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少年騎車撞人後無力賠償,以命抵債,罪魁禍首卻是媽媽
「爸媽,對不起。我也到今天了,我也無錢給他們,只能用生命給他們了......」一封簡短的遺書,包含著18歲少年廖珍平,對家人和父母多少的思念,而18歲正值青春年華的他,卻為何選擇自殺呢?
在一次上班的路上,廖珍平騎電動車撞倒了76歲的王奶奶,之後王家人向廖珍平要3萬元的醫藥費,他帶著王家人來到家找媽媽說了這事,然而媽媽卻說他已經18歲了,這事我不管,之後就上班去了。
後來王家人把廖珍平帶了出去就再也沒有回來,幾天後警察在橋洞底下找到了廖珍平的屍體,說是由於壓力過大服毒自殺,這麼年輕的孩子就這麼死了,廖珍平的母親怎麼也想不通。
王家人說,害死廖珍平的是他的媽媽,當初去家裡要錢的時候,廖家媽媽給了兒子一個嘴巴,還狠狠的罵了一頓,作為家人不為兒子著想,只是一味的指責,最終導致孩子受不了壓力,選擇了自殺。
18歲的生命,就這樣悄悄的結束了,面對這樣一個心痛的結果,我們該怎麼說呢?要說廖家人有理,但想想那位被撞的老人,現在還卧床不起;要說王家人有理,想想自殺身亡的18歲少年廖珍平,誰有能忍心呢?
三萬元錢,對於一個年輕的血氣方剛的小夥子來說,只需要努力工作一年就還清了,怎麼能用一條命來償還呢?對於雙方當事人,只需要大家真誠的溝通,勇敢的承擔,就可以和平的解決。
如果廖珍平堅強一點,如果事發後王家人沒有那麼氣勢洶洶,如果廖珍平的母親能夠安慰兒子幾句,讓兒子知道,親人會與他一起面對,也許廖珍平就不會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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