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出台評審監管暫行辦法推進「放管服」
教育
09-02
本報北京9月1日訊(記者 趙秀紅 焦以璇)「把評審權直接下放到高等學校之後,監管確確實實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巡視員劉建同今天在教育部第三場教育金秋新聞發布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在文件研製起草的同時,教育部也和其他部門一起啟動了關於監管方面的相關研究,核心就是要確保評審權的下放,各個院校能夠接得住,而且能夠接得好,如果接不住、接不好,『放管服』的改革就不是那麼成功了。」
這一文件是指今年3月31日,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中央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五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就高等教育領域全方位的「放管服」作了部署,其中第四部分八、九兩條,講到教師職稱評審權下放的問題,核心內容就是要把教師的職稱評審直接下放給高等學校,包括教授、副教授。
高校職稱評審權下放後,如何確保各高校接得住、接得好?劉建同表示,經過前一段時間的工作,教育部目前已經初步形成了高校教師職稱評審監管的暫行辦法,該辦法在監管的政策舉措、監管程序、監管內容、監管公開方面都提出了要求,非常核心的一點是把國務院提出的「兩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運用在監管過程當中,使下放和監管實現權責同步。
「我們還希望能夠創新監管的方式,建立健全相關的懲處機制,實現監管的系統化,來推動高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在高校自主運行過程中能夠更加順利,能夠更加有利於高等學校的發展。」劉建同最後說。
《中國教育報》2017年09月02日第3版


※江蘇鹽城:開學第一課「誠信」超市上
※遼闊祖國大地 處處書聲琅琅
※中山大學:成功實施「不中斷血流」肝移植
※如此早教,你信?
TAG:中國教育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