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有點破事能證明我不曾在起風的日子裸奔
聽說你們都開學了。
嘻嘻,我開始放假了,我的意思是,周末。
9月,終於可以看到牽掛了整個暑假的男生了。
9月,我在上海已經開始披上外套了。
所以今天的故事,跟外套有關。
我人生就只買過那麼一件皮衣,短款機車夾克,豹紋四肢襯裡,緊身程度是,肩膀一張一收都感覺衣服要裂開。
我為什麼會想不開去買一件皮衣?當然是用來唬人。
那個時候的我喜歡林肯綠日艾薇兒,喜歡朋克,也喜歡和搞樂隊的胖友們一起。
唔,那些男生自然會有自己的女朋友,或者,將要發展為女朋友的女性朋友。然而,都,不是我。
可是我也並沒有想要泡那些男生,感覺我哪怕對他們產生一丁點非分之想,都褻瀆了我所熱愛的音樂。在這出青春偶像劇里,我被分配的角色是樂隊經紀人。
為此,我購置了一件皮衣,用作唬人。雖然,裝大人是我最討厭的事。
咦,搞了半天我不是主唱?我至少也是個會作曲寫詞的主唱啊!竟然願意屈尊去當經紀人?!
看過MVP情人嗎?經紀人也可以是一個戲份很重的角色。
而這個樂隊的主唱,呃,就是一個長得不帥,也沒有才,音準不好,但還是能找到女朋友的男生。唉,男生可真好當。
我用丑爆的審美和手殘的技藝畫海報,放到QQ空間和網易博客宣傳,媽呀,我那才多少個好友啊,這能叫宣傳嗎?想不通。
第一次穿上皮衣,在一個不夏不秋的天。皮衣脫了穿,穿了脫,直到被汗吸住,脫不下。我帶著幾個男生,坐渡輪從珠江的一邊到另外一邊,去尋找駐唱的機會。
我算是四分之一個海珠人,從我記事起,珠江邊沒多繁華過。
和爸媽在珠江邊散步的時候,經常會看到一個外國女人坐在廚房後門那些綠色塑料大垃圾桶上面,我們揣測了好幾年,不知道她是遭遇變故,還是體驗生活?
也有過叛逆期,十五六歲的瘋和浪,也無非是在KTV喝酒唱歌,在大商場里打遊戲機而已。那種光天化日的放肆,熱鬧到理所當然,完全不同於江畔的頹糜。
珠江邊上還是能看到門面誇張的酒吧、club、夜總會、KTV,店外偶爾會停著幾輛吸引我眼球的跑車。可是讓我在這些地方尋歡,我全身心都會拒絕,我寧願回家看電視。
為了這幾個,懷揣著夢想,並且不怎麼了解珠江邊的男生,我只能硬著頭皮上了。我們沿著江邊,趁著酒吧的午歇時分,挨家挨戶地問。
在路上派傳單被拒絕都能難過半天的我,已經被拒絕到麻木,問到最後,我的腦海里只剩下,旋轉樓梯、撞球和桌游等。
故事沒有反轉,也沒有驚喜,奔走了一天,收穫了許多的拒絕和無視,相當的豐富。
這種時候,除了吃我還能幹嘛?
我和鼓手分食著,現在想起來都想皺眉頭的劣質魚丸,試圖讓那帶點溫度帶點鹽的江風,鑽進我那一套密不透風的裝束里。同時,在江邊凹出一個咸而不膩的頹廢造型。
那個moment,我覺得我們應該是人手一根煙的。然而並沒有,我們只能僵硬地站在那裡。男孩們尚且能背著樂器,而我只能兩手空空。
我的心裡空了一塊,也許只是因為手裡少了什麼。
作為一個樂隊經紀人,我明顯是不及格的。
但這一切,可以怪罪於那一件怎麼看怎麼不合身的皮衣吧。
那天以後,我們都彼此默契地疏遠了。誰也沒有再提起過那一天的事情,我也沒有再穿過皮衣。
這個世界上的確有很多看起來很酷的事情。
在實力還沒到位的時候,酷,不過是一件不合身的皮衣罷了。
後來,他們還是有繼續在各個舞台發光發熱。而在高中瞎玩八玩了兩年的我,也開始有一搭沒一搭地開始準備高考,最後結果並沒有太差。
9月還會來的,如果衣服不合身,那就趕緊換掉吧。


TAG:戀人睡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