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活中盡量不要給家庭添麻煩,子女都幸福,父母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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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每一個家庭成員都要為家庭的整體利益著想,個人的行為,要有利於家庭整體的幸福美滿。當個人利益與家庭利益相衝突時,個人的利益要服從家庭的整體利益。
退一步說,即使不能為家庭作貢獻,不能為家庭分憂解難,最起碼也不能給家庭添麻煩。
但有的人不但不能為家庭作貢獻,反而給家庭添了許多麻煩。他們做出了一些令親人牽掛、擔心、傷心、憂慮的事情,甚至使家人受到牽連。例如:(1)有的人好吃懶做,不求進取,令家人憂慮。(2)有的人自己的事情處理不好,令家人牽掛。(3)有的人染上一些不良習氣,不務正業,令家人擔心和傷心。有的人甚至做一些違法、犯罪的事,令家人傷心,甚至受到牽連。凡此種種行為和做法,都會給家人帶來不安,都會影響甚至破壞家庭的美滿幸福。這是極其不應該的,請三思!
希望自己的子女都過的好,這是父母最大的心愿。
父母對子女都是同等對待的。如果說父母有偏心的話,也是偏心弱者。當有子女過得不好時,父母就會牽掛,就會無私幫助。如果父母無力幫助,則希望條件好的子女能夠給予幫助,讓每一個子女都過得好。這是父母的良苦用心,是為父母的天性,也是人之常情。
因此,子女中條件好的應該給予條件差的一定的幫助(當然,不一定只限於物質方面的幫助)。這既是實現和滿足父母的心愿,為父母分憂解難,也是親情所系,更是一種責任和義務。
你幫助了有困難的一方,不用說被幫者,就是父母也會感激你,一家人都會感激你、尊敬你。一家人都過得好,都幸福了,無需牽掛,自己也會有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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