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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少女被從下.體.中掏腸纏脖殘殺,甘肅掏腸惡魔兇殺案!

新媒體管家



今天說的這個案件,堪稱是中國第一殘忍的兇殺案:甘肅掏腸惡魔殺人案!小編

聲明:心理素質不好的鬼友,在看這篇的文章的時候,請不要閱讀的太詳細了。大概知道的事件就好,以免留下什麼陰影。




事件發生在2004年,距離現在也有十幾年了,

甘肅張掖市19歲的少女琳子被人殘忍地從下身拽出小腸,纏在脖子上身亡。這樣殺人的方式在全世界也是聞所未聞,所謂開膛手傑克也遠遠不如這個惡魔殘忍。一時間,該案引起當地極大恐慌。




沒想到僅僅一個月後,17 歲的少女小花被掏腸惡魔跟蹤,黑暗中,被人用手和繩子勒暈。和死去的琳子一樣,小花的小腸也被惡魔從下身瘋狂拽出。

還好小花的呼救聲被其他人聽到,掏腸惡魔被趕來的路人嚇走,沒有來得及將小花徹底殺死。

不過小花雖經及時搶救挽回了性命,

身心卻遭受到極大摧殘。





案件詳情




19歲的琳子是一位有口皆碑的好姑娘,由於家庭困難,她來到甘州區一家店裡打工,租住在某民房內。

2004年8月17日晚,幾個老人在琳子租住的房子附近發現一名嚴重受傷死亡的年輕女子。




老人們驚恐地發現,受害者全身都是血,更可怕的是脖子上還纏著什麼東西,似乎是一根繩索。在老人仔細查看以後,發現纏著這個少女脖子的,居然是她的腸子。

受害者被歹徒從下身殘忍地將小腸全部拽出,纏在脖子上。




報案後,警方立即趕到現場。經過仔細查證,死者就是阻住在附近的琳子。法醫認為琳子是被掐死後,

兇手伸手從她的肛門進去,在腹腔拉出了腸子,然後纏在她的脖子上。

但琳子姑娘既沒有被搶劫,也沒有被強J,兇手作案的動機很可疑。




正常來說,犯下如此大案的兇手肯定會隱藏一段時間, 讓人沒想到的是,這個掏腸惡魔居然還在頂風作案。




時年17歲的小花,為 了幫助父母減輕負擔和供姐姐、弟弟上學,不得不輟學外出打工,也是個苦孩子。2004年9月初,小花跟隨同村人明某到其開設在甘州區東街的一家牛肉麵館打工。



9月20日凌晨0時30分許,小花到麵館外如廁。沒想到在黑暗中,小花突然被人用手臂和繩子勒住。這時小花趕緊求饒說:「叔叔,我是人,不是鬼。」但是罪犯仍然沒有停手,直到小花感到下身一陣巨疼,頓時慘叫一聲,隨後昏迷了。




麵館女老闆明某聽到「哇」的一聲慘叫,趕緊跑出麵館到廁所尋找小花,但沒有看見小花蹤影。明某急得大聲呼喊小花的名字,驚醒的鄰居們也紛紛跑出來和明某一起尋找。黑暗中,在麵館背後的一個樓道 里,人們發現了已經奄奄一息的小花,明某趕緊上前攙扶,突然覺得小花的下身有「滑滑」的感覺,低頭一看,竟然是一堆腸子。






9月24日,雖然案發已經過去4天時間了,但身受重創的小花臉部依然腫脹,兩隻眼睛裡充滿了黑紅的血絲,脖子上被人勒掐的傷痕依然清晰可見,即使吸著氧氣、輸著液體,但難忍病痛折磨的孱弱身體仍不時地抽搐顫抖。




醫生說,小花被送來的當天晚上,醫院就對其進行了急救手術,當時,經過檢查發現,

小花整個小腸斷裂壞死多達2米多,剩餘的已經不到1米。

雖然醫院經過全力搶救,小花暫時脫離了生命危險,但作為人體最主要的消化、吸收營養功能的小腸,三分之二被截除,人的生存質量是很差的,假如再有其它預料不到的併發症,則小花的病情發展就很難預料了,也就是說,小花仍然處在生死攸關的危險邊緣。







