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吃了多少免費的飯,就欠下了多少個要還的人情債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這裡免費了,那一邊可能就會加倍還。
01
昨晚睡前,和二胖聊了會天,她講起了早上和閨蜜吃飯,後來發現飯店竟是之前同窗開的。同窗死活不要錢,於是她們後來又給人家孩子買了些小禮物。
我調侃她:「沒看出來啊,越來越會辦事了!」
她說:「快別提了,我是不想再欠人情債,之前我爸朋友幫了家裡點忙,後來我給人孩子收費補了半個月課,最後人家到哪都說我家人小氣,補個課還收費,當初幫我們忙時什麼都沒要,要多煩有多煩。」其實當初那小忙隨便找個人幾十塊錢就可以搞定的。
看《生活大爆炸》時,有組對話我記得很清楚。
「你剛來這裡時沒什麼錢,怎麼辦呢?」
「有時你會在鄰居那裡蹭到免費的食物和網路,不過代價是你可能要嫁給他們其中的一個。」
小時候以爲免費的東西最好,不花錢,不費力,得到的全是白賺的,可後來越長大,越明晰地明白了一個道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這裡免費了,那一邊就可能會加倍還回。
終於發現,原來錢不是最珍貴的,暫時省了錢,之後必定要付出代價去交換,這其中能夠有你的時間,精力以及其他。想起了那句經典台詞:「出來混,遲早都要還。」
02
記得以前宿舍,大家的消費觀分明兩極分化,有喜歡品牌的,也有每天逛地攤的。
舍友逛夜市,看到有買一贈一的衣服甩賣活動,花了三十買到兩件半袖,回來後特興奮地告訴我:看到沒,這件是免費送的,我不說你能看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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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衣服的做工和材質上,我一眼能看出來,果不其然,沒過幾天半袖就開線了,掉顏色,他穿了一次,接著就扔掉了。
不要錢的東西,自然有它不收錢的道理,我們當時可能沒有錢買太多品牌,但是一件好質量的衣服,穿著舒適,而且可以穿很久。
免費得來的,最初還是棄之如敝履。你不只糜費了錢,糜費了大把工夫,同時耗費的,還有本人的對生活的熱情和有待提升的品味。
前些天,我在朋友圈看到一句很有意思的話:我還記得當初學網路購物是爲了省錢,可是,我的錢呢?後面配了一個特別無法的表情。
其實,這就和做生意一樣,只要先下本錢,才能賺錢,當我們一開端就追求省錢時,自身就以經賠本了。
03
其實,說起來,免費的東西,很多人也不會珍惜。
記得去年考完研後,我免費送自己辛辛苦苦整理的電子版資料,當時要的學弟學妹很多,但之後很多人都沒怎麼看,還有人跑來問我,到底是真是假。
還有一個朋友,他是文章里描述的典型的右先生,可最後還是被甩了,他調侃自己:「付出的真心都是免費的,所以對方不會珍惜。」
04
其實講了這麼多,並不是為了讓大家亂花錢,而是告訴大家兩個道理。
第一,能用錢解決的事情,就不要用人情,因為之後別人拜託時,即使你不喜歡,你也不好意思拒絕。
第二,對於自己真正感興趣的知識,可以花錢來購買,我們可以節省時間,結識老師,認識朋友,努力點,還有很多未知的機會。
細細想來。
原來當初免費的,後來全變成了最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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