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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當初你做的太過分了,現在我想養你,可是老婆卻不讓

老婆是家裡的獨生女,而我還有一個弟弟,家裡的經濟條件也不好,不過老婆並沒有嫌棄,還是選擇嫁給了我,她說喜歡的是我的人,又不是我家裡的條件,這讓我非常感動,娶她的時候,我只拿了一萬塊的彩禮,而他爸媽覺得只要女兒幸福就行了,並且還陪嫁了八萬,希望我們婚後能夠過得好一些。

(網路配圖,與文無關)

結婚以後,我們住在家裡的老房子里,跟媽和弟弟一起生活。婚後的第二年,媽就提出分家,但是卻什麼也沒給我們留,還說以後這些東西都是留給我弟弟的,也不指望我們給她養老,弟弟會好好照顧她的。我和老婆聽後非常生氣,老婆直接就跟我媽吵了起來。

分家之後,我們就去了城裡打工,租房子住。岳母岳父知道了我們的難處,總是接濟我們,後來我們的生活慢慢的過得好了,房子車子也都買了,還有了一個漂亮的女兒。偶然我會買點補品回去看看媽,雖然老婆不願意,但是也並沒有說什麼,只是從來不跟我一起回去。去年我弟弟結婚,我說包一萬塊錢紅包,一開始老婆不同意,在我的甜言蜜語下,老婆算是答應了,當天就送了過去。弟妹很漂亮,看得出來弟弟非常喜歡她,雖然媽有些偏心,不過弟弟對我還是不錯的。

弟弟結婚沒多久,媽就給我打電話,說弟妹經常和她對著干,而弟弟又不站在媽這邊,所以媽就想著和我們一起住,還說這樣還能幫我們照顧孩子。老婆知道後,直接說了不同意,要不然就離婚,其實老婆的心情我能理解,畢竟當初媽的所作所為太過分了,但是她畢竟是我媽,我真的不忍心不管她,看來,我只能找機會慢慢做老婆的思想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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