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4人生不是一場考試
034.人生不是一場考試
弟兄姐妹主內平安!今天講道的題目叫著《人生不是一場考試》,我要跟你們講我最開始來到耶穌面前時候的經歷,我這一輩子聽的第一場講道,你想一想你的人生當中聽的第一次講道是什麼?你還記得嗎?你還能不能把它想起來?我還記得,當我第一次來到教會,第一次聽牧師在講台上講道的時候,他講了這樣一篇道,他說:《人生是一場考試》,他說:人生是一場考試。
其實在那個時候,我也在苦苦的尋找人生的意義,我忽然間想起來《鋼鐵是怎樣煉成的》的那個裡面,應該是語文書上邊的有寫過人生的意義,不因碌碌無為而悔恨,當你回首往日的時候,我把我的生命獻給了人類最偉大的事業,為人類的解放而進行的鬥爭。這是什麼呢?無神論!無神論對生命意義的定義。
那麼許多的時候,我們在尋求生命的意義的時候,我們會去思考一個,生命如果你要去探討他的意義或者說是價值的時候,你首先,先要思考的是:一定要有一位造物主。如果你學過經濟學你應該明白,一個物體它至少它要是受造物它才具有價值,它是受造的,它才具有價值,如果你要討論人生的價值的時候,那麼在此之前,你首先要先承認一位造物主。
可是人類把生命的意義,完全弄的混淆了,對於沒有信仰的人來說,他們認為,生命就是一個過程,走完了就沒有了。好像一個電影裡邊說的一樣,人生就好像是,一個鳥兒在天上飛,它沒有雙腳,它落地的時候就是它死的時候,這個電影就是《阿飛正傳》。
所以那個時候我在文學當中去尋找生命的意義,我在電影裡面去找,我在藝術裡面去找,我在很多的方面去尋找生命的意義,可是我沒有找到一個答案,因為我感覺生命好像就是一個過程,直到我那一天我聽到了第一次講道,他說:「人生其實是一場考試」,你一出生就在考場當中,而這個考試有一個規則,人生的意義就在於你能不能通過這場考試,我當時恍然大悟,我感覺,噢!原來有神的存在。然後我就開始研讀聖經,那麼到今天我成為了一個傳道人。
那麼我今天想講的道的題目是《人生不是一場考試》,這是我今天的醒悟,我醒悟過來了。所以說,當我接受人生是一場考試的這種概念的時候,它標誌著,我從人類的理性當中,已經走向了宗教,從邏輯當中走向了宗教,從現象界當中走向了宗教,所有的這世界當中的事情,都是本體界在現象界當中的顯明。
我舉一個例子,比喻說:「圓」形,你大腦當中知道什麼是圓形,你也會在生活當中拿出很多的東西說:「這個是圓的,那個是圓的,」而實際上你從來不可能在生活當中看見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圓。沒有!它總會有殘缺,它總會有不完美的成分。這就是本體界和現象界當中的差別,而神的存在,他是本體界的存在,他是本體界的愛,而我們所談到的愛,其實都是現象界當中的愛。聖經當中所提到的罪,其實是指本體界當中的罪,而我們所提到犯罪、罪行,其實指的是現象界當中的罪。
所以今天有很多的人,他們不明白在恩典之下就不犯罪的這個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因為他把現象界與本體界混為了一團。所以當你透過聖經的表面的文字的時候,你很可能得到一個答案,就是《人生是一場考試》。
我記得曾經在我很深於去查考安息日會的教義的時候,他就提到一個問題,他就提到人生是一個考試,亞當和夏娃當初就面臨著一個考試,而他們失敗了。今天耶穌來的功用是什麼呢?他說:耶穌來,就是為了讓你從新回到那個考試當中,你再考一遍,看你這會能不能選對,看你這一次能不能遵守神的話。
親愛的弟兄姐妹,如果你這樣理解的話,你就完蛋了,因為你如果覺得耶穌只是讓你再一次回到一個考試當中的話,那麼你仍然會在這個考試當中失敗,而且是百分之一百的失敗,你一定會在這個考試中失敗。
所以我今天要講的題目是《人生不是一場考試》,你不要把你的信仰當成是「一場考試」,你不要把聖經當中神寫給你的話語,當成是神給你出的考題,不!人生不是一場考試。
讓我們來看一段經文,【羅馬書三章19-31節】
很多人認為,神在考驗你,親愛的!不是這樣!神要拯救你!阿們!神不是要考驗你,你不要把神當成是一個考官,當你來到神的面前,你把神當成是一個考官的時候,那麼考官是幹嘛的?挑你毛病的。考官是你那個地方錯了,他告訴你錯了,這是考官。
而神是在做這樣的工作嗎?如果神要想挑你的毛病,等你死了之後可以挑個夠,人人皆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神如果想要審判你的話,有大把的時間可以審判你,神如果想要挑你的毛病,有大把的時間可以挑,然而神卻差派了他的獨生子耶穌來到這個世界上,耶穌來到這個世界是幹嘛的?他擔當了你所有的罪,他自己遵守了全律法,並且把這個遵守全律法的人的身份賜給了你。
耶穌來幹嘛的?如果神想要挑你的毛病,他就不可能讓耶穌來,如果神想要審判你,他就不可能讓耶穌來拯救你。所以神不是一個考官,他是一個拯救者!可是直到今天為止仍然有許多的人,他認為神是一個考官,好像我們的人生,就是神給我們出的一個卷子一樣,我們需要把它答完,答的合格,我們才能夠去天堂。你不要以為神把天堂和地獄,像似考試一樣,冷冰冰的放在你面前,如果你這樣想的話,你絕不可能感受到神對你的愛。
讓我來解釋一下,我曾經在許多個特會當中,做過這個比喻,但是據我的記憶,我應該是沒有在我自己的講道錄音里做過這個比喻,那麼我要這一次,再一次把這個比喻講出來,如果你認為人生是一次考試的話,那麼很好,我可以就著這一個比喻來向你解釋,福音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你出生在一個考場當中,是的,沒錯!因為所有的人都活在律法之下嘛,所有人一出生的時候,就已經是帶著分別善惡樹來的,所有的人都是在接受了父母的教導,社會的影響,學校的影響之後,接受了是非善惡的這種道德觀和理性、邏輯,你所有的一切建立在分辨善惡樹的基礎,所以所有的人其實都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實,那麼所有的人就都犯了罪。因為當你能判別對錯的時候,錯的責任就在你的靈里產生功用,我今天不是要講靈、魂、體的問題,大概講一下這個問題,所以當你的理性已經建立起來的時候,你其實已經是一個罪人了,你要明白這個概念。
那麼,今天人類有一些關於原罪論的一些教導,我有一天準備把這個東西好好講一下,我把這個比喻給你講完,你一出生就在一個考場當中,而你沒有意識到這是一個考場,可是漸漸的,你意識到這是一個考試,而你在疲於奔命的試圖把這張卷子答完,當你在拚命地答拚命地答的時候,你聽到了這個考場的遊戲規則,考場的規則,是什麼呢?就是當你交卷的時候,你所交的卷子必須是一張滿分的卷子,你才可以活著離開考場,否則你的結果就是「死」,答案就是「地獄」。你知道我在講什麼,你必須要滿分,你明白嗎?
