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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時評:唯有履職規範 才能執法為民

原創時評:唯有履職規範 才能執法為民

作者:朱永華

昨天上午,上海松江區民警在執法整治違法停車時,一名違停女車主帶著孩子糾纏阻撓民警,民警在制止其糾纏過程中,未顧及女子手中懷抱兒童的安全,將該女子摔倒在地,導致其懷中兒童跌落。上海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涉事民警粗暴執法的行為是錯誤的,已被停職並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針對這一本不該發生的事件,將進一步強化全警法治意識,規範全警執法行為(據9月2日《北京青年報》)。

其實,早在昨日中午時分,包括交警「一招致『民』」和幾段疑似現場的視頻就在微信圈裡被刷屏,在一段53秒由手機拍攝的視頻中,一位抱孩子的紅衣婦女正在一輛停放的警車旁與著交警制服的男性推搡爭執,婦女懷裡的孩子也被嚇的哇哇大哭,而隨後的一幕讓人驚呆,只見交警對抱孩子婦女一個別腿抱摔,婦女被重重摔倒在地的同時,孩子也從懷裡「飛」了出去,同樣重重的落在地上,而幾乎同時從警車裡下來的另一位交警,非但沒有顧及一旁撕心裂肺哭叫的孩子,反而與抱摔婦女的交警練手按住欲掙扎而起的紅衣女子,還是路過的兩位群眾趕緊衝過去將孩子從地下抱起來。

而隨後幾段疑似現場拍攝的視頻,均是拍攝婦女被抱摔後的畫面,有婦女被戴上手銬哭訴的鏡頭,也有群眾與交警發生爭執甚至還有雙方廝打的畫面,在一段警察欲帶走婦女去派出所做調查的畫面中,一位民警甚至對視頻拍攝者動了粗,在訓斥拍攝者「不準拍」的同時,還衝到鏡頭前一把打過正在拍攝的手機。就在很多微信網友對這幾段視頻充滿疑惑甚至質疑警方執法方式的過程中,更荒唐的一幕出現了,幾乎也是同一時間,中國警察網發布的「闢謠」和幾家正規媒體官微發布的「證實」信息相繼出現,而也就在短短十幾分鐘之後,上海警方官微發布信息,不但證實視頻內容就是發生在上午,並稱已將女子和孩子送醫檢查,而涉事的民警也當即被停止執行職務並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

儘管從隨後越來越多的信息表明,在這場對抱孩子婦女違停執法中,婦女確實存在阻撓執法,不聽警告抓撓執法交警,甚至有依仗懷裡抱著孩子,警察不能拿自己怎麼樣的有恃無恐心理,但警察對於抱孩子婦女的執法,尤其還是行政執法,更應當強調文明與規範,無論從市民所拍的視頻還是來自官方的回應甚至某些輿論有意識的「引導」中,都沒有否認民警有行為失范或執法瑕疵。確實,法律不是兒戲,警察執法也必要具有效力先定性,但失范就是失范,不能因為實施效力先定性過程中出現行為失范,就不允許別人質疑,更不能因為一個紅衣女子有拿懷裡孩子做「擋箭牌」的心理對抗執法,就以點概面認為所有抱孩子婦女都會對警察執法「胡攪蠻纏」,這種「一竿子撂倒一船人」的思維邏輯同樣缺乏理性。

作為「局外人」,從遠距離拍攝的視頻中,雖然沒有聽清楚抱孩子婦女如何對執法警察進行阻撓甚至言語謾罵侮辱,但可以肯定的是,執法交警之所以不顧孩子安危,果斷對婦女採取「強制措施」,依法的背後恐怕也有情緒使然,按照最樸素理解,無論是執法民警還是一般正常男性,非被逼急和情緒失控的狀態下,既不會對女性動粗,更不可能對抱孩子的婦女「一招致服」,而且車裡原本還有一位警察,完全能夠在保障孩子安全的前提下,對紅衣女子採取「強制措施」,警察有效力先定性的執法權力,但在一般的行政執法中更要防止「濫用」,畢竟違停不涉及犯罪,赤手空拳抱孩子的婦女更不會對執法民警造成任何嚴重傷害。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國家公安部針對民警在現場執法中遇到問題應當如何規範處置,進行視頻培訓時,不止一次的強調指出民警執法時,面對群眾圍觀拍攝,在拍攝不影響正常執法的情況下,民警要自覺接受監督,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然執法民警對紅衣婦女的「制服」過程中,卻大聲警告圍觀群眾「不準拍攝」,甚至欲打落拍攝者的手機,如果涉事民警沒有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失范,何以對視頻拍攝者如此緊張。

沒有執法規範就談不上執法為民,相比之下,筆者更欣慰上海警方對此事的應對態度,事件發生後,涉事民警所在上海松江警方不但及時客觀的稱述事件發生經過,避免和消除了由此事件引發的各種謠言,更在第一時間決定停止涉事民警執行職務並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這種不袒護不遮掩的積極姿態,更彰顯出應對輿情的智慧和對規範執法以及維護公安隊伍整體形象的高度重視。因此,我們也相信這樣的事件,既會得到圓滿的處理,更不會再度發生,更相信通過這次教訓,上海交警的執法規範也會有一個質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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