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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者用人的兩大經典方法

管人者必然涉及到如何用人的問題,自古以來,帝王將相當中大方功業卓著者,在用人方面一定有其獨到之處!用人是一門綜合性的學問,需要對人有充分的了解,對形勢有清晰的認識,對事情有洞悉本質的判斷,這樣用起來方能做到人至相離!相反,如果人事事為面臨的只能是局面失控,寡人失敗的結局。

【1】不避親,不避仇,是用人的至高境界

以公心管人,那麼用人的標準就是賢與能。只要有高尚的情操、出價的才能,能夠勝任職務,即應人盡其用,而不應顧慮個人與人才的關係是親、是疏、是仇。在管人用人方面,中國古代不乏「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的典範。

左傳記載著這樣一個故事,襄公三年,即公元前570年,晉國掌管軍政的長官——中軍尉祁奚請求告老退休,晉悼公准請,並詢問祁奚誰可接替他任中軍尉。

祁奚提出解狐,解狐是祁奚的仇人,但因解狐可勝任這一職務,所以祁奚茬舉了他。不巧解狐未等到拜任就生病去逝,所以蛋公再次問祁奚時,他提出自己的兒子可以接任,於是蛋公任命祁午為中軍尉。薦賢必須出於公心祁奚從當時實際情況出發,以能否勝任中軍尉這一要職為標準來舉薦人才,根本沒有考慮過是親是仇。

這種毫無顧忌之心,又不怕有人議論的做法,表現出祁奚認真求實薦舉人才的精神,被時人譽為「稱其仇,不為諂,立其子,不為比;舉起偏,不為黨」。孔子聞之也大加稱讚「外舉不避仇,內舉不避子,祁黃羊(祁奚的字),可謂公矣。」

【2】對於特殊人才的使用應不拘一格

人才的使用不應人為的設置諸多的條條框框,比如出身、學歷、籍貫等,實際上許多人才可能過不了那些條條框框的關,,但確實身具異才。框框一多,人才脫穎而出的路子便被堵塞了。

中國歷史上許多名相在選拔人才時能夠不拘資歷地痊,不計親疏遠近,任官使能,選賢舉才!

春秋戰國時期的齊相管仲,十分重視人才的發現、培養和使用,對傳統的「世卿世祿」選官制度進行了大膽的改革,他主張「德」「功」「能」三條基本標準,選拔人才尤其強調「察能授官,班祿賜予」「其績多者其食多,其績寡者其食寡,無績者不食」。

為了遴選天下的英才,顯示他創設的三選制規定,首先要求各鄉把那些有德才的人推薦給國家有關部門,對鄉選人士進行一段時間的試用考核,由國君親自審核使用,這是古代用人制度上的一大突破,這種制度打破了傳統的貴族壟斷官職的世祿制度,使大批有實踐才幹,有真才實學的人脫穎而出,為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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