神說:你必須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誡命,你才可以存活。它所預表的就是:當你要靠著你的行為表現,達到一個標準去進天國的時候,那麼這個標準就是你要遵守全律法。那麼這個全律法就好像一張卷子一樣,擺在你的面前,這就是許多的人,許多宗教人士,對於人生的定義,他說人生是一場考試。如果你這樣想的話,那麼很好,人生是一場考試,而你就是必死無疑的那一個考生。
當你正在考,正在答卷的時候,你開始意識到一件事情,就是雖然我不知道這張卷子交了之後能得幾分,可是至少我確定它一定不是滿分,你知道你已經死定了。而且更可悲的是,當你答到一半的時候,你發現,這張卷子上面還有另外一個要求,他說:你必須要用藍色的筆去答卷,可是你發現你一直再用一根紅色的筆答卷,你轉身看看考場周圍無數的人,所有的人都在拿著紅色的筆拚命的答卷,而那張卷子上清楚地寫著,一定要用藍色的筆答卷。
你明白這是什麼意思嗎?紅色的筆代表著是人類的行為,可是人已經是罪人了,你所有的行為在神的面前都是惡,而律法的要求則是行義,而行義的前提就是,你首先要是一個義人,你才能行出義。這就是藍色的筆。
所以人類最根本的問題,其實並在於能把律法守到什麼程度,而在於沒有義人,你手裡的筆從一開始就有問題,你是一個罪人,可是律法向你要求的是「義」,而罪人唯一沒有的就是「義」。你怎麼知道你沒有?因為我守不了,你才顯明出來。不是因為你守不了律法你才是罪人,而是因為你本來就是罪人,所以你絕不可能遵守得了律法,這才是次序。
所以你現在明白了,並不是因為你答錯題,當然你也不可能答對題,不是因為你答錯了題,才把你趕到地獄去,而是因為你從一開始就沒有握著正確的筆,你一開始就在拿著紅色的筆,你從一開始就是一個罪人,這才是神要透過聖經真正要啟示給我們的問題。
那麼緊接著好消息來了,在這個時候,你同考場當中有一個人忽然站了起來,他就是耶穌!他是全考場當中唯一一個拿著藍色筆的人,而且他把整張卷子答滿了,這個時候耶穌走到你旁邊說:我在我的卷子上寫了你的名字,然後把這張卷子交上去,這就是福音!
福音就是要把這個信息告訴你,現在有一個人替你交了這張卷子,你不是認為人生是一場考試嗎?你不是知道你在考場的考題面前已經徹底的無助,徹底的完蛋了嗎?好,現在來了一個好消息,有一個世界上唯一的義人,唯一的拿著藍色筆的人,他答了個滿分,耶穌生在律法以下,行了全律法,沒有犯罪,並且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你,你們兩個交換了身份,受洪恩蒙受所賜之義的人。什麼呀?耶穌說:「我把你的名字寫在我的考卷上面」,交上去了。
現在問題,就在於你是否相信他,如果你相信他的話,你只要離開就行了,如果你不相信,你會繼續的答你自己的那張卷子,然後在你的卷子上,寫上你自己的名字,並且把它交上去,當你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你就會把耶穌所交上的那張卷子給衝掉,給毀掉,如果從考試的角度上來講,老師手裡有兩張卷子是同一個人的名字,你懂嗎?作廢了,耶穌做的工作作廢了。
所以這就是你唯一的一種方法可以失去律法的義,失去這張卷子所帶來的好處,這張卷子給你帶來祝福,神說:但凡有人可以把這張卷子答滿分,他就可以得極大的祝福,然而所有的人類沒有人能做到,只有耶穌一個人做到了。而現在耶穌宣告他把遵守全律法的人的身份賜給了你,你如果接受他,你就成為了這個人,你就會領受這個祝福。唯一會使你失去這個祝福的方法,就是繼續答你的卷子,就是繼續去守律法,繼續靠著律法稱義,你就會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加:5:4)這就是你唯一會失去祝福的方法,就是試圖靠著行為去得到祝福。
人生是一次考試嗎?人生不是一次考試,如果你一定要把人生當成一個考試的話,你要知道,所有的題目,全是耶穌替你答完的,如果你接受他,你就領受了這個身份。這就是奧秘!
我們現在來看一段經文【羅馬書三章19-31】
3: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很多人以為律法會讓我們變好,然而你看看,律法真正目的是塞住你的口。為什麼塞住你的口呢?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也就是說:所有的人在這張考卷面前,全都會被審判,沒有一個人可以通過律法了之後,還可以一身潔凈的來到神的面前,不可能!你通過了律法之後,你就百分之百是一個罪人,這就是律法的功用。所以律法的目的是塞住你的口,叫你沒有可誇的,你不要以為說你來到神的面前,你說:「你看,我的行為這麼好,祝福我吧!」律法就是塞住你口用的,神說:你想要靠著律法得祝福嗎?你想要靠行為得祝福嗎?那麼,你要遵守全律法,你看你配不配,所有的人都會發現,哇…原來我不配,這就是塞住眾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in the flesh ,任何一個活在肉身當中的人類,這個不是信主還是不信主,指的是全人類所有的人,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你靠著你那根紅色的筆,能不能把這張卷子答完?不可能!就是這個道理。記住!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這張卷子是拿過來讓你答滿分的嗎?不是!他給你這張卷子,就是為了讓你知道,你完啦!你答不了滿分,這是卷子的目的。所以考試的目的,不是為了讓你去把它考完,而是為了叫你知道,你絕不可能考得完。
3: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神的義怎麼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了呢?原來是守了律法的人才被稱為是義人哪,不是把卷子答好了才能夠過關嗎?這個時候,神的義是哪一個?是另外一個人,不是你卷子裡邊的這個義。是另外的一個人,他給你答完了,在律法以外顯明出來了,現在有一個人站起來了,在你的考場當中,神的義在他身上顯明出來了,而不是在你自己答的這張卷子上。
3: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怎麼加給你?耶穌來到你旁邊,我在我的卷子上寫了你的名字,你相不相信?你如果相信,好的,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神的義就是神的滿分耶穌答的,滿分的卷子,當然不僅僅如此,他代表著神生命裡邊許多內在的屬性,「神的義!」這個從法律的角度,「義」代表著是被看為正確,被證明為正確,這個是指義!
