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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骨文里找不到上帝——兼與何光滬教授商榷

有感於何廣滬教授、趙曉教授等我尊重的學者試圖在中國古典文獻里尋找上帝的工作,我認為我有必要陳述這樣一個觀點:中國人不要試圖在甲骨文里尋找上帝,不要試圖在《尚書》和《詩經》裡面尋找上帝。如果一個人這麼去做,意味著有可能出現一個致命的錯誤。

從聖經啟示的意義上看,我們所信仰的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和雅各的上帝。這是三個意義組合在一起的上帝啟示,是一個三一啟示,一個都不能少。

至於甲骨文里記載的上帝,《尚書》和《詩經》里一閃而過的上帝,從文獻的層面上看,與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和雅各的上帝完全無涉,至少在文字的傳承意義上,我們找不到一絲一毫的證據。

從基督教思想史的意義上,我們也不應該在甲骨文里尋找上帝。

阿奎納的工作已經解釋了我們所面臨的信仰命題。只要是一個人,他就與生俱來地擁有關於上帝的想像,他的人性結構就擁有與崇拜上帝有關的宗教性。這種人類的心靈現象,被阿奎納解釋為上帝對人的「一般啟示」。這個一般啟示覆蓋到了所有人,從過去到現在再到未來的所有人,每個人。沒有人能夠生存在上帝的一般啟示之外,一個也沒有。

理所當然,這裡的每個人,包括了每個中國人。也就是說,中國人在中國自己的文獻《尚書》、《詩經》,或者從甲骨文里發現上帝的概念,並不是一件特別之事。事實上在每一種文化傳統之中,都有關於上帝的想像。

這樣的思想史辨析提醒我,不要用一種特色文化傳統來解釋上帝存在這個普遍的現象,也不要用文化的細節來推測上帝的秩序意義。上帝信仰並不是人的模糊想像,而且明確的啟示與存在。

從認識論的秩序來看,我們認為從甲骨文或者《尚書》中尋找上帝,是一個知識論的錯誤,一個純粹理性意義的錯誤。無論是甲骨文,還是《尚書》,《詩經》,都是以「文明的事實」出現的,按照「形而上學作為科學為什麼成為可能」的純粹理性進路來展開辨析,這些文明的事實都不構成文明的原因,它們是文明的結果。常識告訴我們,觀念總是大於事實,原因總是大於結果,任何試圖從事實中尋找觀念的做法,任何試圖在結果中推導原因的努力,都有可能是錯誤的。

笛卡兒在《第一哲學沉思集》中探討了這種認識論現象,並由此提出了他的哲學方法論。如果理解不了這一點,我們就會不由自主地回到唯物主義的進路,試圖通過對作為歷史的事實的辨析,來塑造出我們的主觀偏好中所期望的上帝。如果我們這麼去做,那麼將帶來兩個災難性的後果,一是我們可能假想了上帝比我們小;二是可能假想了上帝被我們記錄,而不是上帝記錄了我們。

我想說的是,我的類似的辨析,可能也適用於一些我尊重的學者試圖在《道德經》或者《論語》中尋找上帝的工作。

而《聖經》是這樣一本書,聖經是上帝之書,是作為一個超驗的啟示而存在的先驗文本,聖經高於所有人類經驗的文本,並且聖經是作為上帝的觀念秩序而存在的,上帝是道,上帝是愛,上帝是靈,每一種表述均指向觀念,而並非可見的具體事實。

所以,當我們討論啟示,我們是在討論上帝的話語特別地降臨;當我們討論信仰,我們所討論的是人基於《聖經》的話語啟示,終於認識到我們所信仰的上帝,就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並且,這個明確的上帝道成肉身,成為耶穌,完成了一個人從死里復活的偉大計劃,給出了人類死亡問題的惟一解決方案。這樣的方案是超越人類想像力的,並且是人類理性永遠無法理解的。人類惟有傾聽和相信,才能進入真實的信仰之門。

這就是阿奎納總結出來的「特別啟示」。理解了這一點,我們就能理解,為什麼基督徒必須矢志不渝地傳播《聖經》這本書,為什麼有那麼多人義無反顧地,甚至是將生命置之度外地翻譯《聖經》,為什麼人類社會只有《聖經》這本書被翻譯成了所有的文字。是的,這才是最大的奧秘,即使是在中國貴州只有幾千個人使用的苗文,也令人驚訝地擁有一本苗文版的《聖經》。

當然,對於我的上述辨析,沒有基督信仰體驗的朋友們會指出我的思辨的漏洞,在於我把《聖經》這本書抬到了高於人類理性的絕對位置。然而對於有基督信仰的朋友們而言,我的這種對《聖經》的位置的認知,卻是一個信仰的常識。由此,我再次堅定地認為,我的這種辨析是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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