少除衡量之外的特殊計量單位,例如以長度單位尺來計量厚朴,以容量單位升來計量麥冬、赤小豆,還有以雞子大、博碁子大來模糊描述石膏和大黃的用量,更有以枚、把、莖等個數單位來計量烏梅、竹葉和蔥白等藥物。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尚需對這些特殊劑量的藥物進行實測,以實現從特殊劑量向標準衡量的科學換算。

不難理解,系統回顧文獻、明確《傷寒論》中特殊劑量藥物的品種、產地和炮製法是進行藥物實測的關鍵前提。據此,我們可以選擇與漢代產地相同或相近的、同種屬的、炮製方法相同的藥材。當然,若無法選取到與漢代產地和品種相同或相近的藥材,則以張仲景的故鄉河南南陽或附近的相同相近的藥材代替。再不然,如果前兩者的藥材都無法獲取,則以現代藥典為準選取現代道地藥材進行實物測量。

1.以體積為計量單位的藥物劑量標準研究

《傷寒論》中以體積為計量單位的藥物有半夏、杏仁、粳米、豆豉、芒硝、五味子、火麻仁、吳茱萸、赤小豆、葶藶子、麥門冬、膠飴等。

現以半夏為例,概述研究方法如下。《傷寒論》中半夏劑量多為半升,根據上述研究,東漢1升為200毫升,因此我們需要實測100毫升半夏的重量。

《本經》載半夏:「味辛,平。主治傷寒寒熱,心下堅,下氣,喉咽腫痛,頭眩,胸脹,咳逆,腸鳴,止汗。一名地文,一名水玉。」清代黃奭所輯《本經》載錄魏晉時期藥學著作《吳普本草》對半夏的描述:「生微邱,或生野中,葉三三相偶,二月始生,白華圓上」,所言與今用天南科星植物半夏(Pinellia ternata)特點相符,由此可見魏晉時期所用半夏與今相近。因此我們將實測半夏確定為今用半夏——天南星科植物Pinellia ternata(thunb) Breit的乾燥根莖。

關於半夏的產地《本經》雲「生槐里川穀」,槐里即今陝西興平縣東南。不過,如今陝西半夏已不可得,而位於四川東北部的南充縣毗鄰陝西南部,且現今的道地半夏即為川半夏,故選取四川南充野生半夏為實測藥材。同時,《傷寒論》雲:「湯洗十數度,令水清滑盡」,可知方中半夏必為生用,只有生半夏才需「湯洗」,因此對生半夏進行實測。實測3次,取其平均值,可以得出100毫升半夏為61.285克。

其他以體積為計量單位的藥物測量與此相同。

2.以個數為計量單位藥物的劑量標準研究

《傷寒論》中以枚、個等個數為計量單位的藥物有附子、枳實、梔子、杏仁、桃仁、烏梅、栝蔞實、水蛭、虻蟲等。現以附子為例,概述研究方法如下。

漢代武威醫簡(漢代早期,公元1世紀左右)對附子就有所記載,當然其中還包括「烏喙」「天雄」。附子、側子、天雄皆為烏頭的附生者,因大小不同、附生的位置不同而名稱不同,但四者皆屬同一植物藥材。《證類本草》載錄《本草圖經》雲:「然四品都是一種所產,其種出於龍州……其苗高三、四尺以來,莖作四棱,葉如艾,花紫碧色,作穗,實小紫黑色,如桑椹。」《本草綱目》也對其進行描述:「其莖類野艾而澤,其葉類地麻而厚。其花紫瓣黃蕤,長苞而圓。七月采者,謂之早水,拳縮而小,蓋未長成也。九月采者乃佳。其品凡七,本同而末異。」同時,從《本草圖經》龍州烏頭、《本草綱目》烏頭和附子、《中華本草》川烏的附圖可以看出,古代附子的藥材來源應當與現代一致,皆為毛茛科烏頭Aconitum carmichaeli Debx的子根。

《本經》載附子「生犍為山谷。」《新修本草》雲「生犍為山谷及廣漢。」《證類本草》載錄《本草圖經》雲「其種出於龍州。」《本草綱目》雲:「惟赤水、廉水、昌明、會昌四鄉產附子,而赤水為多」。犍為、廣漢、龍州、綿州彰明縣均為現今四川綿陽、江油一帶,可見古代傳統附子產區與現今附子道地產地一致。本研究選取四川江油產生附子,選取其中的8枚進行實測,取其平均值得出生附子1枚重量為15.03克。

其他以個數為計量單位的藥物測量與此相同。

《傷寒論》方用藥劑量古今折算及配伍比例的研究

3.以長度為計量單位藥物的劑量標準研究

《傷寒論》麻子仁丸中厚朴以長度單位「一尺」計。厚朴在《本經》中被列為中品:「味苦,溫。主中風、傷寒、頭痛、寒熱,驚悸氣,血痹死肌,去三蟲。」《證類本草》引《本草經集注》:「極厚、肉紫色為好,殼薄而白者不佳。用之削去上甲錯皮」,所描述已非常接近現代四川、湖北出產的紫色而油潤的厚朴。現代道地川朴為木蘭科厚朴Magnolia officinalis var. bilobaRehd.etWils.,落葉喬木,葉大型,先端鈍圓或具極短尖頭,川朴皮糙肉細,皮肉分清而起霜,油足香濃。而現代道地厚朴中的溫朴與川朴有所區別,為凹葉厚朴,葉片先端凹陷,形成二圓裂,皮細肉糙而乾燥,二者顯然不同。

