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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界外的洋官員蠻橫強硬,租界內的卻是法律正義的象徵


在租界負責審理案件的洋官員、維護治安的巡捕,在某種意義上,卻是法律正義的象徵。會審公廨的場面在晚清小說中屢屢出現,而巡捕們緝拿罪犯的身影也成為晚清小說中一道頗為獨特的城市風景。

洋官、巡捕與律師:內陸上海大不同

在上海開埠初期,英租界的司法權由官府掌握,在獲得上海道台同意的前提下,根據領事館的建議,採用一些變通的做法,因此租界內的華人仍受中國司法機構的管轄。1853年小刀會起義後,由於避難人數劇增,上海租界的各類案件數量陡升,出於對中國官府辦案能力的不滿,英國領事最終簽訂章程,規定在租界內拘捕華人,須取得英國領事同意,無約國人犯罪,均直接由他處理。在隨後的發展中,租界的司法機構逐漸成型,最終使得租界成為一個特殊的司法管轄區,並擁有一種中西混合式的法庭。

1869年,會審公廨在英租界出現,專門負責審理租界中的各類案件。在19世紀70年代,日常審理的案件多半是小偷小摸、夫婦離婚等小事,由於善斷家務事,洋公堂在當時的竹枝詞中形象甚好:

好似春風憑作主,朝朝總為判花忙。除此之外,最常見的案件包括不知道租界禁令的鄉人,被巡捕拘捕至公堂。有學者指出,會審公堂的司法規則與實踐是一個歷史性的跨越:華人首先是在租界的法庭上學習到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法律的至高權威首先在租界得到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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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審公廨

也因為租界的這一管理制度和司法制度,使得租界內外的洋官員在小說中的面貌大不一樣。在風氣相對閉塞的內地,華洋之間的衝突相對容易暴發升級,因此洋官員總是在此類衝突中以較為蠻橫強硬的形象出現,例如《官場現形記》中,江寧的制台不留心,在領事館附近處決了一個中國犯人,就會引來領事的抗議。

而在租界負責審理案件的洋官員、維護治安的巡捕,在某種意義上,卻是法律正義的象徵。會審公廨的場面在晚清小說中屢屢出現,而巡捕們緝拿罪犯的身影也成為晚清小說中一道頗為獨特的城市風景。《新上海》中,這樣描寫「洋公堂」:「見那衙門是外國式築造的,兩人走進,見中西官員已在那裡開審。左首坐的中國官,右首坐的外國官……只見巡捕、包探一起一起把案子解上來,有拆梢的,有打架的,有雉妓拉客人 ,有拐賣婦女的,……有華人控華人的,有洋人控華人的,……」

《續海上繁華夢》中,懷策等一群人以開設總會為名,私立賭場,騙取無數錢財,後來遂由治之找到一個熱心辦事的英國商人,由他出面,寫信至巡捕房檢舉,由中西包探聯合出手,才一舉消滅賭窩,為地方上除去一害。小說中的一班反面人物,大半都因各類案件被拘捕至公堂,或禁閉獄中死去,或被逐出租界,一系列情節的設置,包括洋人嚴肅辦案,不徇私情等,顯然都表明作者要將租界洋人的法治作為一種正義的象徵。

依法管理租界,使得租界內的社會秩序、城市環境更加有序,顯然也贏得中國人的讚賞。《續海上繁華夢》的開篇,便有一個紈絝子弟戚祖詒登場,這晚在妓院吃的大醉,走到馬路中間發酒瘋,攔著過路的馬車不讓走。這時,路上來了一中一西兩個巡捕,將他押回巡捕房關了一夜。次日清醒後申斥放出,小說中寫道,他身上搜出的各物,一律歸還,一件也不少,且「一個錢也不要難為,一些兒也沒有受苦,只在押所內住了一夜。此因捕房中例禁需索,查出必定重辦,不比中國衙門局所,動不動耗費重重,真覺不可同日而語。」該書十八回又記敘曾小溪藉助酒興,讓馬車飛速奔跑以至失控,「後來直跑到大新街上,來了兩個有肝膽的西捕,……預先備有七八尺長的一幅洋布,急忙左右站著,將這布料抖將開來,儘力扯住兩端,彷彿在馬路上打了道牆」,這才阻止事端。次日車主在公堂會審,中西官員判決賠償各類損失、醫藥費等,使得受害者在「堂下邊口頌青天,歡聲大作」。

