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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相一點,自己去死

漢代皇帝怎樣讓臣子體面自殺?

文|姚白莞

公元前 170 年冬,在漢文帝的親舅舅、車騎將軍薄昭家門口,來了一群身著孝服、哭哭啼啼的大臣,家中並未死人的薄昭頂不住壓力,當即自殺身亡。

這種先哭喪、後死人的奇事,出自漢文帝的巧妙安排。

此前,薄昭因擅殺朝廷使者,按律當處死刑,漢文帝委派公卿大臣陪他飲酒,勸說他自殺,但他裝聾作啞拒絕去死,皇帝只得使出派人哭活喪的奇招。

漢文帝並非唯一擅長逼死人的皇帝:在漢代,讓犯下死罪的權貴人士自行了斷,是歷代皇帝的常規做法,只是多數時候流程都比較簡單,只需下詔暗示對方該自殺了即可。

可想而知,堅持愛惜生命的並非只有薄昭一人,賴著不肯死的大有人在。

面對此等尷尬局面,除了上門哭喪,漢代皇帝們還有哪些辦法能戰勝薄昭之流的求生本能,讓他們自願撒手人寰,以維護朝廷的權威?

畏罪自殺的權利

有些時候,大臣可能確實沒有領會上意,因為漢代皇帝暗示他們自殺的詔書通常都很含蓄,只是曆數對方種種罪狀,痛加譴責,或者要求官員自行去廷尉所轄監獄受審,不會直接要求自殺。

收到這種詔書,識趣的大臣自會接受暗示,一死了之;不識趣者則大可以裝傻看不懂,也不算直接頂撞皇帝的意志。

不過裝傻也有限度,很少有官員真的遵照皇帝指示,去廷尉所轄監獄受審,因為這等於是放棄了寶貴的自殺權利,非要走死刑的司法程序。

漢代的死刑執行極為慘烈,通常有三個司法環節:當眾宣布罪狀,公開執行死刑,最後暴屍示眾。執行地點一般是在人流密集的市場,受刑者當眾被攔腰斬斷,身首異處。

▍漢代死刑執行方式主要有腰斬和棄市兩種,圖為電視劇《漢武大帝》中,晁錯衣朝服被腰斬東市

被判死刑的普通百姓,即使想自殺也很難得手。漢律規定,提供兵刃繩索等潛在自殺工具給囚犯,造成囚犯成功自殺的,提供工具者將被處以「髡為城旦舂」的嚴厲處罰。

只有對王公大臣,朝廷會格外開恩,默許、鼓勵、甚至強制他們自行解決,免於橫屍街頭。

權貴在死刑上享受特殊優待,並非漢代首創,而是有著悠久的歷史傳統。

早在秦漢以前,就有大量諸如吳王夫差賜死伍子胥、秦昭王賜死白起、趙高矯詔賜死公子扶蘇等經典案例,是漢代人耳熟能詳的歷史典故。

這種做法的好處並不難理解:貴族地位特殊,如果在光天化日之下解衣就斬,則尊嚴盡失,不利於維護社會尊卑等級秩序。維護身邊官員的尊嚴,當然也就是維護人主自己的尊嚴。

▍太史公在《報任安書》有云:故士有畫地為牢勢不入,削木為吏議不對,定計於鮮也。「定計於鮮」的「計」即指自殺。

當然,皇帝勸人自殺,也並非都是維護對方的體面。

如漢武帝的好友韓嫣,受寵到出入後宮不禁的地步,終於「以奸聞皇太后」,被迫自殺。

此等案情,顯然不宜對社會公布,繞開公開審判、直接賜死當事人,不但可以避免暴露皇帝的私生活細節,還能消弭社會上的非議。

因此,漢代除諸侯王外,最容易享受自殺待遇的,莫過於後宮嬪妃和皇帝的親信佞幸。

要處死德隆望尊的社會名流,也宜採取勸導自殺的溫和態度。如名臣趙廣漢被判處腰斬後,「吏民守闕號泣者數萬人」,民意反彈強烈。如果能讓其自殺、對外宣布病亡,無疑可以大幅消弭臣民的怨憤。

對「罪臣」而言,選擇自殺也並非只能讓他們保住體面,還有充分的現實理由。

根據漢代法律規定,犯有謀反、降敵、行巫蠱詛咒君上等重大罪行的罪犯,不但本人要判死刑,妻子、父母、同產(同母兄弟姐妹)也都要受到族誅。如果犯人能在正式判決前自行死亡,至少可以保全家屬的性命。

因此,誘導罪臣主動自殺,無論於君於臣,看起來都是確保「雙贏」的善政。

▍《漢書》明確記載的王侯將相死罪行刑方式中,自殺佔有極高的比例,諸侯王甚至百分之百享受自殺待遇/ 圖表來源:《漢代特權群體因罪自殺問題再研究》

為方便自殺,不少高官府署都日常備有毒藥,以求事發倉促時能從容服用,不至慌亂。如果高官接受公開審判並獲罪,全府屬官往往都要連坐,下屬們為求自保,也會想方設法勸說領導及時服藥。