我們的義從哪裡來?神自己證明了你是正確。你說:我不是正確,我犯罪啦。但是耶穌擔當了你的罪,以證明你是正確,耶穌把他的正確給了你,這是神所證明的你是正確,你自己說不行都不好使。神說了:「你就是義人!」你想說:「不對,我是罪人!」你說的不好使,你的罪在耶穌那裡呢,你不可能再變成罪人。這是神使他被證明,誰證明的?神自己證明的。
耶穌說:我自己為我自己作見證不真,我父我做見證,聖靈來,要為我作見證,神自己為自己作見證,他要見證什麼?見證你今天你不是罪人,你是義人啦。因為耶穌是我們的中保,他為我們做見證,這是福音!這是你真正要明白的東西。根本就不是你在專註你的那張考卷上面,怎麼去答題,怎麼去把這些道德規範都給它弄好,跟那一點關係沒有。神的義要顯明出來,是那個替考的,說白了,耶穌是你的替考的。
今天的許多人他在強調什麼?人類的責任,對不起!你擔當什麼責任你告訴我?罪的責任你能擔當嗎?耶穌一個人把你所有的罪擔當了。誰是罪的責任者?是耶穌!可是為什麼人類老是想要自己去擔當一點?為了顯明,你看我這個人我那能推卸責任呢?恩典不是推卸責任的理由。那你告訴我,你今天有沒有把罪的責任全都推給耶穌?你告訴我,你到底有沒有?你有沒有把你的罪全都推給耶穌?是不是都推給耶穌了?是不是耶穌全替你都擔當了?你還在那裡裝什麼呀?你自己擔當啦,你擔當了什麼責任了,你告訴我?你沒有辦法擔當任何責任。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耶穌全給你擔當了,你把所有罪的責任都推給了耶穌,耶穌全都給你買單了。
你現在這裡吃飯本來就沒錢付,來了一個人,幫你把所有的帳全給你買單了,你還在那裡裝,哎呀,我只是今天不能買,明天過來買一下,你在那裡裝什麼?人家都給你買單,你感謝就得了。對不對?所以我真的受不了那些假冒偽善,虛偽的律法主義者,你在那裡強調人的責任,人有什麼責任,你告訴我?所有的責任全都是耶穌擔當的,你擔當什麼責任了?人沒有責任。責任的背後伴隨的是功勞。如果你今天說:我們有責任,那麼,好了,你完成責任了,我沒有完成。那你不就比我配得了嗎?因為你完成了你的責任,而我沒有完成啊。
但是實際上呢?保羅說:「在神的面前,人沒有可誇的,沒有一個人可以在神的面前誇口,要誇口,就當指著主誇口。」因為耶穌替你完成了所有的責任,你在救恩上面你沒有責任,是耶穌擔當了責任。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犯罪是在舊約狀態當中的,憑著人自己的狀態所有的人都虧缺了神的榮耀,憑著人自己的行為表現,沒有一個人能夠在神的面前稱義。然而24節:轉折來了:
3: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看好了,恩典和律法是對立的,律法當中所有的人都是有罪的。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誰的救贖啊?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你記住:你的得救,是完全取決於神的工作,和你自己一點關係都沒有。你死了,神把你救活了。在你被拯救這件事情上邊,你不是與神同工,而是耶穌百分之一百的工作,因為你已經死了,你不可能要求一個死人,再活過來之前,先喊一喊說:「救我一下。」不!你是先被救活的,然後才喊了一聲「救我一下」,其實你都被救活了。
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不可能先要求你付出任何東西,不可能!你叫死人你喊:救命,我馬上救你。你明白嗎?一個人都已經死了,你給他說:「你起來,你只要喊一句救命,我馬上救你。」可能嗎?他怎麼喊哪?明顯是你先把他救活了。
所以看一下稱義的條件是「白白的」,沒有條件?那你說:隨便啦。不是隨便,有一個條件,就是必須知道是「白白的」。如果你覺得不是白白的,對不起!你沒得著。這是稱義的條件,一定要知道他是白白的,白白的稱義,白給你,你就是知道,就是白給你,你心裡覺得我要用什麼東西去換,對不起!還不給你了。這就是奇妙的地方。
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但這個人的信也是從神來的,後邊的書信能夠證明這一點,但是你不這麼認為也沒事,無所謂。要顯明神的義。好,看清楚,耶穌作挽回祭,什麼時候出現了挽回祭?在獻祭當中出現了挽回祭。如果拋開了獻祭的話,你能不能解釋什麼叫挽回祭?你能不能給一個不明白什麼叫獻祭的人,解釋明白什麼叫挽回祭?能嗎?不可能!能聽懂我說的話嗎?are youwith me?你不可能給一個不明白獻祭的人解釋清楚什麼叫挽回祭,就代表著這裡邊耶穌所說的挽回祭,一定是在講福音!
