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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中國勛賞制度的先河,大清雙龍寶星

周有一圈星芒狀的紋飾,上面盤踞著兩條銀龍,藍寶石鑲嵌其中,中心位置則是一顆小紅珊瑚——對於熟悉中國勳章的收藏家來說,這是再熟悉不過的一款勳章了。與其說這是一枚仿造西方形制的勳章,不如說是一件充滿東方神韻的藝術品。這款勳章,就是「雙龍寶星」。這款勳章的重要意義在於中國從頂戴、花翎、黃袍馬褂的賞賜制度,轉變為近代與世界接軌的勛賞制度。儘管它最初是一款專賞洋人的勳章,清政府寄予了太多的外交期望,但也正是它開啟了中國勛賞制度的先河。

清政府的苦惱

1862年,同治元年正月,太平軍戰果累累,連克數城。經過連續幾輪的激烈討論,內憂外患的清廷終於做出了一個艱難而冒險的決定——利用洋人的力量「借師助剿」。在過去的一年中,清政府曾經先後拒絕了英、美兩國拋來的助清廷「壓平內亂」的橄欖枝,直到太平軍攻克寧波、杭州,進而進攻上海,清人才意識到自己似乎已經沒有了選擇的餘地。

這一年,對於一個叫做華爾(Frederick Townsend Ward)的美國人來說,同樣意義重大。正是這種政治風向標的轉變,成就了他人生中最大的輝煌。

三年前,27歲的華爾帶著自己的淘金夢,以一名商貿人員的身份來到了中國。但是,生意場的摸爬滾打併沒有給他帶來期待中的財富,倒是得益於早年的軍事訓練和冒險活動,經由記名道楊坊舉薦,意外地成為了清廷洋槍隊的教頭。積年卓有成效的付出,終於在清政府明確接受外國助剿後,得到了回報——先後率領洋槍隊在多次大捷戰中的優異表現,以及更易中國服飾的親善行為,為他贏得了四品頂戴和清廷的傳旨嘉獎。而在此之前,從未有外國人獲得過清政府的公開獎賞。不久之後,華爾又被破格賜予副將職銜,並且成為了第一個擁有中國國籍的外國人。

清政府賞賜給高級官員的帶有勳章性質的金質賞牌

自鴉片戰爭之時,為了應對「千年來未有之變局」和「千年來未有之強敵」,清政府意識到了引進外籍人才的必要性。早在華爾之前,船政、鐵路、礦務等方面都已經不乏外籍要員的身影。當時用來吸引人才的主要策略是「高薪」。就拿福建船政來說,一名外籍洋員月薪可達四百兩,就連新人也能拿到二百兩的月薪。與此相差懸殊的是,再能幹的中國僱員收入也不及洋人的三分之一。就連洋人自己都承認即使在本國也很難達到這樣的收入水平。美國人何天爵在《中國的海陸軍》中就寫道:「兩位外國軍官到天津當教練,契約五年,薪水比他們以前的收入大的很多。」

相當一段時間內,清政府一直認為洋人唯利是圖,除了重金禮聘外,無需其它。洋務派的代表人物恭親王奕,在奏請設立京師同文館的奏定章程中,也只規定了漢教習的獎勵規定,而「洋教習因只圖薪水,不求官職,未經議及獎勵。」

這種認識隨著外籍人才數量的激增和發揮作用的日益巨大發生了微妙的變化。不少官僚和實業家都開始主張對做出貢獻的外籍人才予以獎勵,以達到激勵的效果。在蘇松太道吳煦為華爾邀賞的照會上,這種轉變顯而易見:「惟西人喜功好勝,每羨中國紅頂,深以得此為榮,如蒙天恩,賞給副將銜,以示破格獎勵,則華爾喜如所望,必更歡欣鼓舞,以圖報稱。」

