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交易成本角度看警民衝突事件
事件引述:據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車-松江」9月1日消息,2017年9月1日上午10時30分許,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帶領輔警在九杜路淶坊路附近開展違法停車整治時,遭一名違停女性車主暴力阻撓,民警在控制該女子過程中未顧及其手中懷抱兒童的安全,致使女子與兒童倒地。目前,警方已將該女子與兒童送醫檢查。此事發生後,松江警方高度重視,涉事民警當即被停止執行職務並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
此事在朋友圈迅速發酵,引發了熱烈的討論,其中指責警員不顧及兒童安全執法顯性失當的居多,也有主張就該嚴厲懲治違法違規者的;在老何所在的一個聊天群里還有人發出了這樣的調侃:「問題是,我們不是一直宣傳人民公僕為人民服務嗎?如果不這麼宣傳,而是實話告訴老百姓,警察就是維護國家的暴力工具,中國老百姓敢這樣?起碼抱著孩子的這婦女不敢。她是真的拿他們當公僕了!」雖是調侃,箇中滋味卻值得人們深思。
大家之前一定也多次聽聞過警民衝突的事例,讓我們換個方式和角度以中立的立場來梳理一下此事件發生的因由。
交易成本(TransactionCosts)又稱交易費用,是1991年的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科斯在1937年首次提出的,泛指所有促成交易發生而形成的成本。與本文相關的一個定義可以是:交易成本就是在一定的社會關係中,人們自願交往、彼此合作達成交易所支付的成本,也即人—人關係成本;更直白的解釋是,為了完成某項事務當事人必須額外付出的時間和精力。從本質上說,有人類交往互換活動,就會有交易成本,它是人類社會生活中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交易成本的存在會降低社會、經濟的運行效率。
以最簡單的方法進行劃分,交易成本大致包括:搜尋成本(搜集商品信息和交易對象信息的成本);信息成本(取得交易對象信息及與交易對象進行信息交換所需的成本);議價成本(針對契約、價格、品質討價還價的成本);決策成本(進行相關決策與簽訂契約所需的內部成本);監督成本(監督交易對象是否依照契約內容進行交易的成本);違約成本(違約時所需付出的事後成本)。
打個比方,你遇到一個心儀的對象,完成從與之交往、戀愛、結婚直至一起幸福地白頭偕老的全過程,就會發生一系列的交易成本:你得在生活中用心睜大了眼睛尋覓或委託親朋介紹或通過中介推薦以選定對象;在之後的交往中費盡心思安排各種活動考察了解對方的意願和情感投向;確定關係後就結婚、組建家庭、未來家庭規劃、雙方相關關係人處置、未來生活安排等等做出的協商與溝通;結婚後就實際生活的方方面面(作息習慣、家務分擔、與其他家人相處、社交圈維護、各種生活細節等)進行的磨合;雙方為了維持婚姻(契約)穩定和諧、幸福美滿而殫精竭慮(爭吵、讓步、妥協、制衡等)的付出,等等。所有這一切都是交易成本,幾乎無時不在。
之所以會發生交易成本,是由於市場失靈現象(信息不對稱、外部性、公共物品等)的存在造成交易困難所致,市場失靈則來自於人性因素與交易環境因素交互影響下產生的。2009年經濟學諾貝爾獎得主威廉姆森歸納了交易成本的幾項來源:1)有限理性:即交易參與人因自身智力、身心、情緒等的限制,在追求利益極大化時所產生的限制約束;2)投機主義:參與交易的各方為尋求自我利益而採取的欺詐手法,同時增加彼此不信任與懷疑,因而導致交易過程監督成本的增加而降低效率;3)不確定性與複雜性:由於環境因素中充滿不可預期性和各種變化,交易雙方均將未來的不確定性及複雜性納入契約中,使得交易過程增加不少訂定契約時的議價成本,並使交易困難度上升;4)信息不對稱:因為環境的不確定性和自利行為產生的機會主義,交易雙方往往握有不同程度的信息,使得市場的先佔者擁有較多的有利信息而獲益,並形成少數交易;5)氣氛:指交易雙方若互不信任,且又處於對立立場,無法營造一個令人滿意的交易關係,將使得交易過程過於重視形式,徒增不必要的交易困難和成本。
如果將這種較為純粹的理論表述結合到此次警民衝突事件中,就會發現幾乎所有的方面都能對應上,衝突本身就是交易成本急劇上升的集中體現。在老何看來這就不是一次孤立的事件了,多種社會及個人的因素交織在一起促成了此事件的發生。
首先,當事人的有限理性發揮了重要作用:在事態逐步升級中雙方都失去了應有的自我控制,無論是訓練有素的警員還是本該遵紀守法的市民;
其次,機會主義是更為基礎性的因素:對對方都缺乏基本的信任,在尋求各自利益的過程中博弈失衡,都力圖採用非常規手段來解決問題;
其三,不確定性和複雜性:從衝突剛發生開始,由於環境因素中充滿不可預期性和各種變化,雙方基於各自過往累積的生活體驗,均將可能的不確定性及複雜性納入考量中,使得雙方溝通的困難度上升進而激化了矛盾;
其四,信息不對稱的影響:顯然此事件中的女事主對形勢和警員執法手段存在嚴重誤判,這多與當前社會中蔑視法律和規則、崇尚「叢林法則」和「潛規則」的習氣有關;而警員一方也顯然誤判了其採取失當舉措可能帶來的後果和影響;
最後,現場氣氛使然:雙方本就互不信任,且又處於對立立場,自然無法營造一個令人滿意的互動關係,都將注意力放在了矛盾中心上,造成了不必要的溝通困難進而導致了對於雙方當事人來說近乎災難的結果。
類似事件的屢次發生和累積,不僅僅會對涉事者產生影響,更會對社會風氣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據此引述一位群友對該事件的評述作為結尾:無辜的是孩子,有錯的是警察,罪魁禍首是潑婦,受傷的卻是整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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