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宗族譜系總論
姓氏宗族譜系總論『通鑒上紀』曰:伏羲制嫁娶,正姓氏,以重人倫之本而使不瀆,此氏 族所由始也。 『夏書』曰:錫土姓,言因其所生之土地也,而錫之。 『傳』曰保姓受氏,以守宗祊。又曰姓者生也,以此為祖,令人相生, 雖下後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屬也,與其子孫共相聯屬,其帝支別屬,則 各自為氏。 『史記』注曰:天子賜姓命氏,諸侯命族,族者氏之別名,地姓者所以 統系百世,使不相別也,氏者所以別子孫之所出,故『世本』言姓則在上, 言氏則在下也。 『白虎通』曰:人所以有姓者,所以崇恩愛,厚親親,遠禽獸,別婚姻 也。故紀世別類,使生相慶,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皆為重人倫也。『風俗通』曰:萬類之中惟人為貴春秋左氏傳,官有世功,則有官族, 邑亦如之。公羊譏衛滅邢。論語貶昭公娶於吳,謹同姓也。蓋姓氏者,或氏 以號,唐虞夏殷也。或氏以謚,戴武宣穆也,域氏以爵,王公侯伯也,或氏 以國,曹魯宋衛也,或氏以官,司馬司徒也,或氏以字,伯仲叔季也,或氏 以居,城國園池也,或氏以事,巫小陶匹也,或氏以職三為五鹿青牛白馬也。 又曰族別而為姓,姓別而為望,望別而為房,故姓多則訛其族,望多則 訛其姓,房多則訛其望,必然之理也。 唐柳芳,姓系錄論略曰:氏族者,古史官所紀也,昔周小史,寫世系, 辨昭穆,故古有世本錄,黃帝以來,至春秋時,諸侯卿大夫,名號繼統,左 邱明傳言天子建國,因生以賜姓,胙之土,命之氏,諸侯以字為氏,以謚為 族,昔堯賜伯禹姓曰姒氏,曰有夏,伯夷姓曰姜氏,曰有呂,下及三代,受 姓命氏,粲然眾矣,秦滅儒學,公侯子孫,失其本系,司馬遷父子,乃約世本,修史記,因周譜,明世家,乃知姓氏之所出,先王之封既絕,後嗣蒙福, 猶為強家,漢高帝興,徒步有天下,命官以賢,詔爵以功,先王公卿之胄, 纔則用,不才棄之,不辨士與庶族,然則始尚官矣。然猶徙山東豪傑以實京 師,齊諸田,楚屈景,皆右姓也。其後進拔豪英論而錄之,蓋七相五公之所 由興也。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權歸右姓矣,其州大中正 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為之,以定門胄,品藻人物,晉宋因之, 始尚姓矣,然期別貴賤,分士庶,不可易也,於是有司先舉,必稽譜籍,而 考其真偽,故官有世胄,譜有世官,賈氏王氏,譜學出焉,大夫之弊至於尚 官,尚官之弊至於尚姓,尚姓之弊至於尚詐,隋承其弊不知其所以弊,乃反 古道,罷鄉舉,離地著,尊執事之吏,於是士無鄉里,里無衣冠,人無廉恥, 士族亂而庶人佳僭矣,唐承隋亂,宜救之以忠厚,忠厚則鄉黨之行修,鄉黨 之行修,則人物之道長,人物之道長,則冠冕之緒崇,則教化之風美,乃可與古參矣。 東萊呂氏曰,三代之時,曰姓者統其祖考之所自出,百世而不變者也, 曰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數世而一變者也,天子建國,因生以賜姓,其 得姓雖一,而子孫別而為氏者,不勝其多,然尋其流可以知其源,尋其葉可 以知其根,抑何易耶,自秦以來,氏族之制,出於上之所賜,下之所更者, 絕無而僅有,至於世守一氏,傳千餘年而不變者,天下皆是也,可謂簡而易 知者矣,然人罕有能辯氏族之原者,蓋由譜牒之興廢而己,以是知譜牒之學 不可不講也。 