華爾先例一開,後來者不斷,以至於李鴻章得出了一個結論「應募來華各員,尤以得中國官號為榮」,提出只有不分中外,論功行賞,才能夠昭顯「中外一體之意」。只是,對於洋人的賞賜關乎國體、外交,不能草率行事,必須從長計議。翻閱《籌辦夷務始末》以及當朝的一些奏摺,不難看出,當時清政府為了遴選出一種恰當的獎賞方式,確實花費了不少心思,不過,那些傳統的形式都被一一否定:比如賜職銜不符合禮制,也大多流於虛職,恐怕弄巧成拙,招致埋怨。而頂戴花翎對於身著西式服裝的外國人又不便於穿戴。這些獎賞偶有為之尚且說得過去,要是作為定製大範圍推廣實在不妥。

解決這個問題的基本原則非常明確——最終的獎賞形式,必須是洋人喜聞樂見,又不至於讓清政府捉襟見肘。經過一番商議,共有四種獎賞形式突出重圍,成為了初步試行的備選,它們是:傳旨嘉賞、通知各國自主獎賞、賞賜銀兩,以及賞賜功牌。

一番實際的運行下來,孰優孰劣立見分曉。前兩種賞賜形式對於清政府而言無疑是最省時省力的,但在洋人看來不過是一紙空文,不是沒有實際價值,就是難以兌現。同治二年(1863年),一位在天津「助剿」有功的英國領事,在得知自己將得到「本國自行獎敘」的獎賞時,居然回復說「情願只領功牌」。而對於銀兩財物的賞賜態度,在船政監督日意格寫給一位法國友人的信札中,表露無遺——「我手下的人將收到允諾的四萬法郎的獎賞,而我自己可以得到二十萬法郎的獎金,且只要皇上高興,我還能得到新的封賞……這是一份不錯的交易。」顯然,對於洋人而言,財物的賞賜自然多多益善。問題是這樣的賞賜並不是小數目,倘若受賞者相互攀比,賞金節節攀高,大清朝的國庫早晚吃不消。

幸好還有一個皆大歡喜的備選——功牌。所謂功牌,最早是清朝發給八旗軍功人員的獎賞,上面書寫所立功績年月,鈐用兵部印,常見的有類似於獎狀的紙質和銀質兩種。洋人對於功牌的熱情倒真是令清廷頗感意外,莫非洋人骨子裡還是對「天朝上國」心存敬畏?

主要授予協助鎮壓太平軍的法國軍人的銀質功牌

真正的答案多少令清政府有點沒面子,洋人對功牌的熱衷理由很是簡單,只是因為它的樣子看起來有點像西方的勳章。當時的清政府有所不知,此時西方世界正陷入了一場幾乎病態的「勳章熱」。

勳章的最早起源是為了區別戰場上騎士的身份,每個騎士都會有自己獨特的標誌。這些標誌會出現在戰衣、盾牌、旗幟以及印章上。後來一些專門製作的勳章又被用來表彰功績。但是一場瘋狂的「勳章競賽」卻是發生在資產階級革命席捲歐洲,貴族階層被取消之後。此時人們把對貴族身份的渴望轉移到了對勳章和勛位的痴迷,甚至有人公開販賣假的授勛公函,而購買者仍舊樂此不疲。

功牌變身勳章

時任北洋通商大臣的李鴻章和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由於和洋人接觸頻繁,最先意識到了功牌受到歡迎的原因,分別向清政府提出了仿照外國寶星(勳章)式樣改鑄金銀牌和功牌以獎賞洋人的請求。

改造後的功牌叫做「金寶星」,分為四個等級——金質三等:分別重一兩四錢、一兩二錢、一兩;銀質一等,重一兩;背面紋飾均為雙龍,銀牌背面作螭虎文,正面皆鑄御賜字樣,專門頒發給在華「助剿」出力的外國軍事人員。

二等金寶星

不過,作為西方文明的產物,寶星在中國的推行並不是一帆風順。同樣是洋務派首領的左宗棠就對此提出了異議,認為「功牌與寶星,雖同為外國人所重,然寶星一項,事費工巨,必須外洋匠人製造方能合式,不如功牌本為中國名器,頒賞遠人尤為群情欣羨」。

