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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皇妃為什麼誓死「休」掉末代皇帝溥儀!

如果「離婚」一定要有「意義」,那麼,末代皇妃文綉誓死要「休」末代皇帝溥儀的離婚官司,一定是上個世紀以來最有意義的離婚。

1931年8月26日,如果當時的報紙沒有寫錯的話,就是這一天,22歲的末代皇妃文綉,帶著妹妹和一個警衛太監,乘坐一輛汽車,離開靜園。

靜園是今日天津的一處景觀。被馮玉祥攆出紫禁城之後,「移駕」天津的溥儀一直「蝸居」在這個高大的圍牆圈出層層靜謐的院落。

出門之前,文綉跟溥儀說,她想坐車出去散個心。溥儀心不在焉地「恩准」了。

車出靜園,沒兜幾圈,文綉讓司機開往當時天津頗為氣派的國民飯店,步入一個事先預訂的房間,文繡的妹妹告訴警衛太監,你回去吧,這兒沒你的事了,皇妃不但不會跟你一起回去,還要去法院起訴皇上。

看過清宮戲的人們可以想像一下,聽聞此言的太監會露出怎樣的表情。

文綉拿出事先準備的信件,讓這個驚慌失措的太監轉交給溥儀。

現在輪到溥儀驚慌失措了,他不曾逆料,千百年來遇到皇上都不敢抬頭的皇妃,竟敢冒出休夫的念頭。

皇妃,是他自己挑選的女人。11歲那年,退位後仍然保留帝號的溥儀要選皇后,包括文綉在內的四個女孩的照片,被各自的家人送到溥儀的案頭。

溥儀在他的回憶錄《我的前半生》中說,他像領導圈閱文件一樣,在文繡的照片上畫了一個圈。

沒想到,一言九鼎的光緒皇帝的遺孀嫌貧愛富,愣是圈了婉容。按說,毫不知情的文綉冥冥之中應該喜不自禁,倒霉的是,遇到一個多嘴的說,文綉已經被皇上畫過圈了,再也不能嫁給臣民百姓了,可以考慮納她為妃。

命運就這樣將一個家道敗落的女子,和一個生不逢時的皇上拴到一根藤上。

單看文綉嫁給溥儀的過程,如果這也算是嫁的話,這個婚姻就是不自由的包辦婚姻。

從此之後,文綉入了宮。沒有愛,沒有自由,只有冷冰冰的溥儀,錦衣玉食的奢華,鳥入牢籠的束縛。這一次,她能走出靜園,靠的是溥儀的恩准。

溥儀沒有料到,他的「恩准」,是文綉策劃好的。

她交給警衛太監的三封信,也是她事先讓律師寫好的。律師在給溥儀的信中說,他們的當事人文綉聘請他們做她的律師,代理她和他的離婚案件,他們答應了。

文綉自己則在給溥儀的信中說,自己不堪虐待,不願「守活寡」。

這樣的信件,在正式離婚之前,還算是夫妻之間的私密交流。一旦見諸報端,立刻變成了大眾消費的公共事件。

好事的新聞媒體以「皇妃革命」為主題,津津樂道於他們家的隱私。新聞媒體說到離婚案由,說皇上虐待皇妃。

北京《晨報》將文綉九年沒過性生活,歸因成兩人「情義不投」。這還算中聽的,有的新聞媒體乾脆笑話皇上性無能。

?

新聞媒體報道

溥儀憤怒,但是,又有什麼辦法呢?時代變了,萬人供奉的局面結束了。

溥儀的遺老遺少似乎比他還怒不可遏。文繡的一個遠方族兄,在報紙上給她寫了封公開信,先譴責她借離婚詐取皇上錢財,再反駁她受到虐待:我們家蒙受皇恩200年,別說沒有虐待,即使虐待你了,你也應該「耐死忍受」,妹妹啊妹妹,糊塗啊糊塗。

文綉回復了一封公開信,建議族兄多看 看法律書,管住自己的嘴巴,以免觸犯了民國的法律。

針鋒相對的筆仗中,世俗人等為皇妃挑起大拇指,時至今日,對她的讚歎仍然不絕於耳,有人為了拔高讚歎的高度,說文綉和溥儀離婚,是因為看不慣溥儀聽命日本人做傀儡皇帝。

我猜想,她不見得就有那麼高的境界,她離婚,因為且只因為她的婚姻生活不幸福。

在兩個女人一個男人的家庭中,她是皇妃,婉容是皇后,她娘家貧寒,婉容娘家富裕,她只粗識文墨,婉容能用英文寫信,她長相平平,婉容品貌姣好。

如此情勢,她和婉容怎能和平相處,如何博得溥儀的寵愛,焉能感受婚姻的幸福?

自古以來,皇宮之中,壓抑而不幸的皇妃不止她一個,想離婚而且能夠成功離婚的,除了她,還有誰?想到這個問題,放眼那個時代,我想,與其讚歎她的勇氣,不如稱許法律的擔當。

在文綉提出離婚之前大半年,南京國民政府頒布了《中華民國民法—親屬》,肯定了離婚自由,鼓勵人們聽從心的呼喚,娶想娶的人,嫁想嫁的人。

久居深宮,文綉或許並不知道,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女性以「虐待」、「侮辱」為由,向不道德的婚姻說「離」的,已成城市新景觀。

文綉知不知道不要緊,因為她的閨蜜知道。

從閨蜜那裡,文繡得知,法律不但支持她離婚,還可以幫她從溥儀那裡分得一部分財產。

在中國婚姻史上意義非凡的《中華民國民法—親屬》,對中國人婚姻的影響,莫過於離婚財產分配權的規定。

寥寥數言間,這部對「妾」之類的歷史遺留問題還很保守的「婚姻法」,第一次大膽地設計出夫妻財產的分割制度,給追求婚姻自由的男男女女提供了物質保障。

試想,如果沒有財產分割制度,希望離婚的文綉怎麼請得起律師,離婚之後怎樣養活自己,付不起律師費又不能養活自己的文綉豈能邁出離婚這一步?

溥儀不在乎錢,也不在乎文綉,但他在乎面子。

文綉要和他法庭上見,溥儀眼淚都要下來了,他憤怒,他恨。

然而,民國的法律並不在乎清帝的面子。

他只得聘請律師,和文綉和解。

離婚證書

簽訂離婚協議書那天,文綉去了,溥儀沒有到場,但他將自己對文繡的要求寫進了協議:

返回娘家之後,不得做出有損皇上聲譽的事。

拿到5.5萬元的文綉同意了。

1931年10月22日,回歸單身生活的文綉返回了北京,開始了普通人的生活。

返京路上,不忘皇上顏面的溥儀,下了一道聖旨:廢皇妃文綉為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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