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中秋節!購物卡?處理好三方關係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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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逢年過節,送客戶、給員工發福利,購物卡非常好用。購物卡作為預付卡,涉稅問題、相關政策法規您了解多少呢?
中秋節到了,給員工發福利,發購物卡,避開發放現金繳納個稅的問題?這不是合理避稅哦,恰恰需要代扣代繳個稅。
預付卡屬於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徵稅項目,至少涉及三方:銷售方、購買方、持卡人。
銷售方開票要求及納稅問題
1、「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填開「預付卡銷售」
2、「稅率」欄填開「不徵稅」
3、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專票
4、預付卡銷售環節無需納稅,待到向持卡人實際銷售貨物或提供勞務時才需納稅。
購買方開受票及入賬問題
1、公司購買購物卡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後,未實際使用的,不得稅前扣除。
2、作為福利費發放給員工的,需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計入科目「福利費」。
3、以購物卡送客戶的,計入科目「業務招待費」
持卡人以購物卡購買商品或取得勞務後,不得再要求商品銷售方或勞務提供方開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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