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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許球員勾引不許經理誘降 這樣做真的好嗎?

湖人因為違規招募保羅-喬治被聯盟重罰50萬美金的消息,你一定已經看到了。對此,你會作何感受?覺得這公平嗎?

當然不公平。

因為在違規招募這件事情上,規則本身就沒那麼公平。在官方記載中,這條規則是這麼說的:球隊與其他球隊合同在身的球員或其代表,就可能的僱傭簽約進行書面或者口頭的溝通,將被視為違規。

如你所見,在文本中,被規範的主體是球隊與球員之間的「不正當關係」。然而,如果是球員與球員之間發生了「非常規」的接觸呢?在現實世界裡,恐怕這才是更多發生的情況。當年熱火的三巨頭是怎麼湊起來的?後來騎士的三巨頭是怎麼湊起來的?如今勇士的四巨頭又是怎麼湊起來的?而為什麼快艇中鋒小喬丹,差一點兒去了小牛?

這些如今你耳熟能詳的組合,其最初的起點,都是球星在各為其主期間相互吸引,然後聚在一起共謀大事的,對吧?從本質上,一個球星去「勾引」另一支隊的球星,和魔術師約翰遜、湖人總經理佩林卡招募保羅·喬治有區別嗎?沒有。但這些球星,他們被罰款了嗎?也沒有。為什麼?因為規則只限定了球隊管理層與球員的關係,而沒限定球員與球員的關係。在法律層面,這就不是違規的。再問一次:這公平嗎?

當然不。

若從公平角度出發,這則多年前誕生的規定如今顯然已經跟不上時代的變化了。規則誕生之初,聯盟中的交易還是管理層主導,總經理主控,而現在,則出現了球星主導交易的趨勢。規則的滯後性相對於發展的滯後性,在此處顯露無遺。

那麼繼續思考下去,NBA是否應該修改條款,以適應現在出現的新變化呢?替聯盟想一想,恐怕答案也是否定的。

這又是為什麼呢?

說起球員互相吸引,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昔日熱火三巨頭

1 取證難 聯盟只能維持現狀

先從規則角度講一講吧。監控球員之間是否「私相授受」這件事兒從技術上就很有難度。

步行者向聯盟投訴湖人,發生在幾個月前,事情直到現在才有了結果。經過這麼長時間的調查取證,即便請了第三方的專業調查公司,得出的結論也不過是佩林卡與喬治的經紀人又不正當的接觸。

從判罰金額為50萬來看,聯盟手中獲得的證據顯然不是100%確鑿的文字證據。因此,只能以現在的數目,對湖人小懲為戒。若真有過硬的證據,那麼湖人顯然就應該和當年的森林狼一個待遇了,當年他們與喬-史密斯的密謀文書被發現,不僅被罰了350萬美元,還被剝奪了選秀權。

回顧和分析這件事情是因為,如果管理層和球員的違規接觸都這麼難以取證,那麼球員與球員之間的聯繫就更難了。

球員之間本身就有私交,平時有聯繫很正常,工作之餘再一起出去度個假更是人之常情。在一起出遊的時候,他們可能會出現如下對話(以下內容純屬虛構,請勿對號入座):

球員J:「哎,我明年合同要到期了,快退役了,找個地方聚聚唄~」

球員W:「哎呦,不錯哦,我也是這個想法。」

球員A:「你們說地兒吧。」

球員J:「洛杉磯吧,那城市大,時尚,離好萊塢近,不是某些鄉下可以比的。」

球員W:「+1。」球員A:「+1。」

球員J:「那一起去了,工資有點高啊,他們空間夠不夠?」

球員W:「錢多任性,我降薪。」球員A:「我也降薪。」

以上這些對話落到字面上,都是他們違規接觸的證據。可問題是,這是朋友聚會耶,會有個小秘書在旁邊坐筆錄嗎?而且,如今的時代,溝通方式那麼豐富,想不著痕迹易如反掌。

所以從實操角度來說,聯盟即便修改了規則,那也只能是一條偽規則。因為根本無法執行。

球員之間是在閑聊,還是在商量未來的去向?

