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知殺生,不異殺佛
《佛說十善業道經》
若離殺生,即得成就十離惱法。
何等為十?
一、於諸眾生普施無畏。
二、常於眾生起大慈心。
三、永斷一切瞋恚習氣。
四、身常無病。
五、壽命長遠。
六、恆為非人之所守護。
七、常無惡夢,寢覺快樂。
八、滅除怨結,眾怨自解。
九、無惡道怖。
十、命終生天。
「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當作佛。
佛視一切眾生皆是佛,故梵綱經雲,我是已成佛,汝是未成佛,若能如是信,戒品已具足。
以能信自己是未成之佛,必定要改惡修善,發自利利他之大菩提心,以期斷盡煩惑,親證即心本具之真如佛性。
能信一切六道眾生是未成之佛,必定要極力勸導,互相維持於同類,決無相爭相殺之之惡作。必定要戒殺護生,大設方便於異類,決無食彼益我之慘心。
人由不知自己,與一切眾生,皆是未成之佛,故不惜殺人盈城盈野以相爭,與殺彼之身,以期悅我之口腹也。
世人殺生習以為常,大小事體,皆須行殺。祭神祀祖,養親待客,無肉則不能為禮。以極苦極慘之事加諸物,用表我之誠墾孝敬。在迷情邊論,則尚有可取。在實際上論,則大為可憐也。以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輪迴六道,互為父母、兄弟、妻子、眷屬,互生。互為怨家對頭,循環報復,互殺。
佛於諸大乘經中,屢為勸誡,而見聞者少。即得見聞,而信受奉行者更少。
於是佛以大悲,現諸異類。供人殺食。即殺之後,現諸異相,俾一切人,知是佛現,冀弭殺劫,以安眾生。如蛤蜊、蚌殼牛腰、羊蹄,豬齒、鱉腹,皆有佛棲。驚人耳目,息世殺機,載藉所記。何能備述。未殺之前,均謂是畜,即殺之後,方知是佛。
是知殺生,不異殺佛,即非佛現,亦未來佛,殺而食之,罪逾海岳,急宜痛戒,庶可解脫!
」
?摘自《印光法師文鈔》
?續編卷下
?物猶如此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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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人外功內功皆當修
※七月三十 地藏菩薩聖誕
※道業資之速成,蓮台生其勝品矣
※為其迴向西方,令彼永離惡道
※念佛一法,乃佛一代所說一切諸法中之特別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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