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欣像蓉 謙謙君子
娛樂總是人們潛意識裡追求的快感。
娛樂圈總是新媒體里不間斷的話題庫。
「欣欣像蓉 謙謙君子」如果你是被這個題目吸引到的話,那咱們也是興趣相投。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日子過不下去就算了,如果不想算的話,那就酣戰一場。
肥貓不是娛記,也沒什麼料可爆,只是借個光,從輿情專業的角度分析、預測下這三場「情商智商情理法理」大戰的前尖後續。
先發制人一擊難還
在新媒體時代,先下手為強還是通常定律。
自揭家醜,以死鳴冤,不計前情一撕到底,從開頭就是高潮大戲。
老實人被欺負,惡毒蛇蠍女,大明星真面目,善惡到頭終有報……
炒點有,材料足,情緒夠,不熱沒道理。
搶了先手棋,佔了道德認同,不管現實中受了怎樣的委屈,是非究竟如何,起碼輿論場上,給自己來站腳助威的就得了大多數。
輿論引導中重要因素就是網民情緒的走向,只要符合「民心」,就如同站在山峰上順風順雨向下沖,應對一方很難招架。
從前些天宋喆被抓八方點贊和欣欣舅舅自證清白拋開關係來看,從道德情理這點上,「欣欣像蓉」皆無還手之力。就像水滸里的潘金蓮和閻婆惜一樣,姦夫淫婦、謀財害命的帽子一戴上就很難摘下來。
理還亂法可斷
拋開輿論場上的孰是孰非,要從根本上解決王馬宋、蘇翟之爭,還是要靠公權力的介入。
或者是公安機關立案調查,或者是民事起訴到法院,不要周一等頭條,而是法院上庭審見。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公安的調查,還是法院的裁決,都需要相對長的過程。畢竟案件要靠證據靠調查,而不是輿論場上的誰有優勢誰有理。
從這個角度看,其實放棄輿論戰,回歸到法律渠道上,對於現在相對勢弱一方是更為有利的,當然若是擔心法律制裁更加不利,那就看「欣欣像蓉」是否有勇氣對薄公堂!
而無論對於公安機關還是受理法院,必然除了辦案的壓力外,也要承擔著輿論之重,重視輿情但不為輿論所左右,說則容易實則並非舉重若輕。
畢竟法律上的裁決和公眾的心理期待通常有落差;
畢竟法律不是電視劇需要設置懸念和高潮橋段;
畢竟公眾的法律意識和常識,遠不如明星八卦那般通俗易懂……
公安機關和法院可以根據案件調查進行,把控自己的發布時間和內容,但從近幾年的熱點案件看,律師們往往會在這個過程中,成為另一個「搶鏡」者。
雖說拿人錢財與人消災,但律師也是司法環節中的重要一環。
希望律師們也把更多精力放在法律本身,而不是迎合或製造輿論熱點來為自己謀利。
而媒體在此類「娛樂屬性強」的社會新聞中,起到的引領方向作用十分明顯。
那麼,媒體的導向就非常重要,體現怎樣的價值觀,會影響著幾起事件未來的走向。
謙謙君子黑白名單
有些時候比道德審判和法律裁判更有效的是行業準則。
某部委若將某明星列入「問題」名單,那打擊是實實在在的。
實際上當個人的情感問題被與道德水準掛鉤,當個人品行與演藝形象關聯時,「沉默是金」,「真話不全說,假話絕不能說」的道理應該認真體會一下。
一旦被認定「以演技來欺騙」,粉絲的立場轉變也就在所難免。
就這三起事件,都是在「情理法」之間糾結,並在網民的站隊,媒體的持續挖掘之下,雖無定論確有熱鬧。
實際上涉及個人隱私的事件被過度曝光,再被提升到「男權女權」的爭論,未必是件好事。
當娛樂新聞自身沒有標準和規則,也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
真想解決,通過法律途徑,面對面擺事實說訴求,對錯自有公道。
繼續炒下去,敗者身敗名裂,勝者也是殺敵一千自傷八百。
給炒作叫停,同樣需要有部門出面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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