但是清政府不但沒有就此止步,反而覺得「金寶星」 從外形到制度都應該更接近國際慣例。

光緒七年(1881年)徹底改革的契機來了。這一年為了商討對《中俄條約》的修訂,各國使臣、駐京公使齊聚一堂,按照國際慣例,作為外交禮儀,應該給與會人員嘉賞勳章。對於清政府而言,這是展開外交攻勢的絕佳機會,《奏定寶星章程》也應運而生,章程統一了寶星的名稱、等第、藻飾、執照製造頒賞程序。「中國之旗幟,向例繪龍文為識」的特點,成為了寶星之上「鏨以雙龍」的由來,並由此得名「雙龍寶星」。實際上,雙龍寶星的名字中的"雙龍"是因為當時清朝有代表國家的皇帝又有實際統治者的慈禧這種特定情況的體現,這和大清還使用雙龍旗作為皇室的旗幟有一定關係。

雙龍寶星

一時之間,寶星成了萬能靈藥。哪些行業需要扶持,哪項事業迫在眉睫,從寶星的授予對象就能得到答案:早先太平天國運動是清政府的眼中釘肉中刺,幾乎得到寶星的過半是助剿有功人員。而隨著太平天國被鎮壓,西學中文化和民生的內容,重新被重視起來,甚至超過以往任何時候。於是越來越多的教育家、植物學家,甚至是科學家得到了雙龍寶星的賞賜。醫學傳教士達斯維特就是其中的一位。

為了盡量地和國際接軌,滿足洋人的需求,清政府不厭其煩地一輪輪修改有關寶星的規定、章程。

頭等第一雙龍寶星 專贈各國之君

頭等第二雙龍寶星

頭等第三雙龍寶星 各國世爵大臣、總理各部大臣、頭等公使等

二等第一雙龍寶星 各國二等公使等

二等第二雙龍寶星 各國三等公使、署理公使、總稅務司等

二等第三雙龍寶星 各國頭等參贊、武職大員、總領事、總教習等

三等第一雙龍寶星 各國二三等參贊、領事官、正使隨員、水陸師頭等管駕官、陸路副將、教習等

三等第二雙龍寶星 各國副領事官、水師二等管駕官、陸路參將等

三等第三雙龍寶星 各國翻譯官、游擊、都司等

四等雙龍寶星 各國兵弁等

五等雙龍寶星 各國工商人等

洋人僱員之所以看中寶星,原本還有一個原因——得到一枚寶星並不容易,審查制度的嚴格程度必定和勳章所帶來的榮譽感成正比。當時申請賞賜一枚寶星,必須經過層層審核,實際貢獻和身份地位都是被考察的對象。一個獎案首先要通過使用人才的基層官員的考察,督撫大員或各部首長的複核。作為最後的審定機關,清政府有時還要徵求總署或外務部的意見。各級審查的重點是該洋員功勞的大小,職務的高低及其與奏定寶星章程是否相符。如果複查無異才能給予頒賞。獲得寶星者若有劣跡,則要繳回寶星和執照,以示懲罰。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三月,美國紐約礦員蘇達利就因為聲名平常被撤銷了曾經授予的寶星。

然而,隨著列強侵略步伐的加緊,中外勢力強弱的失衡,所謂的「嚴格審核」不過徒有形式。

更為諷刺的是,獲得雙龍寶星的不乏參與侵略中國的外國人。例如,曾獲頒三等第一雙龍寶星的德國海軍軍醫上將奧斯卡?奈寧格博士,在1901年又獲得了德意志帝國頒發的中國戰役紀念獎章。這枚獎章正是用來獎勵他在八國聯軍侵華作戰中所做出的貢獻。而獲頒二等第一雙龍寶星的英國駐華外交官馬格里爵士(Halliday Macartney)此前曾獲得過英國政府頒發的第二次中國戰爭獎章,而這枚獎章是授予參加第二次鴉片戰爭的英國官兵的,馬格里當時作為軍醫參加了這次戰爭。頗有意思的是,馬格里後來娶了太平天國納王郜雲官的女兒為妻。