可是當我們定義福音是一個獻祭的時候,網上起了一幫人攻擊我們,我都莫名其妙啦,這幫人讀了好幾年神學,竟然不明白福音是一個獻祭。那希伯來書上面寫的什麼?耶穌獻上自己的身體,為我們獻上一次永遠的贖罪祭。那不是獻祭是什麼?這裡邊說:耶穌為我們作挽回祭。是不是在講福音啊?你獻祭的時候,是不是手按在羊的頭,把你的罪歸到羊的身上?對不對?所以今天你所賜之義耶穌是怎麼賜給你的?耶穌在十字架上把他的義轉移到你身上。你相信的時候,你的罪就轉移到耶穌的身上,這是獻祭者於祭物之間內在的聯繫關係,在整箇舊約當中的經文,全都是在講這個。
今天具然有人在否定福音是獻祭,搞出來一個是考試,你要自己去考。我的天,你自己去考,誰能考的贏啊?誰能考過去啊?這不是開玩笑嗎?耶穌給你考完啦。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3: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因為神把他的義賜給你。這個義指的是什麼?被證明為正確。不是你的行為已經正確,而是他被證明為正確,你的行為本來是錯誤的,可是他卻已經被證明為正確,他怎麼被證明的?因為耶穌的緣故,神叫你的罪轉移到耶穌的身上,審判完了。是有罪,可是審判完了,審判完了就沒有罪了,罪已經得到審判啦。
所以神證明了你沒有罪了,因為神用耶穌證明了你沒有罪,因為在耶穌身上被審判完了,在神眼中不再有罪,結束了!你的罪結束了。
有的人強調這個地方,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他說:你看這是指你信主之前的罪,神寬容了,你信主之後,你再犯罪,神就不寬容。你開玩笑,照著他說那樣,所有的人都死去吧!如果他認為這句話是在講人信主之前所犯的罪,請注意:後邊26說:
3: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就解釋不清楚,你好好思考一下,把這句話擺在你的面前,你好好想,從25節到26節你全想,如果說,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指的是信主之前的罪的話,那麼26節的這一句,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這裡邊是不是對立的?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這個地方如果是在講時間系統的話,那就解釋不通了,沒有辦法解釋的通,為什麼解釋不通?我今天不解釋,總之不是在講信主之前和信主之後,赦免你就是赦免你所有罪,這裡的先時和後時,指的是邏輯次序,指的是亞當的那個時候。這裡的人是凡指亞當的那個時候,本來是在罪當中的,而神要選擇寬恕他,不是指寬恕哪一個罪,而是指所有的,「寬恕」然後要把他「」稱義,這是指「先時」和「今時」兩個問題,你透過時間系統邏輯去思考,這個地方絕對不是那幫律法主義解釋的,只赦免你以前的罪,你以後的罪一犯了,你要靠著去認罪,累死你也認不清楚啦。
3:27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這裡不是指方法,而是指律法,The law of works.不是law of works不是行為的律,也就是說和行為規條沒有任何關係,不是行為的律,而是信主之法,而是 Thelawoffaith信心的律法,信心的律法就一條「信就得救,不信就被定罪」,就這一條。
所以今天你的行為可能不符合道德;你的行為可能你感覺不符合愛;你的行為可能不符合信心,但是你絕對不可能不信耶穌。這就是問題所在。所以你無法犯罪指的就是這個。從神生的就不犯罪,他也不能犯罪,指的就是這個The law of faith信心的律法只有一條,就是「信耶穌」!你什麼罪都可能犯,但是你唯獨不可能犯這個罪,就是不信耶穌,你做不到,不信你就試試。
從神生的他不能犯罪,他想犯他也犯不了,你想不信,你也不信不了,你無法不信,你做不到,不信你就試試,這就是神的能力,聖靈大能的護理,救一個是一個,絕對跑不了,叫我們一個也不失落,父賜給我的人叫我一個也不失落,沒有一個人能失落。神想救你,你還能憑著你自己,讓這個救恩失去?你太厲害了,你比神都厲害。神救你,就是救你,就如同神想殺你,沒有殺你一樣,你想靠著你自己能抵擋嗎?你抵擋不了,救恩無法抵擋。記住!
3:28 所以(註:有古卷作「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我現在回到我之前的比喻當中,人稱義是因著信,因著你相信耶穌替你答完了卷子,不在乎遵行律法,就是不在乎你自己這張破卷子,你還怎麼答?你怎麼答都沒有用的,那個東西沒有用。不在乎遵行律法,現在想明白沒有?神不是在講道德什麼的,這個地方根本不是在講道德規條,他在讓你徹底明白這個所賜之義到底是怎麼回事?和你自己的表現無關,因為你如果認為有關的話,你就會把你的這張爛卷子,拿到神面前,你把耶穌的那張作廢了。
我為什麼一直在強調這個,因為它會使人失去律法的義。可是那些控告我們的人,卻一致認為我們在教導犯罪,這都哪跟哪兒,根本不是一個邏輯思維,不在一個層面上。
3:29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所以,因信稱義的條件,這裡在講這個。不僅僅是猶太人,萬邦人也可以,所以說我們是外邦人,我們相信。OK!得救!
3: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就是以色列人!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因為割禮是在靈裡邊的,真正的割禮是「信而重生」,肉體上的割禮只不過是為了預表這件事情。
3: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么?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解釋一下什麼叫堅固律法?律法的目的是叫人知罪,所以每當你在講律法的時候,你都應當講,這個律法你守不了,這就是對的。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什麼樣的人用的合宜呢?就是我這樣的人,每當我講律法的時候,我都告訴你,你絕對守不了,我講律法的時候,從來不刪減律法,我從來不會說,安息日現在不用守了,這個不用守了,那個不用守了。不!你要守律法,就要全守,沒有一條是不用守的。
所以每當我把這個律法講出來的時候,所有的人都知道,噢,那守不了,知罪了,是吧!所以這叫用的合宜!律法就是這麼用的,律法就是為了一講出來,所有的人都趴下的,叫世人伏在神的審判面前,這叫律法!
可是什麼樣的人在把律法給毀了呢?這個守不了,咱們神學家們研究一下,開一個會,這個以後大夥不用守了,安息日守不了,不守了,這個律法守不了怎麼辦呢?不守了。咱們神學家們開個會,我們以後就宣告,教會就是這麼講,這個不可殺人、不可偷盜這個一定要守,安息日和道德無關,不守了。是誰給你的權柄啊?什麼人在毀了律法?就是這些把律法拆的七零八散,最後拿出來兩三根,律法是一個大柵欄,鐵一樣的柵欄,把眾人都圈在罪惡當中,可是今天你把律法全給廢了,拿出來兩三根,就不可殺人、不可姦淫,然後大家一看,哎,這簡單啊,我可以守啊,結果所有的人在律法面前,不知道知罪了!發現沒有?這種人就等於是廢了律法。
所以這句話什麼意思?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不是,是堅固律法。因著信告訴你,律法是完美無瑕,無法摧毀的,律法是沒有一個人能夠守得了的,這才叫堅固律法!「因著信」為什麼?因為我知道我靠著行為完蛋了,所以我因信稱義啦。
我知道我的這張卷子,我累死也答不出來了,所以我去交給耶穌啦,我相信耶穌替我答完啦,這叫因信堅固律法!就是堅固這張卷子,沒有人能夠答得出來,這叫堅固律法!