但是,好生惡死畢竟是人之常情,勸人自殺也就格外需要技巧。遇到薄昭這種情況,更需要皇帝出奇招、使妙計,確保對方圓滿為自己的人生畫上句號。

勸人自殺的藝術

在勸說官員自殺方面,漢代帝王有豐富的實踐經驗。運用之妙,有時甚至無鬚髮布詔書,只要派出使者,在「罪臣」面前表演特定節目,讓後者意識到死期已至。

典型例子如漢文帝派眾臣到薄昭家哭活喪,由於創意堪稱經典,成為常被後世循用的「文帝誅薄昭故事」。

▍1985年電影《文帝殺舅》的海報

皇帝還可以賞賜特殊禮物,加倍考驗臣子的悟性。

公元前 7 年,天空出現奇異星象,占星家認為可能危及天子性命。漢成帝大驚之餘,想到讓丞相翟方進替自己死,於是突然下詔嚴厲譴責翟,同時賞賜牛酒,讓翟「自審處焉」。

賞賜牛酒,本來是漢代朝廷對大臣告病辭職的福利性賞賜,發給身體健康的大臣,無疑是通知對方宜儘快因病去世。翟方進領會皇帝意圖,很快自殺身亡。皇帝還多次親臨憑弔,對外營造丞相病死的假象。

如果是明示賜死,使者通常還會送去自殺工具供「罪臣」使用,早期是劍,漢武帝時出現了專供自殺用的「歐刀」,西漢中期以後則流行毒藥。

▍漢代時的提煉技術有限,毒藥含有大量雜質,伴有異味,服毒者服用之後常會伴有嘔吐和劇烈腹痛,死狀遠不如電視劇中乾淨

如果只是被暗示賜死,大臣還須觀察皇帝使者的具體行為,以判斷自己最合適皇帝心意的自殺時機,沒有必要表現得過於自覺。

公元前 177 年,漢文帝的使者前往逮捕名士朱建,結果一進門朱建便開始自殺,使者大驚之下和朱建的幾個兒子一起苦勸,朱仍堅持自殺身亡。

事後,漢文帝深為自責,只好對朱建家人厚加撫恤,賜他的兒子做了中大夫。

朱建的錯誤並不難避免:如果確實非死不可,皇帝排遣的使者通常會從旁催促,或者做出某種暗示性動作。如漢哀帝賜死王嘉時,使者就「危坐府門上」,即直挺挺坐在門口。擺出這種威風八面的肢體動作,意思就相當明確了。

不過,總有些比薄昭不明事理的官員,自認無罪或罪不至死,不肯引刀自決,執意要接受公開審判。

遇到這種破壞官場規矩的行為,皇帝該怎麼辦?

敢於亮劍的漢代皇帝

面對不願自殺的官員,皇帝首先還是要繼續勸說,直到對方認命為止。

按照賈誼《治安策》中的觀點,理想的君臣關係,即便在生死之際,最好也不要傷了和氣,能好言說服,絕不動粗。

公元前 115 年,御史大夫張湯被人告發勾結奸商投機獲利,漢武帝認為其「懷詐面欺」,促其自殺。但張湯一口咬定無罪,堅決不肯從命。

為促成張湯自殺,漢武帝連續派出八位使者,登門「譴責」張湯。最終,張湯的同僚趙禹終於不辱使命,說服張湯自殺身亡。

▍張湯墓出土的印章。張湯死後家中僅餘五百金,大多來自俸祿和皇帝賞賜,確實是被冤枉了。

不過,真的碰上心存僥倖未及時自殺者,皇帝也並不怕刺刀見紅。

如名將周亞夫,被人告發盜賣官器,在執法官吏登門拜訪之際,匆忙準備自殺,結果被夫人勸阻,最終在獄中「因不食五日,嘔血而死」(《史記·絳侯周勃世家》)。漢代官員們在獄中被迫自殺、受折磨致死、病死,以及種種不明不白的死法,史書中常統稱為「下獄誅」。

更不可容忍的,自然就是極少數公然遵守皇帝詔書、自行前往廷尉所轄監獄受審的官員了。

漢哀帝時,丞相王嘉儘管有府屬官吏為他調製毒藥,並再三勸說服食,但王嘉仍堅決不從,摔破藥罐,徑直趕赴監獄受審。

如此不按規矩辦事,終於招致皇帝的怒火。在漢哀帝授意下,監獄小吏對王嘉「稍侵辱嘉」,便令他「系獄二十餘日不食嘔血」(《漢書·王嘉傳》),悲慘死去。

▍漢代監獄環境嚴酷,並不適宜平時養尊處優達官貴人居住。獄中有一種常見的死法:「考競」,即在獄中被活活拷打而死。拷打的刑具多種多樣,統稱為「五毒」,名字就讓人不寒而慄。即使躲過「考競」,還有「瘐死」,想從監獄全身而退並不容易。

※ 本文部分參考了首都師範大學歷史學院教授宋傑先生的相關研究,特此致謝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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