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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史》中的名句七條,哪句最令你動心

01求人之失,雖小而可恕,謂重如泰山;身行不義,雖入大惡,謂輕於鴻毛。

【出處】《遼史·本紀第一·太祖上》

【釋義】尋找別人的過錯,雖然小得可以原諒,也認為比泰山還重;自己行不義之事,雖大惡不赦,卻認為比鴻毛還輕。

【賞析】遼太祖耶律阿保機初登皇位時,諸弟剌葛、迭、安端等不服,屢次聚眾謀反。阿保機最後鎮壓叛亂後對左右人說了上面一番話,將諸弟的小人行為揭露得淋漓盡致,令左右人心服口服。

02軍國之務,愛民為本,民富則兵足,兵足則國強。

【出處】《遼史·本紀第四·大宗下》

【釋義】軍國大事,以愛護人民為根本。人民富裕就會有充足的兵源,兵源充足國家就會富強。

【賞析】遼太宗耶律德光南下伐晉,在赤山大宴群臣,問起軍國大事,從臣如此作答。遼太宗認為此話說得非常正確。後遼太宗在攻下汴州(開封)北上時,對身邊的人說:「我這次南行,有三大過失。一是不應該縱兵擄掠糧食;二是不應該搜刮民間私財;三是沒有把各地的節度使及時打發回去。」檢討的三大過失中有兩大過失就是沒有以愛民為本,並深以為憾。

03人君之過,莫大於弒無辜。

【出處】《遼史·列傳第八》

【釋義】為人君主的過錯,沒有大過濫殺無辜的。

【賞析】《遼史》作者認為:「人君之過,莫大於弒無辜。」當商湯伐夏桀的時候,數落其罪中就有「並告無辜吁上下神」;周武王伐商紂王的時候,數其罪中又有「無辜於天」;堯伐苗民,呂侯數其罪中也說「弒戮無辜」。遼穆宗酗酒生事,動不動就殺無辜之人。單為了一個巫婆所開的延命藥方,就不知枉殺了多少人的性命。他在位18年「嗜殺不已」,被他濫殺的人不計其數,最後自己也被別人殺死。

04降不可弒,亡不可追,二三其德者別議。

【出處】《遼史·列傳第十》

【釋義】投降的將士不能殺死,逃亡的將士不能窮追,當然那些反覆無常的小人應該另當別議。

【賞析】遼聖宗率兵伐宋,侍從馬得臣上書。遼聖宗認為此話極有道理,下詔在軍中執行。此話可以說是至理明言,投降的將士不能殺,如果投降了還殺死,以後誰還會投降呢?逃亡的將士不能窮追不捨,逼急了他就會和你決一死戰,到時只能是兩敗俱傷。

05寵貴鮮能長保,以是為憂耳!

【出處】《遼史·列傳第十二》

【釋義】富貴寵幸很少能有長久保持的,所以以此為憂。

【賞析】制心因為是皇后的外弟,所以得到聖宗的寵幸,可他卻經常憂心忡忡。每當皇宮內宴飲歡樂之時,他就悄悄避開了。皇后很不高興地問他:「難道你不快樂嗎?」制心就用以上的話回答了她。居安思危,警鐘長鳴,確實是智者之言。

06法令者,為政所先,人命所系,不可不慎。

【出處】《遼史·列傳第十九》

【釋義】制定法律,是治國的頭等大事,因為它直接關係到人的性命,所以要特別謹慎。

【賞析】這句話是遼興宗下詔修改法令時說的。他認為遼朝的法令輕重不一,應重新修訂,並要求修訂法律的官吏要「審度輕重,從宜修定」。遼興宗此語確實是抓住了治國的關鍵所在。

07以狼牧羊,何能長久!

【出處】《遼史·列傳第二十九》

【釋義】用狼來牧羊,怎麼能夠長久呢?

【賞析】奸臣耶律乙辛「美風儀,外和內狡」,自幼就有吞日月、奪江山之志,可遼道宗卻偏偏寵信他,一切軍國大事都委託給他。「勢震中外,門下饋賂不絕。凡阿順者蒙薦擢,忠直者被斥竄。」忠臣蕭岩壽因為性情剛直,揭露乙辛廢立太子的陰謀,就被貶斥流放。當時的人說:「以狼牧羊,何能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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