所以今天那些高舉律法的人,他們在拆毀律法,他們把律法說:這個不用守,那個不用守,我們就守這個…..,誰給你的權柄,要守就全守,能不能守?守不了吧,你也承認,守不了你就沒守唄,就是這麼簡單。為什麼還要說:守這守那呢?假冒偽善!
這麼長的一段經文講完了,要告訴你一個主要的問題:人生不是一場考試,而是耶穌他替你完成所有的事情。人生不是一場考試,因為考試是為了把你篩選下去,人生是一場拯救,對於你來說,人生是一場拯救,而你就是拯救的見證者。
當那些人認為人生是一場考試的時候,你知道會發生什麼結果嗎?他們所有人的動機,做事情的動機,全都是為了「考過,」而不是出於「愛」,如果你認為這個拯救,這個福音他是一個考試的話,那麼人所有的行為,他的動機全都是為了怕「不得救,」而絕不會是出於愛,耶穌一語已經道破這個奧秘了,今天還有這麼多的人說,你要是不奉獻,你就不得救了。
你們知道我為什麼一直在強調,救恩與奉獻無關嗎?就是為了叫你們的奉獻有意義,就是為了叫你們的奉獻能夠蒙福。因為你越知道,我不是靠著奉獻得救的,那麼你的奉獻就是出於愛,而神一定會把這份愛更加的彰顯出來,用更大的恩典去彰顯這份愛,去回饋這份愛。你越覺得我是為了得救才奉獻的,對不起!你奉獻的那點錢,不配叫你得救的。
所以我為什麼一直在強調,奉獻和救恩無關…..,我不是在讓人不奉獻,我是在告訴你,你越知道他不是為了得救,他就越有意義,他就越有價值,在神眼中就越看為寶貴。如果是為得救而去做的,那耶穌做什麼了?耶穌做的就是叫你得救啊!你這麼做,等於不信耶穌了。你越為了得救而做什麼事情的話,你就是越不明白救恩的人。
不是叫你的行為很壞,我一直在說,救恩和守律法沒有關係,千萬不要靠著守律法得救,難道我是為了讓你使勁的去犯罪啊?不是!我是為了高舉耶穌已經做成的工作,一定要想明白次序。
我們看經文【路加福音十二章35-48節】
12:35 你們腰裡要束上帶,燈也要點著,
12:36 自己好像僕人等候主人從婚姻的筵席上回來。他來到叩門,就立刻給他開門。
耶穌的這個比喻隱藏著非常非常的深,如果說,你透過人的邏輯去理解的話,百分之一百走偏,耶穌的這個比喻就是說,跌人的磐石,絆腳的磐石。這個比喻放在這個地方就是讓那些律法主義者,徹底的無語,按照他們的邏輯理解,他們就徹底的廢了。
這個地方很容易理解成什麼呢?你要好好表現。你想一想,律法主義者的思維,他們認為,誰能得救,取決於誰的表現好。靠著行為嘛,他們認為,一個人信不信耶穌和行為有關係。我們看看這個問題:
12:37 主人來了,看見僕人警醒,那僕人就有福了。他們會覺得,你看,你得好好表現啊,萬一耶穌來了呢?我聽見好幾個牧師就在那裡講道:你看看你現在的行為,如果這個時候耶穌就來了,你好意思見耶穌嗎?就定罪啦,捆綁啦。他們就是這麼欺負耶穌的小羊。我告訴你,耶穌來的時候,無法看見他的罪,你知不知道?因為他的罪在耶穌身上。耶穌來的時候無法看見他的罪,耶穌無法看見你的罪。因為神只能看見你的罪在耶穌的身上,他不可能在兩個地方看見一樣的罪,要明白救贖的道理,從神而來的智慧,一定要透過耶穌和十字架去理解一切的問題。還看見你這樣的,能看見嗎?他已經看見邪情私慾已經和耶穌同釘十字架了。保羅說:我已經死了,如今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神的兒子在我的裡面活著。神看見你,就如同看見耶穌一樣,不可能看見原來的你,原來的你已經和耶穌一起死了。
主人來了,看見僕人警醒,那僕人就有福了。什麼人是警醒的?你透過十童女的比喻,什麼人是警醒的?耶穌說:你們要警醒。然後有許多的人,你們要警醒,警醒啊….,我真想問他,告訴我你怎麼警醒?你看他怎麼回答,是不睡覺嗎?每天讀經、禱告嗎?你自己是那麼做的嗎?什麼也不做一直禱告。耶穌哪裡說,這就是警醒啊,什麼叫警醒?警醒就是你確信自己是因信稱義的,省察自己是不是真的因信稱義。就是這個問題。
我解釋一下十童女的比喻,我最開始解開這個比喻的時候,真的是感謝主!十童女的比喻,五個愚拙的童女,五個聰明的童女,愚拙的童女和聰明的童女全都睡著了,警醒和你睡不睡覺沒有任何關係,愚拙的童女她的手裡邊有燈,燈是亮的,但是沒有油。聰明的童女手裡有燈,她的燈也是亮的,但是,有油。為什麼愚拙的童女手裡的燈沒有油,卻能亮呢?這就是神在告訴你,燈代表著什麼?人的好行為。
(和合本太:5:15-16)耶穌說:5: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所以燈代表著人的好行為,這裡是一樣的。
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前伺候他們。自己束上帶,這裡邊指的是:「神的義」,用真理的帶子束腰,屬靈的武器,這裡指的是,真理的信息,這裡的帶子束腰就是「因信稱義」,福音的信息。燈也要點著,燈指的是什麼?人的好行為。你要有好行為。我從來沒有否認人要有好行為,我只是說:你不是靠著守律法得救的。但是基督徒要有好行為,沒有問題。所以耶穌說「燈」是指「好行為」。
而愚拙的童女她的燈是亮的,卻沒有油,油代表著什麼?聖靈!每一次膏你嘛,他用油膏了你的頭,叫我的福杯滿溢,這是什麼?油代表著是聖靈,所以受膏者是不是用橄欖油膏他的頭啊?所以一切都明白了,愚拙的童女有燈,她的燈是亮的,但是裡面沒有油,就代表著她的裡面沒有聖靈,為什麼她沒有聖靈?因為只有重生的人才有聖靈嘛!耶穌說:聖靈乃是世人所不能接受的。世人指的是:沒有重生的人。我不跟你講,聖靈和重生那個在前邊了,肯定是指不信的人。
信的人耶穌說:父就差派另外一位保惠師來,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所以信的人,他就有聖靈,而且是永遠同在,絕不可能離開。所以很簡單啦,愚拙的童女有燈卻沒有油,燈是亮的,代表著有好行為,裡面沒有真實的信心。所以律法主義者說,一個個好行為….結果怎麼樣?不信!