《本經校注》雲厚朴:「生交址。」交址即今越南北部、廣西南部、廣東南部一帶。《證類本草》雲:「生交址、冤句。三、九、十月采皮,陰乾。……陶隱居雲:今出建平、宜都。」宛朐即現今山東荷澤一帶,建平即今四川巫縣。可見,南北朝和唐代厚朴主產於廣西,越南一帶及湖北、四川。目前,厚朴主產於四川萬源、石柱、灌縣,湖北恩施、宜昌等地。我們選取川朴進行實測。

對一尺厚朴的具體重量各家說法不一。劉雲以長23厘米,寬7厘米實測厚朴一尺為30克;龔志南認為厚朴1尺應按長和寬均為1尺來計,得出厚朴一尺為98.7克:渠敬文用長23.1cm、厚0.2cm、寬6cm的厚朴測得」一尺厚朴」重量為20克;陶漢華以長23cm,寬7cm,去粗皮測得「一尺厚朴」約為60g;郝萬山用寬3.5厘米,長23厘米、中等厚度的厚朴稱重約15克。諸位學者實測厚朴的長度多以23厘米為準,但所測的厚朴寬度不一,及厚度不詳,導致」厚朴一尺」的重量實測結果為15~98.7克之間,差異很大。因此,「厚朴一尺」的重量與其長度、寬度、厚度密切相關。

在文獻記載中,東晉時期陳延《小品方》和《醫心方》都對「厚朴一尺」的長度和厚度有所描述,但二者說法並不一致。《醫心方》載「凡厚朴一尺及數寸者,以厚三分,廣一寸半為準」,而日本前田育德會尊經閣文庫所收藏的《小品方》殘卷則雲:「厚朴一尺及數寸者,以厚三分、廣一寸為準」。現以《小品方》殘卷為準。參考前述研究,東漢1尺為23.2厘米,東漢一寸為2.32厘米,東漢三分則約為7毫米。目前人工栽培十五年以上剝取的厚朴樹皮,厚度也是2~7毫米。所以我們認為」厚朴一尺」的厚度當為7毫米。

在實際測量中,首先,我們選取兩份川朴(因條件限制我們僅能購得兩份樣本),測量其長度、寬度、厚度以計算出其體積,並測量其重量;其次,技照《小品方》殘卷中「凡厚朴一尺及數寸者,以厚三分、廣一寸為準」計算《傷寒論》「厚朴一尺」的體積;最後,利用二者的體積比換算出《傷寒論》「厚朴一尺」的重量分別為19.63克和19.49克,取其平均值,我們得出「厚朴一尺」的重量為19.56克。

4.模糊計量單位的藥物劑量標準研究

《傷寒論》中模糊計量單位有石膏如雞子大、大黃如博碁子大。現以石膏為例,就研究方法說明如下。

石膏為硫酸鹽類礦物石膏族石膏Gypsum。在《本經》中石膏被列為中品:「味辛,微寒。主治中風寒熱,心下逆氣,驚喘,口乾舌焦不能息,腹中堅痛,除邪鬼,產乳,金創。」石膏的使用在古代曾有些混亂,李時珍《本草綱目》對方解石、長石、理石等幾種易與石膏混淆的礦物質進行詳盡的描述。真正的藥用石石膏色白如凝成白蠟狀,細紋短密如束針,鬆軟易碎,燒之即白爛如粉。目前藥用石膏多選用纖維狀集合體石膏GypsumFibrosum,又稱纖維石膏。《本經》雲石膏:「生齊山山谷」。《新修本草》雲「生齊山山谷及齊盧山、魯蒙山,采無時……」,齊山即現今的安徽省貴池縣南三里,齊盧山即現今山東諸城境內,魯蒙山即現今山東蒙陰縣境內,所以我們選用山東石石膏。

《傷寒論》中大青龍湯方中石膏劑量為「如雞子大」。我們首先明確「雞子大」的準確體積,再計算相應體積石膏的重量。我國是世界上家禽遺傳資源最豐富的國家之一,據1960年全國家禽科學研究座談會的不完全統計,家禽達到100餘個地方保存品種,河南境內較為純種的土雞有淮南稻區的固始雞、黃淮平原區的正陽三黃雞和河南鬥雞等。其中,固始雞歷史悠久,並且其產區由山地和丘陵崗地構成,交通較閉塞,與其他雞種間基因流動較少,遺傳性能保存較為完整。考慮到張仲景是河南南陽人氏,故選取河南固始雞做為實測雞蛋體積的雞蛋來源。

在實際測量中我們首先用排水法測得單枚雞蛋體積為43毫升,然後用排水法測量石石膏密度為2.13克/立方毫升,最後根據雞蛋體積與石膏密度的乘積可以得出」如雞子大」石膏的重量為91.5克。

三、結語

標準是衡量一個學科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我們通過考證漢代度量衡及實測相關藥物,為《傷寒論》用藥劑量的古今折算提供了參考依據。在此基礎上,我們希望建立《傷寒論》用藥劑量及配伍比例的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並藉此進一步主動參與制定相關國際標準,以掌握中醫藥國際標準制定的主導權,改善我國中醫藥產業因標準缺失而在國際競爭中的被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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