宋伊川程先生曰:管攝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風俗,使人不忘本須是明 譜系,收世族,立宗子法。 又曰:宗子法壞,則人不知來處以至流轉四方,往往親未絕,不相識, 今且試以一二巨公之家行之,其術要得拘,守得須是,且如唐時立廟,院乃不得分,各叮祖業,使一人主之。 又曰今無宗子,故朝廷無世臣,若立宗子法,而人知尊祖重本,人既重 本,則朝廷之勢自尊,古者子弟從父兄,今父兄從子弟,由不知本也。且如 漢高祖欲下沛時,只是以帛書與沛父老,其父老便相率子弟從之,又如相如 使蜀,亦遺書責父老,然後子弟皆聽其命而從之,只有一個尊卑上下之分, 然後順從而不亂也,若無法以聯屬之,安可且立。宗子法亦是天理,譬如木 必有從根直上,一干亦必有蒂枝,又如水雖遠必有正源亦必有分派處,自然 之勢也,然亦有帝枝達而為干者故曰古者天子建國諸侯立宗雲。 九峰蔡氏曰:按古者宗子之法立,一族之人有大宗以領之,則人同知尊 祖,一族之親有小宗以領之,則人各知敬禰,冠婚必告,死喪必赴,有喜相 慶,而可以同處於危,自秦漢以來宗法大壞,有親未盡,而不相往來,冠婚 不相告,死喪不相赴,而無知之民,遂至於父子異居,而兄弟相訟,嗟夫秦漢以下,天下所以多故而難治者,豈非宗法不立之故歟? 歐陽永叔曰:族之為言簇也,尚夫序而有別。姓之為言生也,本其所自 生也,氏之為言是也,別其所自分也,又曰川流別派,當知同源,人代散殊, 當知同祖,知同源必不笑鹹淡清濁之異,知同祖則不學秦越魯杞之視,然非 圖譜以紀,則世系無證,安識須勾之本於風也,安識晉公之本於諸姬也,是 為譜系不可無也。 石林公曰凡今士大夫以門望相高下,以爵秩為甲乙,有其人,則譜隨詳 以存,無其人則譜隨略以遺,譜其可略且遺也耶。又曰:譜之一書,關係甚 重,祖宗之所自出,子孫之所由分,胥由此考,否則不知崇韜之哭子儀,閔 姓華胄也出於子騫者,未之有也,總之稍有知識者,當留心譜牒,苟前此而 譜不立,吾不知其誰始,固不能無憾,若後乎此而不修,實吾之罪也,譜牒 之修,詎容緩哉陶淵明贈長沙公族祖云:同流分派,人易世疏,慨然寤嘆於茲。厥祿老 泉族譜,引以自始而衰,而至於無,服其初只是一人也吁!果念厥初,知自 一人,而蕃衍盛大,以至於始終相聯,又何計乎服之遠近。 程伊川曰:譜之要在明一本而浚其源,所以尊祖敬宗也,究其派而清其 流所以別親疏之遠近也,辨昭穆等殺之殊,所以識尊卑之次等也,隆吉凶慶 唁之禮,敦孝友睦姻任恤之行,所崇宗族之典禮也。 陸象山曰:作譜須要明白,知其祖某處分來,某處分去,枝幹脈絡,條 理不紊,方才是譜。如或相傳失真,考求失據,則亡諱亡,世直書無隱,此 司馬公之圖系,與歐陽公之譜例可仿也。 南陽公曰:餘思祖宗生吾子孫,猶如樹木一般,枝葉能護衛根本,則生 機不息,枝葉自然暢茂,若有一般枝葉,不能灌溉根本,則此枝必枯,故子 孫數世後,其中有貧賤貴富之不同,智愚賢否之不一,實子孫之自取也,右譜先正格言負圖纂輯編次,梓之家乘,觀此者,或可起尊祖宗之念,興仁人 孝子之心也。
一譜圖