定位真兇


警方發現這兩起案件作案手段、兇殘程度與前一起未遂案件極為相似,推斷三個案子系同一兇手所為,遂決定併案偵查。專案組根據50多天的調查結果和9名知情者提供的證據和線索,

最後確定住在東湖小區的喬建國有重大作案嫌疑。




警方將喬建國家包圍,準備抓捕,但有過3次服刑經驗的喬也很快發現了警方的部署,他將房門緊鎖,負隅頑抗。警方如果強攻可能會所有傷亡,或者會將喬建國擊斃,這是警方不願意看到的。




9月23日,專案組決定誘捕喬建國,以做尿檢為由要求喬建國下樓。喬卻並不傻,他始終不開門,並揚言:誰想當英雄就上來,臨死拉幾個墊背的,如果來硬的他就跳樓。這樣喬和警方對峙了好幾天,最後專案組負責人與喬對話,答應由其母和女友接他去做尿檢。




29日下午4時,喬建國終於同意去做尿檢,但剛下樓便被埋伏的警察抓獲。




經過辦案警察的開導以及反覆審訊,喬建國的心理防線崩潰,於次日交代了所有的犯罪事實。




張掖警方隨即公布案件偵破情況,表示掏腸惡魔已經被捕。同時表示,喬建國還供述自己有過三次騷擾婦女的案件,具體如下:




1.2004年7月的一個深夜,酒後的喬建國在甘州區某烤肉店附近轉悠,發現一名婦女正在孤身一人打電話,遂迅速上前掐住該婦女的脖子,圖謀下手,不料該女子的大聲呼救使正好在附近的丈夫聽到,在其丈夫跑去救人時,喬建國落荒而逃。




2.2004年8月12日,琳子慘死之後僅僅3天時間,8月15日,喬建國再次伸出了自己罪惡的手。當天深夜,喬建國到甘州區某酒廠對面的一小區去討帳。在樓道中碰到一名婦女,喬建國強行要求該婦女將其帶到住處,與該婦女發生關係後逃走。




3.在小花慘遭毒手的前一天夜晚,酗酒後的喬建國在甘州區某醫院附近發現一名孤身婦女,遂上前掐住其脖子,正欲下毒手時,突然接連而來的計程車燈光將其嚇跑,該婦女幸免於難。





喬建國生長在一個普通工人家庭,由於是最小的孩子,自幼受父母和哥哥姐姐們的寵愛,他脾氣暴躁、好吃懶做,不愛勞動,學習也不好。當時喬建國戀上一個女孩,但因女孩家中嫌喬家人口多又貧窮,加上喬建國自己人品不好,就拒絕結婚的要求。


由此,喬建國大受打擊,開始自暴自棄,酗酒、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等等。打架多了,自然就跟社會上一群不三不四的傢伙混在一起,越變越壞。


1989年,他因盜竊,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喬建國在監獄中表現不錯,在1994年被減刑一年提前釋放。出獄以後,父母勸他好好做人,找份工作過日子。但由於是勞改犯,喬建國好幾年找不到工作,只能靠退休的父母養活。


鬱悶之下,本來就酗酒的喬建國更是天天喝醉,後來居然還染上了毒癮。在知道兒子吸毒以後,家人對他深感失望,尤其他的父親感到兒子已經無可救藥,開始對其不理不睬,直到喬建國最後一次被捕的10年時間內,父子兩人居然沒有說過一句話。


喬建國雖然劣跡斑斑,但身材高大健壯,還是有些男子氣的,很多女性對他這樣的男人比較有好感。


2004年3月14日,喬在某酒吧喝酒時,認識了一名女子。這兩人居然一見投緣,很快確認了戀愛關係並同居,準備結婚。


這個女人也是在社會上闖蕩多年的女人,比較有能力。她跟喬建國準備去北京做蘭州拉麵的生意,已經做了前期籌劃,連在北京的店面也看好了。


家人看來,喬建國和未婚妻的感情很好。後來喬建國和警方對峙的時候,就是依靠未婚妻的勸告,才讓他出來。


而他的未婚妻直到現在,也不相信喬建國是掏腸惡魔!






