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生那麼長,一定要跟喜歡的人在一起
人的一生應該為自己而活,應該喜歡自己,也不要太在意別人怎麼看我,或者別人怎麼想我。其實,別人如何衡量你也全在於你自己如何衡量自己。——席慕容《成長的痕迹》
1
到了二十歲才意識到,我沒有傳統意義上的那麼渴望婚姻,渴望相夫教子。
倒不是說我不想結婚。
還是會渴望有個自己的家,有相伴一生的愛人,有個跟在我屁股後面的小朋友,看他顛顛的走路,學著和這個世界打招呼。
這些都很美好。但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永遠是,「我」作為我自己的價值。
喜歡笛安媽媽跟她講的話:「一個女人,隨著時間,總有一天所有的人都會要求你去做妻子做媽媽,可你不能忘了提醒自己,你還有才華。」
他人是擁抱這個世界的方式,但只有我自己,才是我存在的價值。
如果組建一個家庭意味著把自己徹底的交出去,那我寧願和孤獨作伴。
2
A小姐27歲,爸媽說要趕緊結婚,不然來不及了。給她介紹了一個男性,相處了大概一年,互相都覺得好像沒什麼不好,於是決定那就結婚吧。
雙方父母如火如荼籌備婚禮,可是到要領證的那天,A小姐突然說:「我真的沒辦法對自己下這個狠手,這個婚我不結了,這不是我想要的人生,不是我想要的婚姻。」
她逃婚了。
由於請帖什麼的都發出去了,逃婚之後雙方的親戚爸媽都非常崩潰,特別是她自己的父母給她施加了很大的壓力,她非常非常的痛苦。
大一部分人的結婚的壓力其實是來源於他們的父母,也就是說和父母的衝突其實他們最最痛苦的地方。
老一輩的婚姻都是把自己交出去,所以他們會渴望我們去相親,去結婚生子。
3
在我們社會中,「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的社會期待,認為到了一定年紀就該結婚生子。另外,「大齡未婚」「剩女」等字眼也刺激著未婚者的神經。
但是如果跟自己不愛的人結婚,為了結婚而結婚,為了父母的意願而結婚,有意思嗎?
無論是晚婚還是不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力做出選擇,沒有人有資格對他人的婚姻做出評價,更沒有人有資格對他人的婚姻做出決定和干涉,即便是親人。
我始終認同「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既然是大事,那麼決定請由我們來做,如果遇不到最喜歡最合適的那個人,絕不要為了所謂的「責任」、「義務」而結婚。
和不愛的人結婚,跟上絞架有什麼區別。
4
我們為什麼要結婚?
我們為什麼不結婚?
我們的婚姻,不該建立在他人的觀念上,而該建立在自身的選擇上。
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在合適的年齡等到那個正確的人,但我知道,我不會為了結婚而結婚。
婚姻,在我心裡,仍是非常重要的存在,無論我結不結婚,無論我和誰結婚,我都要堅守我最初的信念:為愛結婚。
我知道你也厭煩了相親,也厭煩了父母的催促,更加害怕自己與不愛的人結婚。
正是因為如此,我們便不能輕視婚姻,必須要等,等到最合適的,必須要找,找到自己愛的。
我不願你再將婚姻寄托在美好的幻象上,我更願你和最愛的那個人走上婚姻殿堂,將你的婚姻,變成他人眼裡的童話,平淡而不平庸。
5
人「自私」這個事情,總是被我厭惡甚至憎恨,以前喜歡惡狠狠地說《終結者》里的經典台詞——「人的本性就是自私」,充滿對人性的鄙視。
竟然到了現在,突然要感謝「自私」這種本性了愛過的一些人事物離去之後,人生就從此變得殘缺和灰暗嗎?不。
你要為自己而活,你要給自己一個交代,你不能因為其他任何人事物而剝奪了你自己生活和生存的權力。
自私真好,起碼比多情要好。在你善良溫柔之前,首先學會尊重自己吧。
去經歷,然後去後悔,去做你想做的,去選你愛的,而不是別人眼裡正確的,你的一輩子應該為自己而活;不管對與錯,成功與否,堅定自己,趁現在還年輕,多闖蕩,盡自己努力就好。
毒雞湯要喝,行動還是靠自己。
餘生那麼長,請一定要跟喜歡的人在一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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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很難過,也沒有很開心」
※每個早晨起來,我就錯過了所有的昨天
※我想明白了,就算我愛海,我也不能跳海
※師者,傳道授業亦解惑。一份防騷擾攻略在此
※薛之謙:你回家了,我在等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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