聰明的童女有油也有燈,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一個人有真正的信心,他必然有好行為,一個人他有愛,他必然有愛的表現,一個人他有信心,他必然有信心而帶來的行為。所以有油的人一定燈是亮的,但是燈亮的人不一定有油,所以聰明的童女和愚拙的童女,在講這個問題。
這裡邊是一樣的,看見僕人警醒,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必叫他們坐席,自己束上帶,近前伺候他們。主人要伺候僕人了,耶穌說:「我來要服事人,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你透過屬靈身份在看,因信稱義的人神看他已經是基督了,神看他已經是神的兒子了,神不是差派天使來服事你嗎?因為你是神的兒子,你不在是罪人,不在是奴僕啦。
所以為什麼那些律法主義者,還以為這個地方是要好好表現,用表現換獎賞,累死你吧,你怎麼靠著表現換來獎賞?絕不是的!獎賞不是出於表現,而是出於聖靈所結的果子,也是神所定的。
12:38 或是二更天來,或是三更天來,看見僕人這樣,那僕人就有福了。
其實是看見僕人那樣啊?看見你死了,今天活著的是耶穌在你的裡面,你就有福啦,你以為是看見你啊,看見你,你就完蛋了,罪人能不能見神的面啊?不能啊!連摩西都不能見神的面,你以為你好到哪裡去,今天你能坦然無懼來到神的面前,是因為神看你已經死了,他已經和基督一起死完啦,今天的你,是基督在你的裡面活著。還想拿自己的那些東西來到神的面前的,糾結了半天,全是在糾結已經完事的事。
12:39 家主若知道賊甚麼時候來,就必警醒,不容賊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
12:40 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
這裡邊耶穌把自己比作是「賊」,說是象賊一樣,忽然間就來了,什麼意思?你如果知道耶穌什麼時候來,你不就為了那個時候而表現嗎?因為你是靠著表現而得救的。如果說,耶穌今天告訴你了,還有一萬年來,那你還表現什麼?你不用表現啦,尤其是當你的心裡邊認為,我靠著表現的時候,所以說其實告訴你什麼時候來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這會讓人傾向於靠著表現而得救,所以耶穌一直不說,我什麼時候來。看41節,這裡邊是關鍵:
12:41 彼得說:「主啊,這比喻是為我們說的呢,還是為眾人呢?」
注意:所有耶穌的比喻,你一定要象彼得一樣去問這個問題,到底是為我說的,還是為眾人說的?親愛的!你給我說清楚,這可不一樣的,耶穌的比喻有的時候是跟門徒說的,有的是寫給世人,叫他們故意看不懂的,有的是寫給門徒和世人都有的,叫門徒能明白其中奧秘。
所以,所有的比喻,一定要知道對象是什麼?彼得在這裡終於聰明了一回,問的這個問題非常好,這比喻是為我們說的呢,還是為眾人呢?
12:42 主說:「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
看清楚,彼得後來是不是提到這個問題了?(和合本彼前:4:7) ,萬物的結局近了,所以我們要謹慎自守,警醒禱告。彼得的書信裡邊說:讓我們做一個好管家。就是耶穌這一段比喻,彼得後來明白了,誰是好管家呀?我們,我們這些信徒就是好管家。
主說:「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
誰啊?講道的人、牧者,按時分糧,指的是神的話語。對不對?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著神口裡所出的一切的話,所以這裡邊的按時分糧給他,指的是神的話語。這裡在指牧者。
所以這一個比喻竟然是在講牧者,好了,親愛的牧者們,解釋一下吧,怎麼警醒啊?所以看好啊,這裡的比喻來了,有的人說你要好好的表現,主來的時候,你應該正好在做好事,你正好在做壞事,你就完了,你就是那個愚拙的童女,好好預備油啊,結果你說:油在哪裡,怎麼搞?他不明白,不知道怎麼來油。
12:43 主人來到,看見僕人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
聽起來特別像是,哇!看起來你像是在做什麼。繼續看經文:
12:44 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
這指的是什麼?神的兒子!神已經將萬物都賜給我們了,即不愛惜他的兒子,為我們舍了,不也將萬物一同賜給我們嗎?這指的是:「因信稱義的人!」管理一切所有的。
12:45 那僕人若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僕人和使女,並且吃喝醉酒。
這裡邊在做一個假設,「若」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其實你能不能得救和耶穌什麼時候來有關係嗎?沒有!你能不能得救和耶穌來的時候正在幹什麼有關係?沒有!因為你相信耶穌的時候,你就已經轉移到耶穌身上,和耶穌一起死完啦。今天神無法再看見你,是以你的身份活著,而是看見耶穌在以你的身上活著。所以當神看你的時候,看得是如同他的兒子一樣。保羅說:「如今信主的人就披戴基督了。」今天你是披著羊皮的,所以說,你已經披戴基督,神看你不再是你,而是耶穌的樣子,這就是為什麼,神會看你如同是遵守了全律法的人一樣,你憑著你自己遵守不了,但是你憑著耶穌你是啦。
可是這個僕人他心裡邊所認為的是,他在神的面前的表現,他在神眼中的樣子取決於他的表現。這是今天許多人想不明白的事情,就是屬靈的交換,身份的交換的問題。他仍然在感覺神在看著今天的這個他,今天的你早就已經在永恆中轉移到耶穌的身上,神不能夠看見你在你的身上,神只能夠看見耶穌在你的身上。看經文:
那僕人若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僕人和使女,並且吃喝醉酒。
為什麼這個人,當他認為耶穌來的時候,我的表現好,還是不好,他關注這個的時候,如果他知道主人今天不來,他就會使勁的去犯罪。為什麼?因為他活在律法之下,而律法刺激人犯罪的慾望,活在律法之下的人,一旦沒有人看著他,他就會使勁的犯罪。什麼叫假冒偽善?你去看那些人就明白了。一個大力在傳講律法的人,他百分之百是一個假冒為善的人,他一定是背後一套,表面一套,在人前裝作光明的天使,背後一定是就像這節經文裡邊說的一樣,只要他有犯罪的機會,他會馬上去犯罪,因為律法就是刺激人犯罪的慾望,可是他們卻在控告我們這些在恩典當中的人,隨便犯罪,他大錯特錯了。一個人只有進入恩典他才能夠脫離罪的捆綁,這是他們最不明白的問題。