犯罪過程


喬建國在向警方交代自己的作案動機時告訴辦案人員,他坐過3次牢,在牢獄中受了不該受的苦,出來以後又被別人看不起。


他認為,雖然自己盜竊、吸毒,但本「不該」坐牢,現在他已經被社會「遺棄」了,他的青春也浪費在了牢獄之中,而他被「遺棄」和浪費青春的一切根源,都是3次牢獄生活造成的。


因此,他痛恨社會,所以常常想著以殘忍的手段報復社會,報復不願意跟他打交道的婦女,最後他將報復的目標選擇在那些無辜的女性身上。


8月11日,在附近轉悠的喬建國碰上了琳子,他見琳子獨身一人,遂上前與琳子答話,要求琳子與他談朋友,並將自己3次坐牢等人生經歷告訴了琳子。當時,琳子拒絕了喬建國的無理要求,但喬建國依然強行要求琳子12日與他約會。


按約定的時間沒有見到琳子的喬建國大量酗酒後,開始到處尋找琳子,並於當晚10時許,將琳子從宿舍拽出,冒著大雨和泥濘,將琳子拖到距琳子住處500米左右的一片小樹林中,將琳子掐死。隨後害怕琳子醒過來報案,在沒有找到兇器下手的情況下,喬建國竟然對琳子實施了殘忍的「掏腸」,直到確認琳子死亡後,喬建國返回家中。





至於差點殺死小花一案,則是報仇時認錯了人。


喬建國在甘州區某酒吧酗酒時,曾與該酒吧一女服務生發生過爭吵,為此喬建國懷恨在心,一直圖謀報復,並多次對該服務生進行跟蹤,但都由於受到干擾,始終未能下手。


9月19日深夜,喬建國在酒吧大量酗酒後,在東街某牛肉麵館附近遇上了正好準備出去解手的小花,醉酒狀態中的喬建國,看到小花的身影與曾和他吵過架的女服務生特別相像,遂尾隨小花。


喬建國行兇時,小花帶當地口音的驚叫聲使喬建國意識到他認錯了人,但他害怕小花報警,遂將其掐暈,從廁所旁邊拖到就近的一個樓道口,對小花實施了殘忍的掏腸。趕出來尋找小花的麵館老闆娘嚇跑了喬建國,他趁著夜黑人靜,迅速逃離現場,然後回家睡覺。






案件疑點


喬建國是最有可能的兇手,只是這個案子確實有很多疑點,

導致法院最後並沒有判死刑,而是判了死緩。




1.喬建國拒不承認罪行


其實殺人犯拒絕認罪並不稀奇,大部分殺人犯尤其在被判處死刑時候,都不會認罪。但喬建國的表現很特殊,讓人有很大的疑問。


庭審中,喬建國不僅態度傲慢,回答法庭提問時要麼避重就輕,要麼故意裝傻,只承認了3起未遂案件為自己所為,對殺害琳子、殘害小花的2起案件當庭翻供,拒不承認。


喬建國顯然不應該知道案件的具體情況,但他直截了當的讓法庭拿出有他自己指紋和身上粘有受害人血跡的證據。如果能拿出其中一件,他就承認這2起案件是他乾的,同時他還要求能證明他犯罪的所有證人都出庭作證,以證明部分證人有問題。


顯然,喬建國很清楚地知道警方沒有相關證據。


在二審時,喬建國更是聲稱,他之前所做的供述,是警察對其引誘、提示、逼迫的結果,自己雖然有過三起騷擾婦女的案件,但從沒殺過人。


最後,經省高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終審判決:判處喬建國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00元。


2. 喬建國在案發期間很多事情不符合殺人犯的常理


8月10日,喬的女友剛剛離開他去了北京籌備生意,8月12日,喬就殺死琳子,之後他本人於8月27日也趕到北京與女友會面。


9月17日,當他第二次和女友在北京會面返回後,僅3天時間,他就再次對小花實施了殘忍的掏腸慘案,期間就連他的女友都沒有發現任何破綻和反常。之後,他竟然打電話告訴在北京的女友,讓女友在中秋節前趕回張掖團聚,之後準備結婚。他的家人也欣喜地開始收拾新房,做結婚前的準備工作。


這顯然不太符合常理,因為喬建國的一切都在走向正軌,為什麼會在這種時候殺人呢?