中國人也能戴勳章

儘管在殘酷的現實面前,清政府雙龍寶星在中外關係上寄予的希望最終化為泡影,但它卻意外地開啟了中國勛賞制度的先河。

由於清政府設立寶星制度,最初的目的就是為了激勵外籍僱員,所以《奏定寶星章程》中寫明,寶星「專贈給各國人員,以示聯絡邦交,特加優異」。而中國人不但沒有獲得寶星的資格,甚至連佩戴外國勳章也受到了嚴格的限定。直到1898年,光緒皇帝本人收到了一枚來自德國的勳章,由此引發的個人興趣成為改變歷史的一環。

光緒帝獲得的即圖中的黑鷹勳章,主要授予各國王室貴胄,是普魯士的最高勳章

這是一枚德皇威廉二世頒賞的黑鷹勳章,用於答謝光緒皇帝對於出訪中國的海因里希親王的禮遇。製作精美的普魯士最高級別的騎士勳章,讓光緒帝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滿足感和久違的榮譽感,他當即決定回贈德皇頭等第一「雙龍寶星」,並且在製作過程中反覆修改細節,以示尊重。

在此期間,對樣稿的反覆審定與商討,加深了光緒皇帝對於西方勳章制度的了解,並激發了他的興趣。於是,光緒帝不但開始在接見外國使臣時,佩戴該國的勳章,並准許各地駐外公使佩戴外國勳章。

只是這項新政策,使之前一個就有些尷尬的局面變得更加難堪——依照各國通例,外交官員佩戴勳章必須以本國勳章為主,他國所贈勳章為輔。於是常常可以看見外國官員理直氣壯地將其本國之勳章佩戴在比「雙龍寶星」更為重要、顯眼的位置。以前清朝官員一概不佩戴勳章,倒也還說得過去,而如今卻只能在主位佩戴他國勳章,唯獨沒有本國勳章可供佩戴,這無疑有損「大清帝國」的尊嚴。

在外交官們的壓力下,經外務部奏准,清政府遂於光緒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八月宣布,「雙龍寶星」今後不再僅限於頒贈外賓,同時也頒賞給清朝外務部堂官及出洋各使,用以便宜行事。

批示下來的當月,專使美國兼考察各國財政大臣的唐紹儀,即獲得了清政府頒發的寶星。緊接著外務部官員、出使大臣,總共15人獲得了清政府頒發的寶星。起初,寶星主要頒發的對象是外務部官員和洋務派大臣。但是,隨著清王朝的日益沒落,傳統的黃馬褂、頂戴、花翎所帶來的榮譽感也逐漸貶值。而佩戴勳章所帶來的新鮮感,以及勳章所代表的西方價值文化的誘惑,則形成了一種新的風尚。很快,勳章再也不是涉外官員和洋務派大臣的專屬,許多職能部門的大臣都以佩戴勳章為榮。由於這種授獎對象的變化,頒賞寶星事項隨即由外務部移交到了內閣制誥局。

隨著寶星的對內頒發,人們逐漸意識到中國寶星的設置過於簡單,如果專門頒發給外國人還能勉強應付,一旦面向全國頒發就會產生諸多麻煩。比如,無論身份是皇族還是臣下,又無論因何原因獲賞,所頒發的寶星都僅此一種,而且勳章樣式大同小異,不易區分辨識。而在歐洲各國,勳章則分為皇族、戰功、勞績等類,每類又有若干等細分,而且每一等級均特點鮮明。

最終,經過外務部、海軍部、會議政務處反覆斟酌修訂,清朝最後一套勳章章程在宣統三年(1911年)二月得以頒布,並設立了專門負責頒贈勳章事宜的勳章局,暫附於外務部,頒贈範圍更是無論官民。頒布勳章章程的兩個月之前,外務部就已經將繪製好的勳章圖樣寄往奧地利付諸製作,然而等到這批獎章完工,大清帝國已經被中華民國取而代之。

這批勳章雖然一出生便已死亡,但它們卻使中國勳章制度完成了與世界的接軌,中國的勳章制度也擺脫了局限於外交的羈絆,更多的平民開始有機會憑藉實際的功績與貢獻獲得勛賞。一個更加公平、完善的民國獎賞制度也由此肇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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