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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做一個酷一點的人好了,愛成這個樣子也太難看了

去年這個時候,在一家很老的酒館,我看到一姑娘抱著一杯殭屍酒一邊喝一邊就崩潰了。身體扭曲在一起,她的朋友拉著她為了不讓她跌落到地面,但最後她還是哭得從凳子上滑下來,坐到了地上,繼續哭。

她面前的杯子上刻了個非洲人臉,詭異地笑著酒館裡每一個傷心人。Bartender壓低聲音和我說,你和她點的是一樣的酒哦,答應我你等會兒不要變成那個樣子。我看著趴在地上哭的那個可憐女人,決定還是做一個酷一點的人,愛成這個樣子也太難看了伐。

為什麼人不去追求輕輕鬆鬆的愛呢?

幾年前我常會叫閨蜜到家裡來,聊天到半夜,到點兒了再喊個宵夜。我剛準備搜索附近依然營業的外賣,閨蜜一隻手橫在我面前,叫我不要下單,另一隻手麻利地打了個電話給她當時的男友,讓他送餐過來。

她想吃的是一家設立在市中心並且不提供外送的餐廳,生意興隆到即便過了晚飯點,店門口依然排著長龍。不熟悉這塊區域的路人經常好奇地站在街對面觀望那群默默拿著號碼牌等著吃飯的食客們。

就是這樣一個工作日的深夜,這樣一家排長龍的餐廳,對方在電話中猶豫了一下,畢竟第二天一早還要早起工作。如果只是粗淺地喜歡著一個人,那大可立即掛掉電話,你愛怎麼作怎麼作,老子不跟你玩兒了。奇怪就奇怪在,這個男的居然真的把自己從被窩裡拎起里,頂著寒冬夜的大風跑過去店裡排長龍,取了一份燒雞,一份炸雞,他甚至給我——一個他素未謀面的女生,要了一份炒河粉。

然後,這個職業男友像個快遞員一樣給我們送完餐就離開了。

我開玩笑說:「你要是和這個小孩分手,大半夜就沒雞吃了。」

但是後來閨蜜還是冒著半夜沒雞吃的風險跟他提了分手。

「天曉得這個人居然威脅我說要為我去死,他說什麼都不肯分手。」閨蜜怯怯地說。

「那你以後可以到處吹牛逼說有個男的愛你愛死了。」我回答。

「刀都拿出來了,這個手根本沒辦法分。我一說分手,他就掏刀,要自殺。」

「戲精啊!」

「後來我想了一下,其實對他太客氣了。我幹嘛跟他講道理,這種人沒什麼道理好講的,講了也聽不懂,就是個神經病啊,腦子搭住了。我就應該狠一點,直接讓他滾蛋。」

這個男的大概也並非真的想當個戲精,就是咽不下這口氣。

幾年後,閨蜜跟我說認識了一個新男孩,雖然她已經很努力在我面前克制這份迷戀,但明眼人一眼就看出她早被深深吸引,是那種她不會捨得讓這個人大半夜跑出去排隊買雞的疼愛。不僅如此,她還像個偵探一樣通過這個男生的社交網站了解到他的好哥兒們是哪幾個,前女友現在在幹嘛,曖昧對象到底處了幾個,每天的生活作息。看得出這男生身邊不缺女孩,自己呢也長著一張來之不拒的臉。我問閨蜜:「你這樣累不累啊,調查來調查去,要是這點經歷花在工作上你早就發財了。」

她忽然變得憂鬱起來:「我發現他有一個交往密切的女生。」然後調出那個女孩的社交賬號,指著上面一張照片給我看:「你看,這一天他們倆就在一起,這張照片還是他給她拍的,他還在下面回復了,他們交流了五句話!五句話啊!他還送了她項鏈!」

我一看,這明明是很早之前發布的照片:「喂朋友,看清楚了,那個時候你們倆還不認識哎。」

「可是我擔心萬一這個女人又來找他怎麼辦?」

我深吸一口氣,說:「嘿,你知道現在的你讓我想起誰了嗎?」

「誰?」

「掏刀男。你看這男生照片的樣子就像當年掏刀男看你時的崇拜目光。」

「沒毛病啊,我知道我喜歡他更多一點。」

那男的工作繁忙,有一次在他出差回來的前一晚,閨蜜說:「我訂了花,明天去接機。」

「機場送花不是男生該乾的事兒嗎?你以前不是還覺得公共場合送花是很尷尬的事嗎!你是誰?你失憶了嗎?」

她回答我:「就是這個花束可能會很大,不知道車裡放不放得下。」

我翻了個白眼:「即便這個人以後隨隨便便地對待你,也沒關係嗎?」

「那又怎樣?」 她聳聳肩。

對於向愛狂奔的人,旁人只能遠遠地祝他們好運,祝他們最終收穫的不止是一份淺薄的愛。我想起了K,那時K和幾個朋友來上海,我陪著他們到處玩。玩到天黑,我們坐下來吃晚餐,K神秘地說:「看到中間那桌人了沒?」

我們同時望向那張桌子,一群好看的女孩子圍在一起,每個人都盯著手機,在那個昏暗的環境里只有屏幕上的光亮映照著那一張張濃艷的面孔。K繼續說:「站在旁邊的那個白西裝,就是管她們的。懂了吧?」

大家搖搖頭。

K解釋說:「啊呀!她們在刷能約上的客人啊!不過在這個地方找到的女孩子,價格不便宜。」

「哦……」眾人恍然大悟。

K拿起手機刷了起來:「裡面有兩個女的還是可以的,我找找……」

他點開手機那一刻才恍然記起自己還有個女友,白花花一片未讀消息未接電話在等著他。他把手機扔給我:「喂,幫我發條消息給那人,告訴她咱倆不合適。」

「打字太麻煩了,你編輯好,我替你按個發送鍵。」我又把手機扔還給他。

最後他還是自己摁了發送鍵,還高高興興地喝了個痛快,再去廁里扶著水斗吐了個乾淨。把他扔回酒店後,剩下的我們幾個繼續遊盪在夜上海里,穿過外白渡,走下橋,我們說起了k,說起等會兒要不要給他帶些食物回去。

其中一個朋友告訴我說:「今天一早K才知道前女友要結婚。不是他剛剛分手的那個女孩,那個女孩K也從未認真對待過,這件事上他確實挺渣的。K今天把自己灌成這個樣子,是因為另外一人。主要吧,他們之間年齡差太多,那個女人比他大好幾歲,想想都不可能的嘛。」

原來K的那種隨隨便便就可以分手的酷,都是在偽裝,但裝久了,也就習慣了。

我們都曾經做過那個最酷的人,或者想要成為那種很酷的人,只要一份緊接著一份的淺薄的愛就可以活得挺好。酷人們甘願放棄等待和探索的權利,以及體驗最爽的、同時也是最心碎的時刻的權利。

當然了,他們也會搬個小凳子坐下來,靜靜地看兩眼你們這些投身親密關係中的人跟瘋子似的苦苦掙扎。他們也許在獨處時幻想過自己和某一個人可能編織出來的未來,但也就是想想,他們膽子小,不會真的去那麼做的。

文/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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