喬建國的女友告訴記者,喬建國本人也很珍惜他和自己的這段感情,不可能因為所謂的談朋友,報復認錯人去殺人,甚至掏腸。喬建國的母親則說,慘案發生的那段時間,她和老伴都在四兒子住,家裡只有喬建國一個人。


據她回憶,9月20日凌晨小花案件發生的晚上,她還回過一次家,看到喬建國喝得醉醺醺的躺在床上,就給他蓋好被子,拉燈後才下樓的。


3.案件證據上的疑點


兩起殺人案件,警方都沒有掌握任何證據,這顯然比較奇怪。


第一起案件因為大雨,可能沒有留下指紋,足印,血液什麼的。但第二起案件現場保護比較好,兇手又沒有帶手套,理論上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證據。除了證據以外,目擊證人的說法也很奇怪。


第一起案件沒有目擊者,第二起案件則是麵店老闆娘第一時間看到兇手,但老闆娘說:小花出去不到5分鐘的時間,她突然聽到「哇」的一聲慘叫,趕緊跑出麵館尋找小花, 此時,她發現3個行跡非常可疑的青年人正站在附近的路邊上,聽到她的呼叫,有人大聲咳嗽了幾下,等她從廁所返回麵館附近時,已不見這3個人的蹤影。


當時由於緊張和害怕,沒敢多想,事後想起來,這3人好象給什麼人打暗號,現在想起來真是覺得毛骨悚然。


4.喬建國掏腸上的疑問


其實案件發生以後,一些專業人士也相當疑惑,關鍵就是毫無醫學知識,也沒有殺牲口經驗的喬建國,如果能夠熟練的完成掏腸?兇手的作案手段到了令人髮指和震驚的地步,小花的小腸是用手從下身直接拽出的。


根據案發前後不到10分鐘的時間判斷,作案兇手很可能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因為,即使是一個具備相當水平的大夫也不可能在10分鐘內完成從下身找到小腸的工作。顯然,喬建國恐怕沒有這種知識。


5.掏腸的目的有疑惑


喬建國掏腸的目的究竟是什麼?這是很讓人費解的。


比如第一次作案,他和受害者也沒有什麼刻骨仇恨,犯得上殺人嗎?而且以喬建國1米8幾的身材,制服一個女孩沒什麼難度。就算殺人,也完全可以將人掐死了事。以喬建國3次坐牢的經驗,肯定從獄友身上知道怎麼徹底殺死一個人,那麼喬建國用得上將腸子掏出來嗎?這沒有什麼道理。


至於第二個案件就更奇怪了,明明發現認錯了人,為什麼還繼續掏腸殺人。如果說是為了滅口,小花在黑暗中也沒有清楚看到他的臉,此時已經將小花掐暈了,自己逃走就是了,犯得上花費不短的時間去掏腸嗎?當時他跟小花在之前已經有過打鬥,他難道不怕有人會過來查看嗎?


6.喬建國哥哥意外自殺


當時報紙記載的是:12月8日上午11點40分,也就是喬建國一審被判死刑後,喬建國的大哥喬建民從7樓跳樓身亡。喬建民的自殺原因究竟是什麼?包括警方在內都無人知曉。有人說是因為喬建民吸毒後產生幻覺自殺。




細想下,在黑暗中,讓兩個親兄弟站在一起,陌生人應該不能夠完全能分辨出是誰吧?!




真實案例往往比鬼故事更可怕,因為它就發生在我們身邊。小編還是要再來提醒一句:

女孩子們晚上盡量不要獨自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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