2 為發展 聯盟需要「巨頭奇觀」

而即便聯盟找到了調查取證的最佳方式,也未必會輕易對球員之間的互動加以限制。

因為對於NBA來說,他們最大的心愿是希望自己的聯賽好看。作為一個商業聯盟,只有觀眾認可,聯賽才可能獲得更大的收益,才可能佔據更大的市場。

所以為了發展,NBA需要不停的製造視覺奇觀,而隨著聯賽的變遷,這種視覺奇觀也一直在變化。

最早出現的身體奇觀,NBA推出一大群身高2米08以上,甚至2米10以上的球員,讓球迷體會到平時生活中根本無法企及的高度和力量。隨之而來的是中鋒盛世,從張伯倫,到奧尼爾等四大中鋒,他們的身高和力量讓所有人驚嘆。

當球迷逐漸對身體奇觀習以為常的時候,NBA又推出了以魔術師約翰遜,邁克爾-喬丹為首,一直延伸到勒布朗-詹姆斯這一代的能力奇觀。他們有著尋常人根本無法做到的能力,或華麗,或暴力的比賽風格,讓所有球迷流連忘返。

但是在最近幾年中,這種能力奇觀的熱度又開始下降。於是庫里這樣的平民奇觀應運而生,想做到庫里這樣,並不需要太好的身體和太高的天賦,但是得經過無比艱苦和長期的訓練。這樣的奇觀,讓平常的球迷看到了自己在籃球場上的希望,更多的投入到籃球運動中去。

而在這些主力球員締造的奇觀之外,NBA還有其他的一些奇觀,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數據奇觀和交易奇觀。數據奇觀我們已經在2016-2017賽季領教過,不管是單場命中三分球數量,連續命中三分球數量,賽季場均三雙還是其他的一些數據,都可以讓我們拿著數據統計表回味很久。

如果說上面的這些奇觀都是比賽的伴生品的話,非賽季期的交易和簽約奇觀則完全是另外一種光景。

在前面我們說過,隨著時代的進步和NBA的發展,觀眾對奇觀的需求一直在變化和增長。於是在沒有比賽的休賽期中,三巨頭,四天王等球星抱團現象的出現,保羅這樣大牌球星的交易,都是觀眾喜聞樂見的現象。不管是球星扎堆還是球星交易,帶來的結果必然是球員在球隊之間的頻繁洗牌和重組,讓平淡的休賽期充滿看點。

最新一個倒逼管理層的球星,保羅-喬治

3 要效率 球員倒逼管理層

或許你會問,組建三巨頭的事情應該是球隊考慮的呀?為什麼一定要球員自己主導呢?這實際上,是一個效率問題。

其實NBA組建三巨頭這件事情,最早還是源自於凱爾特人打造的皮爾斯,加內特和雷-阿倫這三巨頭。凱爾特人三巨頭的建立,和球員可沒有一點關係,完全是凱爾特人總經理安吉憑藉著自己的手腕,準備了足夠多的籌碼交易得到球員。

再比如本賽季凱爾特人打造的歐文-海沃德-霍福德三巨頭,距離凱爾特人上一次三巨頭解體已經過去四年時間。我們可以說安吉老謀深算,但是更深層次的原因,恐怕也是安吉過於謹慎的結果。

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這是大部分總經理的心態。畢竟,他們的角色是球隊管理層,是希望在這個位子上待得越久越好的。可對於球員來說,他們的職業生涯有限,職業生涯的黃金階段則更寶貴。因此,球員自然更希望在有限的時間裡,讓自己的成就最大化。

這也是為什麼,凱爾特人需要四年完成的事情,球員之間私下商量可能只需要幾天。這種球員對總經理的倒逼,把未來的主動權搶到自己的手上,在效果上也極大的提高了NBA產出「巨頭奇觀」的效率,保持了所有人對NBA的關注度。

巨星扎堆雖然導致了某些NBA球隊管理層的不滿,也帶來了聯盟的兩極分化。但卻是讓NBA不斷翻新、前進的動力。而這也是聯盟之所以默許球員之間互相勾搭的主要原因。

結語:

從2010年熱火組成三巨頭;到2014年詹姆斯給樂福打電話邀請加盟騎士;2015年小牛和小喬丹之間的肥皂劇;再到2016年夏天杜蘭特離開雷霆加盟勇士背後勇士球星起到的作用;今年發生的利拉德和邁克勒姆不斷邀請安東尼加盟,陪吃陪聊不說,還陪打野球。球員之間的「非法引誘」早就成為了NBA中的一股風潮。

這事,NBA無法禁,暫時也未必想禁止。(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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