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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性戀,我們不要再誤解了

據美聯社報道,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015年6月宣布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但肯塔基州羅恩縣的一名戶政主管金姆 戴維斯卻拒絕為同性伴侶核髮結婚證書。在其上訴被法院駁回後,戴維斯打破長久以來的沉默,發表聲明宣布自己不會辭職、也不會違背宗教信仰發放證書。

1同性戀是自然(或天然)的嗎?

是的。這個問題並不困難。同性戀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現象,在許多種類的動物中都能見到,包括我們的靈長類近親。在人類中同性戀也是古已有之,沒有證據表明同性戀是「人工」造成的。

2其他物種中有同性戀現象是「同性戀是自然的」的必要條件嗎?

前者確實可以給後者提供支持,但並不是必要的。比如我們人類有很強的語言能力,這是其他物種中沒有的,但它仍然是自然的。

3「自然的」就是「合理的」嗎?

從「造物主」的角度看一切存在的都是合理的。然而我們人類並不這麼認為。比如同類相殘在自然界是很常見的,但所有的文明社會裡殺人都是重罪。相反,打電話、坐火車並不是自然的,但似乎也沒有理由反對這些行為。

科學家研究人類以及其它動物的同性戀是為了探索真相,而不是為了支持或反對同性戀。人們用「同性戀是自然的」來支持同性戀,是因為在人類是心理和思維模式中,「自然的」更容易被接受。

而實際上,同性戀是否合理應該看它對社會產生的作用。如果同性戀不會危害到他人的利益,也不會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那麼它當然應該是合理的。這和是否「自然的」沒有必然聯繫。而反對同性戀的人也應該舉出同性戀害人或害己的證據,而不是糾結是否「自然的」的問題。

4同性戀是疾病嗎?

目前的主流觀點不認為同性戀是疾病。這包含兩層意思:第一,現代生物醫學不認為同性戀是疾病;第二,同性戀不是疾病也是一種政治正確的說法。我們這裡討論第一層意思。

同性戀不是疾病並不是因為它是自然的或者是和遺傳有關的,因為大多數疾病都是自然的,其中有些疾病比同性戀和遺傳的關係更緊密,比如血友病。那麼,「同性戀基因」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賦予個體生存優勢,這能不能說明同性戀不是疾病呢?也不能。比如鐮刀形紅細胞突變的雜合體對某些瘧疾更有抗性,但鐮刀形紅細胞仍然是一種嚴重的疾病。某種表型或生理特徵是不是疾病應該看它對個體是否有危害。那麼針對同性的性取向對其本身的健康有害嗎?目前沒有證據。反而是禁止同性相愛會對這類人造成心理乃至生理上的傷害。同性戀原則上不能繁殖後代(至少在繁殖方面具有明顯的劣勢),這算不算疾病呢?儘管醫學上有不育症的說法,對於想生育而又不能的人來說,不育確實是一種疾病,但對於不想生育的人來說,不育也沒什麼不好,反而使性愛變得更輕鬆。也就是說,除非一個人主觀上想和異性在一起,客觀上又只對同性感興趣,陷入無限糾結之中(或類似的情形),我們才能認為他病了。然而這只是一般意義上的精神或心理疾病,和是否同性戀其實關係不大。同性戀既然不是疾病,當然更不會是傳染病。

現在我們看到了,科學只負責告訴我們事實真相。然後正反雙方都拿科學研究的結論來當自己的證據,經常用得不合邏輯,不是地方。好多時候科學都很冤枉。

5同性戀應該被歧視嗎?

當然不應該。在文明社會裡,原則上任何人都不該被歧視,不論是身體殘疾、智力低下、貧窮、受教育程度低或者來自落後的地區等等。即便對於伏法的罪犯,剝奪的也是政治權利。作為人,他們仍然不該受到歧視。顯然,同性戀者不該受歧視,這跟他們對不對,合理不合理,自然不自然,有沒有病都沒有因果關係。

順便說一下,對於有些一直作惡,卻不受懲罰的人——比如整天造謠的公知——我們歧視一下也無妨。

6同性婚姻應該合法化嗎?

本文無法給出這個問題的答案。只能談一些相關的背景。不同國家,不同歷史時期社會對同性戀的態度也是不同的。古代關於同性婚姻只有一些零散的記錄,真正的合法同性婚姻開始於2001年的荷蘭。同性婚姻之所以可以合法,一方面是由於科技和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思想觀念變得開放包容;另一方面同性戀群體龐大,有相當的影響力,社會無法忽視。科學可以為立法提供參考,但科學並不是立法關鍵的,甚至不是重要的因素。法律和道德只是維繫社會平衡的權宜之計。合法的未必一定好,不合法的也未必一定壞。法律常常是各方面角力的結果。比如在中東的一些伊斯蘭國家出售豬肉是非法的,儘管沒有任何科學證據表明豬肉是骯髒的,但絕大多數國民都認為它是骯髒的就可以立法禁止出售。

因此,我們無法從狹義的科學的角度回答立法的問題。從目前的形勢看,同性婚姻是大勢所趨。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國應該儘快通過同性婚姻的法案。該不該通過,何時通過則是法學和社會學工作者面臨的一個嚴肅的問題。

目前在我國,關於同性婚姻的爭論很激烈,也很混亂。很多時候更像是兩隻狗在搶一根骨頭,而同性戀者就是那根骨頭。

7同性婚姻不合法是同性戀者與異性結婚的理由嗎?

不是。我國的法律不禁止單身,也不禁止同性同居。同性戀和異性結婚不是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是為了逃避輿論壓力。即便同性婚姻合法,同性戀在相當長時間內仍然會受到一些人(包括其親人和朋友)的不理解、歧視,甚至逼迫,那麼仍然會有人假裝成異性戀和異性結婚。當然,如果同性婚姻合法了,一定會在很大程度上緩解同性戀受到的輿論壓力,並降低「騙婚」的發生率。但這並不能成為當下同性戀者騙婚的理由。這就好比貧窮會導致偷盜頻發,但即使在貧窮的社會裡,偷盜也還是不道德的。

不論是同性戀者還是異性戀者,騙婚都是不道德的行為。「因為同性不能結婚所以騙婚有理」和一些公知的「因為沒有言論自由所以造謠有理」的邏輯是一致的。造謠公知褻瀆了自由,騙婚者褻瀆了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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