所以看一看這個僕人,他心裡覺得主人來得遲,因為他在關注著耶穌來的時候,他的表現,因為他想靠著這個東西能夠得救。你在呼傻子呢,你自己都呼不了,你還呼神呢,你們每天做了什麼事,神都不知道嗎?你們哪一個人敢在神面前把心裡邊的東西全拿出來給神看,你還覺得可以靠著這個東西得救嗎?那些都已經在耶穌的十字架上了。
所以今天有很多的人說:當耶穌再來的時候,要把你心裡所想的,所有犯過的罪,來一次電影放一遍,你錯了,神不喜歡看這種電影,神無法再看見你的罪,因為都已經和耶穌一同埋葬了,神只能看見你的義,那是他兒子的義,在你的身上的顯明,而不是你自己行出來的,這是很奧秘的事情。
12:46 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註:或作「把他腰斬了」),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
在個是指什麼呀?是指名義上的僕人,其實根本不是神的僕人。知道嗎?就是那些凶暴的財狼,在傳講律法的這些律法主義者,一直在強調人的行為表現……,你表現個頭啊,你靠著表現進天國嗎?死定了!知道嗎?被腰斬了都。
定他和不忠心的人同罪。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著他的意思行the will of my father 。神的意思是什麼:「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因信稱義就是神的意思。而凶暴的財狼,這些法利賽人,律法主義者他們所傳講的,不是因信稱義,而是靠著行為稱義,因為他們要用行為去否定救恩,所以就是靠著行為稱義。
12:47 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
12:48 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
請問,他怎麼能不知道?耶穌說:不要禁止小孩子到我這裡來,因為天國正是這樣的人,你們要迴轉到小孩子的樣式。小孩子是什麼樣式的?不知罪!小孩子不感覺到有罪。因為他的分別善惡在魂裡面還沒有建立起來。所以小孩子那個時候相當於還沒有吃分別善惡樹,他做了壞事,小孩子能不能做壞事?當然能啦,一杯牛奶拿過來,啪,打翻啦,做了一個壞事,可是他自己覺得那是罪嗎?不覺得!明白了嗎?
什麼情況,什麼樣的人是在恩典當中的人?不是說犯罪無所謂,不….,你越知道你的罪在耶穌身上已經結束了,罪就脫離了對你的捆綁。你越活在赦免當中,你越活在不定罪當中,罪就越不能捆綁你,你才能夠越好,但是這個好也是道德層面上的,絕不可能達到律法那個層面,你的肉體本身絕不可能達到的,你的成聖是百分之一百是獻祭所做成的工作。不是你的做工,和你的做工沒有關係。
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
這個多給誰和多托誰,他是取決於你的認識,多給誰就向誰多取,為什麼會是這樣呢?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原則是在什麼裡邊的?公義的原則!是公義的原則。在公義的原則的基礎之上,每當神說:神不偏待人的時候,有的人就覺得,神不偏待人哪,所以愛這個人也愛那個人,所有的人全愛,所以神不偏待人。
對不起!請你仔細去查考所有神不偏待人的經文,你會發現神全是在說一件事,就是審判!神審判的時候,不偏待人。但是,神拯救的時候,可不是這樣的,拯救的時候是,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這個時候就偏待了。
這個地方有很多的東西可以去講啦,當一個人落於公義的思維原則當中的時候,也就是做工得工價。當人類要求公平的時候,人類陷於了一種幻覺,就是以為他可以配得某一種,叫做「公平」的東西,然而實際上他並不配得。
我來解釋一下這個地方,很多的人認為神是公平的,神是公義的,阿們!當然是這樣啦,神肯定是公義的。但是,神的公義沒有顯明出來,神的公平也沒有顯明出來。為什麼呢?神都說自己是公義的啦,神是說了,但是神公義的顯明,是在審判上邊顯明出來的。
看這節經文: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這裡邊指的是:「審判的時候。」後來才要的嘛,多給誰,就向誰多要。這裡邊也指罪的問題,你要通過靈意去解釋這個問題,對罪的赦免嘛,你犯的罪多,但是神也沒弄你,那個人犯得罪少,神也沒弄你,你們兩個人都沒有事。其實對於犯的罪多的人,神的恩典更大嘛,因為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
所以我解釋一下,當一個人他在神面前的時候,他認為神要一種公平,好,那麼我告訴你,如果照著神的公義、公平,你連活著都不配,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你今天也承認你是一個罪人啦,可是你沒有死啊!證明什麼?證明神沒有用公義來待你,而在用恩典來待你。你說,我這個好行為沒得好報,對不起!你的行為應該得惡報,可是,還沒有得到像聖經寫的那麼多惡報呢!這證明什麼?你還是在神的恩典當中。
所以當你在試圖用公平去判斷問題的時候,你忽略了一個問題,你說那個天生就是瘸子的人,和天生就是總統兒子的人,他們兩個是公平的嗎?你覺得不公平啊!不,恩典不是出於公義的,公平是用恩典來定義出來的。換句話說,公平在恩典的範圍當中,而不是恩典在公平的範圍當中。
那麼我來給你解釋一下神的公義體現在什麼角度呢?一個人天生就是瘸子,一個人天生就是總統的兒子,這兩個人差別很大,家境差別很大,健康狀況差別很大,然而,瘸子可不可以說:神啊,你不公平,他不能!因為照著自己他連活著都不配。所以神讓他活著,且是一個瘸子,其實照著他的標準他連瘸子都不配。當然這裡面有魔鬼的主權的問題,我現在不討論魔鬼主權的問題,我以直線的態度去看待神的旨意,神的計劃,神的引領,神的許可,神的任憑,現在不從這些東西去討論,我也不去關注魔鬼的主權,因為魔鬼的主權,相當於神的範疇當中的。所以說現在不考慮魔鬼對於這個人的影響,其實這個人的影響,是魔鬼對他的影響,當然神也許可了,神也任憑了,要不然不能產生這種結果。
總之照著神的公義,這個人他連活著都不配,那麼他還能活著,也已經在恩典當中了,只不過他的恩典沒有那個人那麼大,這就是指普遍恩典,你不是透過公平去定義它的。
所以在傳道書裡邊提到了,普遍的恩典的問題和特殊恩典的問題,雨降給義人也降給歹人,陽光照你也照他。那麼多人在拜偶像,怎麼一個雷沒有把他全劈死啊?你會感覺神的不公義,不是!因為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活在神的普遍恩典之下,神沒有審判人,所有的審判全都留在最後一起審判的。所以別天天說,這個人做了什麼遭報應啦,你別開玩笑啦,他要遭報應他就應該去死。知道嗎?罪的工價就是死!
