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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滸好漢干過最不可原諒的幾件事,還替天行道?真是枉稱好漢!

水滸傳是說一群好漢起義的故事,但好漢都是一群打家劫舍的強盜土匪而已,雖然講義氣,但是本就是一群殺人越貨的土匪,當然會有一些土匪的行為。在那個時代,他們都是被逼上梁山,但是也並非全部都是好人!大家看水滸傳都都注重他們的義薄雲天,但其中不乏雞鳴狗盜之徒。水滸好漢也做過許多不可原諒的壞事,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

一李逵殺小衙內

當時水泊梁山的好漢們希望朱仝能入伙,但是朱仝作為一個官員,不想和佔山為王的賊人為伍,即使是曾經的兄弟也不行。所以吳用就想出這麼一個辦法:小衙內是朱仝的上司交給朱仝平常照顧的,吳用讓李逵殺了小衙內,朱仝就必須承擔這個過失,如果回去如實稟報,必然是死罪難逃,所以被逼上梁山。宋江為賺朱仝上山,讓李逵一斧頭把知府四歲的兒子劈成了兩半,書中對此寫得很清淡,彷彿就像殺一隻雞一樣正常。可是這簡直是滅絕人性的事情,放在哪個時代都是不能被原諒的。

二董平殺太守奪妻

董平的人品,在梁山上應該算是最差勁的一個。在東平府,程萬里是太守,董平是兵馬都監,兩人一文一武,各守其職。程太守有個漂亮的女兒。董平多次派人去求親,程萬里總不答應,董平懷恨在心,被宋江用計捉住後,為了搶奪程家美女立即歸降梁山,獻計賺開了城門,董平徑奔私衙搶親,殺了程太守一家人。

董平的殺人搶妻行為在梁山上也是不得人心的,梁山好漢大部分都不近女色,即使是臭名昭著的周通要搶奪劉太公之女,都不敢明搶,而是用二十兩黃金、一匹紅錦做定禮,再上門入贅迎娶,還是要講禮節的,像董平這樣的絕無僅有。這真是不能原諒的行為。

三 假扮秦明殺無辜百姓

秦明本是青州指揮司的一名將領,武藝高強,使一條狼牙棒,有萬夫不當之勇。人們因其性格急躁,聲若雷霆,所以稱他霹靂火秦明。後來宋江、花榮捉到秦明,想拉其入伙,先是以禮相待,無奈秦明不願背叛朝庭,寧死不屈。

宋江、花榮為了斷其後路,強留秦明一宿。然後找了一個士兵,穿上秦明的衣甲、頭盔,騎上秦明的馬,裝扮成秦明的模樣,去攻打青州城,將城外幾百戶老百姓盡皆殺害,並把這些老百姓的房屋放火燒作一片瓦礫。知府不明真相,遷怒於秦明,於是將其妻兒老小殺害。秦明有家難歸,無路可走,最後只得入伙。這真是讓我們都無語了,如果你是秦明,你知道真相之後還願意為梁山效勞嗎?

四盧員外家破人亡

盧俊義,北京城裡的員外大戶,綽號"玉麒麟 ",一身好武藝,棍棒天下無雙。被梁山泊吳用留下反詩用計騙到梁山,盧俊義與梁山英雄大戰,不敵而逃,乘船逃走時被浪里白條張順活捉。盧俊義不願在梁山落草為寇,乘機逃走。回到北京城,妻子賈氏卻與管家李固做了夫妻。盧俊義同時亦被官兵捉拿,屈打成招,下了死牢。本來人家盧員外生活好好的,一家和和美美,卻被梁山好漢盯上,家破人亡,真是同情盧員外。

五 滅絕人性吃人肉

那個開黑店的孫二娘做人肉包子就不說了,那可是聞名天下的。很多好漢都是吃人肉的就像李逵,就把李鬼的腿上好肉給吃了!而朝廷命官黃文柄則被梁山眾好漢給生吃了!原文道:「宋江便把黃文柄剝了濕衣服,綁在柳樹上,請眾頭領團團坐定,宋江便問道:『我與哥哥動手割這廝。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燒吃。』於是李逵便拿起尖刀,先從黃文炳的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炙來下酒。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當宋江等眾頭領吃完了烤人肉,口乾舌燥之際,李逵又拿刀割開黃文炳的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頭領做醒酒湯。 可見,水滸里的英雄好漢個個都是殺人高手,吃人也甚在行。

按照今天的角度來說,這些好漢的行為確實太過滅絕人性。但是如果是當年的社會,這些事情好像發生的多了,也就見怪不怪了吧。喜歡歷史的朋友歡迎關注和收藏我的文章。讓我們一起學習歷史,感悟歷史,以史為鑒,以史為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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