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吃得太飽,別愛得太滿
很久以前,我愛過一個人
用盡全身氣力,恨不得掏心掏肺
結果,既沒有抓住他
也差點丟失了我自己
直到後來,我才慢慢明白一個道理
愛一個人最好只愛到七八分
不要太多,也不要太少
留下一點餘地讓彼此做回自己
01
你有沒有過餓得不行猛吃一頓,結果吃到胃脹要吐的經歷?
你有沒有過深愛一個人,愛到願意為他去死,卻依然留不住他的曾經?
這些,我都有過。
前幾天看到那個因為未婚夫婚前出軌,選擇跳樓自殺身亡的女孩的新聞,實在是無限唏噓。
微博里那張溫潤的笑臉,從此便消失在茫茫人海間。
為了一個負心人,舍掉整條性命,搭上數載餘生,真得值得嗎?
在我看來,不值。
但在她心中,值。
02
深陷在愛情中的男女,很容易走入愛的極端。
我初中的時候,一個女同學喜歡上隔壁班的男生,那個男生一身痞氣,不學習,天天出去打架鬧事,但生得一副好皮囊,又會哄女孩開心,所以身邊的女友換了一個又一個。
女同學的喜歡熱烈大膽,寫情書、約對方見面、疊許多千紙鶴放在玻璃瓶里送給對方……最後,她終於和那個男生走在了一起。
但沒過多久,男生追上了低年級的小妹妹,果斷對她提出分手,她一開始堅決不同意,可男生安慰了幾句再也不找她了。
為了引起對方注意,她在自己的手臂上用圓規的針尖一點一點刺上對方的名字,那些血珠從她手腕上滲出來,著實嚇人。
她帶著這個「愛的印記」去找男生,卻把男生嚇了一跳,罵她是瘋子。
複合無望,她好幾個月都無心學習,整個人瘦得可怕,手臂上的那個字結了疤,一點一點褪化。後來家裡人托關係給她轉了校,我很長一段時間裡都沒有任何她的消息。
再聽到她的消息已經是十多年後,發小參加了初中的同學聚會,回來跟我分享見聞,說起了她。
「你還記得那個當初失戀了在手臂上刻字的女生嗎?」
「記得啊,怎麼了?」
「她在原來的字上紋了個紋身,還和我們開玩笑說年少太不懂事,什麼狗屁愛情,都是瞎胡鬧,還說現在再也沒有什麼人能讓她對自己下那種狠手了。」
總要愛過了,傷過了,明白了,才懂得在以後的人生中妥帖地安放自己,不輕易為誰掉眼淚。
03
余華的小說《活著》是我非常喜愛的書籍之一,我高中時讀到它,因為人物悲慘的命運哭到不能自已。
迄今還記得裡面的一個情節,主人公福貴的外孫苦根,因為生活十分艱難,連豆子都很難吃上,有一次福貴難得有機會煮了很多豆子給外孫吃,一時疏忽忘了提醒,等辦完事回來發現苦根已經吃太多豆子脹死在家裡……
餓得太久,早已忘記飽的滋味,一心只想著拚命吃完眼前的食物,誰知竟因此,喪了性命。
想起長輩曾說過的話,如果餓太久,千萬不要猛然吃太多,要一點點進食,以免貪食過度而有損身體健康。所以,飯吃到七八分就好,太多胃脹不消化,太少容易餓。
多像感情啊,愛得太滿,恨不得每日每夜每分每秒都和對方拴在一起,整個世界裡除了對方什麼都看不見了……
這種愛,太有壓力。
如同一張無形的網,緊緊地裹在對方身上,把你們之間那絲最後的自由也擠得毫釐不剩。
最後的結局,無非徘徊在逃離和毀滅之間。
給自己獨處的空間,給對方充足的自由。
你只有先實現心靈的獨立豐盛,才能在相處間,找到最適合彼此交往的度。
別吃得太飽,別愛得太滿。
否極泰來,杯滿則溢。一件事情到了頂,以後便會開始走下坡路。
凡事不過度,來去自有餘地,一張一弛間,幸福才會真正如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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