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協會下發電視劇限酬意見 真的能降低天價片酬嗎
在9月22日,一則關於限制電視劇天價片酬的新聞讓一眾吃瓜群眾拍手相慶,認為這次各種演員們的天價片酬終於要降了下來。而流量明星,小鮮肉等以往天價片酬最集中,最為詬病的群體則會在這次一靡不振。可是在仔細研究後,這則意見真的會降低天價片酬嗎?
四大分布方分別是: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電視製片委員會、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演員委員會、中國電視劇製作產業協會、中國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協會。這四大協會都是非盈利性質,自願加入的協會。都是指導意義大於實際意義。雖然這四家協會影響力和公眾力都非常大,發布的也是紅頭文件。但這次發布的是意見而不是條令。我想意見的字面意義大家都了解,小編就不解釋了。
首先行業協會約束力在本質上並不是特別大。第一點:如果不是這四大協會的會員單位,是不是就可以無視這則意見了呢?四大協雖然包涵了行業內百分之九十的單位,但是仍舊有百分之十是不再其中的。也就是說,仍有很多的影視公司,演員還會有著較高的片酬,而《意見》又對其無效。想想看,當同樣是一線演員,在協會內部的要比在協會外部的片酬底很多的情況下。以演員們的趨利性他們會怎麼樣?第二點,這則《意見》是否爭取了所有會員單位,協會演員的同意簽字?如果簽字了,部分演員和單位可能遵守,但是其中有部分演員沒有簽字的話,那麼這則《意見》會對其生效嗎?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各大協會主要依靠的是自律,也就是說沒有什麼規範,完全看個人。這個就很尷尬了!如果看個人有用的話,天價片酬就不會出現了。
其次,這則《意見》只是簡單的發布了一個大概要求。就現在電視劇和忘記而言。並不是所有的演員片酬都超過了總製片成本的百分之四十,例如比較出名的《神鵰英雄傳》。而且很多現在大行其道的抗日神劇,諜戰劇等等,他們的片酬在一部影片中所佔比例並不高。只不過是劇本太過於神奇。而網劇的片酬就更不用說了,很多網劇拍攝時,演員片酬很低,而當影片大火之後,演員的片酬才水漲船高的。可拍網劇火了之後,又有幾人回去再拍網劇呢?同時,很多網劇的投資方和主演都是一個人啊!
然後就是《意見》中講到了演員片酬不得超過製片的百分之四十,主要演員不得超過所有演員的百分之七十,然後就完了。小編怯怯的問一句,超過了會如何啊?這個並沒有實際性質的處罰和規範。就像很多人都知道不可以隨地吐痰,扔煙頭,扔垃圾。可是扔了也沒有什麼實際的處罰啊(對於某些跳出來要罰款的人,他們並沒有執法權,反而他們是違法的)。馬路上所有人都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但是這麼做的人到處都是。而且演員片酬超過了百分之四十隻是需要去備案一下。同以往相比,只不過就是多了一道手續而已。
最後,雖然《意見》上明確講到了片酬的概念,可是對於影視劇的市場來說。能規避這個要求的方法似乎有很多。眾所周知,片酬只是影片拍攝前付給演員的酬勞。《意見》中主要指出的也是這部分酬勞。可是,如果演員把片酬變成了收益分紅呢?在影視行業操作的管理管理中,片酬除了這種勞務性質的以外,還可以在影片之後的效益中抽取分紅。這種方式在以往早已出現,這種方式不正是突破《意見》中片酬不超過製片成本的百分之四十的要求嗎?或者把演員變成投資方之一,又或者是以分賬的形式都可以規避《意見》中的要求。要知道,現在影視劇中演員片酬是屬於商業機密的,市面上流傳的很多都是多年前的片酬,又或者是從某個演員親密之人處道聽途說而來。除非上市公司的財報里才是真的,又或者投資方主動泄露出去的。
對於一些演員和影視劇的投資方來說,《意見》里的數字並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偶像劇或者是喜劇,家庭劇,校園劇等等的現代影視劇同特效片,古裝劇,武俠動作片相比演員的片酬和製片成本根本就不在一個水平線上。無論是場地,服裝,群演,道具都有著鮮明的差別。想想校園劇,租一個學校,弄一些校服,再找一些演員就可以拍攝了(大概上來說)。而一部古裝劇,起碼是在古代場景中拍攝把,服裝也需要符合說拍攝的朝代,群演更是涉及到頭髮上的問題,還有馬匹,刀劍等等。而武俠劇除了前面所說的幾個條件以外,還需要武行,威壓之類的東西。
其實對於影視行業來說,真正能調節片酬的應該是市場,又或者權威性的單位發布詳細的規則制度。如果真的是天價片酬可以給觀眾帶來賞心悅目的影視劇,那麼觀眾也許不會有現如今這麼大反應。關鍵是,演員拿著天價片酬,拍出來的電視劇奇葩無比,演員面無表情的演繹著十個不同的角色,然後給觀眾的感覺就像是換了套衣服其實還是在同一部電視劇中。拿著特效渣到比不上九十年代,情節大同小異耳熟能詳的電視劇來忽悠觀眾。這樣的天價片酬觀眾們真的不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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