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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華帝王權利高度集中統治的理論基礎應該是這句話

我們都知道燦爛的五千年中華文明,也知道中國古代從秦始皇開始就實現了權利集於一身的高度集中的統治,而且該種統治模式確保了中華文明的順利傳承和發展。但是這種統治模式的現實理論基礎到底是什麼?

有很多人會說天子的解釋,說皇帝受命於天,統治萬民。其實這只是集權統治後的宣傳內容而已,是被皇權高度集中統治模式決定的內容,而不是決定皇權高度集中統治模式的內容。

有人說應該是《詩經·小雅·北山》中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但是要知道,詩經時候,中國基本上是從原始社會到奴隸制的過渡,連諸侯分封都還在醞釀到實行過程中的千年(二千年甚至以上)左右時間(我沒有考證小雅的成詩年代)。而且該話應該說的是一種所有制形式,而不是行政效率問題。

總體而言,權利高度集中於帝皇一身的統治模式是當時極其先進的管理模式,其主要作用在於行政效率的絕對高。

所以考慮其理論基礎,應該是從指揮效率角度考慮才對。

這時候作者想到了一部大名鼎鼎的書,就是《六韜》。其中記載了周武王和姜太公的對話。在《六韜·文韜·兵道第十二》中,姜太公說了這麼一個理論,就是軍事指揮的統一,是戰爭取勝的必須具備的基礎要求。

該段文章內容是如下:

武王問大公曰:兵道如何?太公曰:凡兵之道莫過乎一,一者能獨往獨來黃帝曰:「一者階於道,幾於神。」用之在於機,顯之在於勢,成之在於君。故聖王號兵為兇器,不得巳而用之。

其具體的意思是翻譯如下:

武王問太公道:用兵的原則是什麼呢?

太公回答說:一般用兵的原則,沒有比指揮上的高度統一更為重要的了。指揮統一,軍隊就能行動自由,所向無故。黃帝說:「統一指揮符合了用兵的規律(戰爭的規律),幾乎能達到用兵如神的境界。」運用這種[統一指揮]這個原則,關鍵在於把握時機:發揮這種原則的力量在於因勢利導(善用利用戰場態勢),能否成功的運用這種原則,關鍵在於君主。所以古代聖王把戰爭稱為兇器,只在不得已時才使用它。

這裡可以明確看到,通過研究戰爭的規律,掌握指揮的科學原則,可以發現,權利必須高度統一,否則就不符合戰爭的規律。在行政管理中,面對龐大的國家機器,要想高效率運轉,效仿戰爭指揮藝術是最佳選擇。

不過很明顯,周文王周武王都沒有從指揮戰爭的經驗中,找到治國理政的最有效方法和制度,依舊沿襲了商朝的諸侯分封制。於是埋下了東周時期全國範圍內的全面混戰的禍根。

當然姜太公在自己的封國中,權利高度集中,齊國很快成為(最早發展為),大周國內國力最強盛的諸侯國。

春秋戰國結束之後,秦始皇統一中國。這時候輔佐他的丞相李斯,是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他一生精研法家治國術,對於這種權利高度集中自然很明了,於是秦始皇採取了這種最高效的統治模式。

可惜秦始皇治國方法是對的,但是發展方向的大政方針上卻犯了大錯誤,導致秦帝國的迅速崩潰。

不過後來者漢帝國繼承了這種統治藝術,成功的將中華文明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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