不要以為什麼事情都是遭報應,魔鬼的攻擊,神沒有要報應你。因為神要報應你,一下子你就廢了,你還能活著?神如果要審判你,你早死了一萬回啦,你還以為,你能擔當一回,然後還能苟延殘喘嗎?罪的工價就是死,你最小的罪在神的眼中,如果要照著公義審判,就應該殺了你,而你卻沒有。就證明神從來沒有審判你,那都是魔鬼在假扮成神的在弄你,或者是你自己的信念所換來的咒詛。總之,你會得到咒詛是有很多的原因,我今天也不去講了。
我要開始作總結了,總之一定要明白,這一段耶穌所講的這個僕人的故事,到底是在講什麼?正是因為他把人生當成一個考試,他覺得他要在耶穌來的時候,好好表現,靠著這種方法得救,正是因為這種思想,才叫他當知道主不來的時候他就打人,他就吃喝醉酒。因為律法會刺激人犯罪的慾望,你越試圖靠著它得救,你越完蛋,甚至連世人都不如啦。我經常看到這種人,真的,有的宗教領袖,他連什麼都不信的人不如,因為什麼都不信的人,沒有他那麼虛偽,你知道嗎?平時在家裡沒見他怎麼禱告,在別人面前一禱告一個小時、兩個小時的,裝給誰看啊?開什麼玩笑。所以我現在真的,我很喜歡那些什麼都不懂的人,自以為是的人來到我面前,這個,那個,拿幾節經文,我真是煩透了,我都懶得給他們解釋了,有的時候,我說對,你說得對,你就照著你說的信去吧!
【希伯來書九章27節】
9:27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審判在什麼時候?在死後!會不會在你死前就審判你?不會!注意:你所經歷的一切事情,不是神主動的審判,因為神主動的審判,只在死後。然而,你會不會被死後而審判呢?【啟示錄二章2:11 20:6 20:14 21:8】把這幾節經文一起拿出來看,按著定命,在這裡指的是「人類在犯罪之後,已經被判決的狀態當中的」這個命定,也就是傳說中的宿命,你可以去理解這個所謂的宿命,但是你今天不在這個宿命裡邊。因為神的新的恩典,已經臨到你原本的宿命上邊翻轉他,使他成為一個新的所謂的命運,因為他已經不是過去被判決的宿命。但是你的命運與過去的宿命有關係,比如說:你是一個中國人,你信主了,你還是一個中國人。這和你過去有關係,但是他不再是過去的那個,因為你可以透過信心去翻轉他。
20:6 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聖潔了!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他們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這裡邊提到了,第二次的死,為什麼第二次的死在這些得救的人身上沒有權柄?因為耶穌替他死了。所以注意:耶穌他替你死,他替你是第幾次的死?第二次!你第一次還是自己死啊!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這個的死是指什麼?第一次的死!所有的人都會經歷第一次的死。但是第二次的死,是信的人給你翻轉過來的。明白了嗎?信耶穌得永生,有的人說:那怎麼有信的人死了呢?永生是第二次的問題。
所以想明白這個問題,你如果把人生當成是一個考試的話,你所有的考試是在第幾次的死之前的範圍?是第一次的死的之前的範圍!如果你認為你所有的行為表現,在神的救恩面前有意義的話,你就大錯特錯了。因為神解決是你第二次死的問題,可是你所有的表現,他都是在第一次死的過程當中。肉體的罪是怎麼解決的?肉體的罪,不是指你的靈,你第一次的死。
20:14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火湖就是地獄,其實我現在越來越判斷出來,地獄它不是一個叫做地獄的存在,而是不與神同在的那個同在,不與神同在的那個同在就是地獄。就如同罪一樣,有的人說:罪到底是什麼東西?我說罪它不是一個東西,它是一個缺失的存在,因為缺失了它也存在。比喻說:一個大餅,這個餅它是一個圓的,它的存在就是一個餅,我現在把一個餅拿掉了一塊,那麼拿掉的這一塊的這個缺角,它存在不存在呢?這個缺角是不是存在?但是缺角的存在,卻不是一個實際的存在的存在,而是一個缺失的存在,是餅缺失了它才存在。
所以罪本身它不是一個存在,而是缺失的存在,為什麼?因為偏離靶心了!沒有與神同行,不能與神同行,與神隔絕了。這就是罪的存在。它本身不是一個東西,而是缺失,沒有神才是罪。活在與神隔絕的狀態中,就是地獄。不是說神造了一個地獄,就是為了讓你受苦,不是!當你不與神同在的時候,你就在地獄當中。那種痛苦,形容的,不是物質界的,靈界的。
20:14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注意:世人在被審判的時候,他真正被審判其實是指第二次的審判,因為第一次是所有,不管是信的和不信的,都會按著命定人人都有一死。
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有的人說:怎麼辦呢?我就膽怯啊,你開玩笑嗎?這裡邊指的是什麼?我告訴你,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都是指的一直這樣的人。我舉一個例子:我會開車,但我不是開車的,開車的那是司機。我會掃地,但我不是掃大街的,這裡在說是什麼?是一直這樣的人,已經被定義的是身份,而不說你只要這樣做,你就會完蛋。不是!他指的是:一直陷於在這種罪當中的人,就證明他是沒有聖靈的。因為一個信主的人,他不可能這樣。
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注意看清楚,第二次的死不信主的人會經歷,而我們信主的不會經歷。繼續看經文:
2:11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得勝的我說過了吧?「信耶穌是神兒子的人」就是得勝的人。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因為耶穌替他受了。想清楚沒有?
所以注意:你的人生不是一次考試,因為你整個人生的這一切,都已經和耶穌一起死完了。我曾經看到過一個屬於魔鬼的最可怕….的教義,他說:耶穌擔當了我們第二次的死,他就為了給我們第二次機會,叫我們再一次去選擇遵守誡命,還是不遵守。親愛的!耶穌都擔當完了第二次的,你所有的守與不守,全都是在這個過程當中的。耶穌改變的不是你第一次的死,而是第二次的死,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TAG:瀋陽恩典福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