圖法歐陽氏上自高祖下至玄孫,以五世為別者,將以明五宗本一服之義 也,祀主於五世則遷,服制於五世則斬,故以五世復提,如九世分為兩截, 取九族之義,然世系行實合為一圖以便披鬩,是歐蘇兼式之法,於所提五世 之上,書祖於橫格處,使知某支下所生,先統宗以明真本之一,後分支以明 其派之殊,此作譜之綱領也。 二譜例
譜分宗支,明嫡庶,大宗則百世不遷,小宗則有四,有繼高曾祖禰,所 謂五世則遷者也,大宗子孫,年雖少,亦紹本派而居前,小宗子孫年雖長, 亦照次序而列於後,然必一支世系既終,而復提一支,起派父子兄弟,上下並立,彼此脈絡不紊,若歷年久遠,遷居他郡,止注分派於遷祖之下,使勿 迷失,其無子而立後者必繼同胞兄弟之子為嗣,如同胞無可繼者方擇堂兄弟 之子,或從堂兄弟之子為嗣,書名於所生父下,注曰弟几子繼某人為嗣,列 圖於所立父下,詳記事實,他姓來繼者,書來紹,示不當紹也。出繼他姓者, 書出紹,示不當出也,若夫昭穆不順,異姓淆宗,並削不書也。
三譜記
列名之下,各書事實,飭史記分注之法,生者書名字,書年月,死者書 卒葬,書山向,男子不論仕隱,有功德善行,書為子姓之矜式,女子不分節 烈,有貞節懿行,書為閨閫之模範,若夫卒而不安室者,義於廟絕,止於夫 傳中書已娶某氏,有子者,傳中書生母某氏,蓋世無無母之人,生女出嫁有 節烈者,亦詳書父傳內,及改適無嗣者不書,若犯盜敗倫,棄賣祖塋,代犯 獄刑,叛黨抄沒,數有顯惡,昭人耳目者,去其名。為隸卒僧道,及為義男並婦女淫蕩,有傷風化,實貽先世之辱,不書也。
四譜法
譜法有四,一曰睦屬族,世人只及本宗,而於母妻女族不著,非廣愛而 明有親也,次曰分同異,世有避嫌避諱而更姓,避仇避疑而變姓,有慕貴慕 榮而冒姓,慕恩慕義而從姓,姓氏不一,本源淆矣,是吾族者,雖微不棄; 非吾宗者,富貴不攀,所以明一本之親,而杜謬援之失也,三曰避名諱名諱, 甚不可同,但人能免人,恐後有相同之患,生年小者,宜以讓大,生者宜以 讓死,四曰德孚內外者必詳,奮身科甲者必詳,世守四民之業!而勤勞一家 者必詳,若夫播遷他邑考求無征,遊盪無家,行為不檢者俱可略。
五譜德
一先世及今,有德行陰隲,樂善好施,為人所稱道者,必讚揚於譜,以 表實行,如無,不必妄贅,以為過情之恥,或有忠臣烈士賢孫,義夫節婦,果能稟天地之正氣,事著當時,聲施後世者,必詳書行狀編於譜內,誘眾為 善,庶俾子孫有所傚法,禮主相生,族屬悠久。
六譜功
一先人所立之功緒,所營之坵墓,各宜捐資,錄於宗譜珍藏,以示後之 子孫,知其先代所為,又若詩稿,文集巳經房選,足式後昆者,並錄之,庶 能發觀感之心,啟追遠之意也。
康熙三十八年已卯歲臘月穀旦士傑敬撰於本族宗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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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古欣今之歡相聚》作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曰,兩廣駱氏兄弟相聚廣西融水大浪大順村
※讀《外國名家抒情詩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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