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桐之於薛之謙,你可以不愛我,但不能愛別人
作者:艾聞
薛之謙是性情中人,所以,當他跟高磊鑫複合的時候,免不了要「周知」,他當然也沒有想到,秀恩愛的結果會給自己招來這麼多煩惱。
雖然薛之謙情歌寫得好,但其實,情歌寫得好的人,感情處理起來都很糟糕,他們極容易得到女人的傾心,但卻永遠也「搞不定」女人。這方面,李宗盛大哥就是典型。
感情越是細膩的人,越是應對處理不好感情——這是通病。
當初,在演唱會上給前妻唱「安河橋」,就已經是一種軸到骨子裡的深情,聰明人基本不會這樣做,除非是為了向高磊鑫證明,當初分手的決定——你錯了!
事實卻證明,他真的是要表白,這基本就是情商傻白的表現——所以,我更願意善意理解薛之謙這個人,雖然現在很多人罵他,人設坍塌。
當初他和高磊鑫究竟分手的原因是什麼不得而知,但有一點,他們過不下去了。
男人若是在感情上失敗了,就希望有一天能夠證明自己,希望重新摟得美人歸。
他做到了,所以,他秀恩愛的心理,除了表白高磊鑫,也是在證明著自己。
但是,他忽略了一點,在他和高磊鑫分分合合這個過程中,有了一個李雨桐。
講真,薛之謙太不了解女人的心理——對女人而言,你可以不愛我,但我不能接受你愛上別人!
李雨桐尤其是這樣的女人。
為什麼之前那麼長時間李雨桐沒有發聲,為什麼薛之謙在秀出恩愛後她突然站了出來?
非常簡單的心理:她情感上不能接受薛之謙跟高磊鑫在一起。
看著網上那麼多文章分析這個那個,其實大多都是蹭熱點,瞎扯淡,哪有那麼複雜。
有一點是可能的:薛之謙在李雨桐面前,可能表示過跟高磊鑫沒有什麼了,而結果證明他們之間其實並沒有完,這種感覺才是李雨桐的心結,她覺得薛之謙欺騙了自己——但是,作為成年人她也清楚,不可能拉薛之謙回到自己身邊,但情緒難解,心有不甘,於是她後續的行為就不難理解。
而薛之謙也犯了一個錯,他以為李雨桐這樣是「不讓我好過」,所以,薛之謙也針鋒相對,你不讓我好,我也就不再留情面。
唉~說到底,都是感情惹的禍。
曾經相愛,又何必相互傷害。
可惜,事已至此,雙方都已經騎虎難下,尤其,當個人事件上升為社會事件後,輿論的助推力強大到兩個人都很難再按本心來處理。
這件事情,最後的結果其實沒有贏家——包括高磊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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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未必有幸福婚姻,但沒錢絕對遭遇婚姻的不幸
※遭遇外遇,離不離婚不是首先要處理的問題
※ta傷害了你,還責怪你如此不堪一擊
※上天會化身千萬來度你,但未必是你喜歡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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