類似情節在近代上海小說中一再出現,其背後所帶出的是中西方完全不同的法律觀念和城市管理經驗,在這方面,領先的西方人充當了中國人的「導師」,這也就難怪在上海小說中出現的洋官員、巡捕的形象在西洋人形象中一支獨秀了。而隨著歷史的前行,租界制度的變化調整,會審公廨終於成為歷史名詞,在民族主義日益高漲的二十世紀,上海的小說中洋官員的形象日益減少,西人巡捕(包括印度巡捕)的存在則更多地被視為國家主權不完整的恥辱象徵,他們的形象也在悄然經歷著新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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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辦和西崽:介於華洋之間

中國人對於「買辦」和「西崽」的態度相對複雜,但總的說來,多數中國人對他們持一種蔑視的眼光:他們被視為「洋奴」,身為中國人卻甘心為洋人做事,使得他們在品性上具有了不可彌補的缺陷,也因此不論他們最後是否能成為大富之人,他們在小說中出現的面貌總是不那麼討喜。

「西崽」一般用來指稱在洋人手下打雜,或者在西餐館、西洋百貨店等處工作的夥計,他們的身份相對較低,從事的工作也不受人尊敬。小說中常常出現的是西餐館的西崽,不過其形象相當單一,和中國餐館內的同行相比,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不過在收取小費方面,似乎比後者的收入更加豐富。身份特殊一點的是在洋行工作的西崽,又分為「房裡的」和「寫字間」的兩類,寫字間西崽其實相當於實習生或者最低級的職員,房裡的則比較特別,《新上海》中說這一類西崽「房間里一切事情都要他做的」,例如「洗馬子、倒便壺、洗澡擦背等等」,做這樣低賤的工作,服務對象又是外國人,他們在國人心目中的地位可想而知。不過《新上海》中的這位西崽,卻因為做事巴結,很得洋主人的信任,很快升到管家,幾年後更成了洋行的帳房先生,幫主人做生意的同時,自己也找機會大做房地產買賣,前後不過十多年,居然就積累了八、九百萬的家資,成為上海的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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滙豐銀行大樓

「買辦」的身份高於「西崽」,這一稱呼來自「Comprador」一詞,中文音譯為「康白度」,原意是採買人員,中文翻譯為「買辦」。清初,買辦專指為居住在廣東十三行的外商服務的中國公行的採購人或管事,後來逐步發展為特指在中國的外商企業所僱傭的居間人或代理人。買辦是一個特殊的經紀人階層,具有洋行的僱員和獨立商人的雙重身份。和西崽一樣,「買辦」由於介於「華洋」之間,且往往因為懂外語而在居中交易時佔中國人的便宜,其形象自然也不見佳。在早期的通俗小說中,買辦在中國人眼裡,除了洋奴這一身份外,更可惡之處還在於他們常常仰仗洋人的力量,在生意場上進行不公平競爭。《海上繁華夢》中最先出場的買辦「說得好一口『也斯渥來』的外國話,寫的好一手『愛披西提』的外國字,在西人大拉斯開的大商洋行做買辦」,這個人打扮的異常華麗,花錢極其散漫,然而其實「內裡頭卻也有限」。書中給他安排的下場也相當凄涼:他的老闆因為出入妓院,名聲不好,被召回國,他自然也就跟著失業,「聽說今年坐在家中,沒出過門」。

使得買辦形象更複雜化的,是1930年代在上海流行的左翼文人創作的小說,買辦資產階級作為西方資本在中國的代言人,成為左翼小說中被批判的對象之一,其中最經典的文本當屬茅盾的《子夜》,通過買辦資本家和民族資本家之間的殘酷競爭,來展示中國的民族資本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中無力成長的時代悲劇。小說中倚仗外國金融勢力最終擊敗競爭對手的買辦資本家趙伯韜,其人物性格的複雜也遠遠超過了早期小說中的「康白度」們,成為其階層頗具代表的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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