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最沒人性的規定:男人不許碰女人,膽敢與妻私通,斬立決
太平天國時期,有一個制度想必大家有所了解,那就是著名的「女營」和「女館」制度,在影視作品中大多可以看到太平天國女兵衝鋒陷陣的情形,其實這種情況在現實中並不多見,所謂的「女營」只是一種戰時的稱謂,這些女人多為將士的家屬,只是做一些後勤工作,上戰場的機會並不多。
太平軍攻陷天京後,這些「女營」便成為了「女館」,不過這時的女人已經不是將士的家屬了,而是佔領區的婦女,按照洪秀全的規定,這些女人禁止與男人來往,即便是父親、丈夫、兒子亦不能接觸,在最高峰的時候,天京城內的女館人數達10萬餘人。
起初,女館的制度執行的非常嚴格,一般老百姓自然不必說,夫妻、母子犯了規,全部要受到杖責,嚴重的更是要直接殺頭。就算是太平天國中的高級將領,犯了規也要受到嚴厲懲罰。道理很簡單,因為這是天王洪秀全定下的「天條」,可想而知,觸犯天條得是多大罪過。
在這個問題上,有兩個著名的案列,據記載有兩位侯爵,因為犯了天條而受到了處罰。第一個罪名是「系與妻私通」,也就是因為思念妻子見了一個面,被革職查辦。在太平天國的世界裡,天條的分量遠遠高於法律,亦高於人情,所以,才會出現「與妻私通」這樣奇葩的罪名。
另一個是秋官丞相陳宗揚,偷偷地跑到女館之中,想要與妻子私會,但是事情搞大了,這位爺竟然聯合妻子將同館的東殿女承宣官(東王楊秀清的妹妹),用酒將其灌醉然後實行姦淫,案發後,楊秀清大發雷霆,下令將陳宗揚夫妻就地正法,又將自己的妹妹責打二百大板,認為雖然是醉酒,但應該誓死抵抗。
太平天國立的這些搞笑法律,其實也無所謂善惡,前提是只要人人守法,禁止例外,便是法治社會。但只有是有例外,就會變了味道。就說這個女館制度吧,我們若是批判談違背人倫,虐待婦女確實也是實至名歸,但更為重要的是,天國之內,是否人人都遵守這個「天條」呢,答案是否定的。
事實上,有五個人就例外,他們是:洪秀全、楊秀清、韋昌輝、石達開和秦日綱,他們的王府之中,所藏婦女或千百人、或百餘人。這些王府中的婦女「美麗粗惡皆有」,名義上多是王府侍女,實質上很多就是老婆小妾。
除了這五位王,其他的諸如丞相等高級官員,按律一概不準有婦女同處,即便是母子也得分開居住,一旦違反就是犯了天條,按罪當誅。
天王如此行事,引起了極大不滿,他們紛紛質問並提出了一個樸素的問題:「何以群賊肯甘心輸服?此等賊理,殊不可解。」
在眾多質疑聲中,天王洪秀全也感到巨大的輿論壓力,也就是在「女館」制度實行將近一年的時候,便被廢除了。違背人倫固然是要遭到唾棄,但更深層次還有一種原因,就是這種規定造成的不平等導致了天國的人心不穩,為敵所用,很多人因為受不了這種畸形的規定,而跑到了清軍那邊去了。
其實,太平天國還有很多讓人哭笑不已的規定,諸如不準看書、不許娛樂等,種種情形證明,要真是洪秀全得了天下,老百姓的日子更是不好過,所以天京的百姓大多還是嚮往大清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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