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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雲大師:非法非非法

星雲大師:非法非非法

宇宙萬有,大如三千世界,小如芥子微塵,佛教皆名之為『法』。其中,有益於人者,稱為『正法』;無益於人者,稱為『非法』。人生之所以痛苦,社會之所以混亂,正是因為許多人在『非法』中打轉,例如:貪財,財富有了,還要貪杯買醉;貪名,名位有了,還想藉勢欺人;貪吃,肚子飽了,還求山珍海味;貪愛,愛情有了,還去搞三捻四,沉淪慾海??以致起惑造業,作姦犯科,與『非法』為伍,人生怎能不苦呢?更有甚者,認為『非法』非『非法』,社會怎能不亂呢?

像桃園一對父子因無力還錢而綁架債主之子,勒索巨款,嫌犯落網後,不但了無悔意,還聲稱:如此做是為了要教訓對方做人不要囂張自大。平鎮鄉一位鄉民因與妻子口角,憤而殺妻棄屍,被警方逮捕後,居然說是『為了睡得安穩』。苗栗一名小學老師在網路上設立了七個色情網站,警方偵訊時,他竟狡辯是為了學習計算機。凡此『理歪氣壯』的現象,不一而足,令人興嘆。

正當吾人慶幸:民主社會尚可藉選舉來拔擢賢才,整頓歪風時,某民選市長竟公然說道:『飈車不是犯罪。』一時之間,輿論嘩然。該市長又再解釋:當時是以法律見解來探討飈車問題。有人譏稱:這是欲蓋彌彰之說!古人云:『王子非法,與民同罪。』如今這位律師出身的市長卻堅稱『非法』非『非法』,不知該當如何?

所謂『人云亦云』、『積非成是』,現在社會最大的問題,不知非法,而更在顛倒是非,視『非法』為非『非法』。過去的非法者尚有羞恥之心,不敢明目張胆,如今不僅非法者堂而皇之,不以為意,甚至上下同心,沆瀣一氣,稱『非法』為非『非法』,怎不令人憂心!

《金剛經》云:『法尚應舍,何況非法。』看來還是對上善根器的教示;末法眾生,剛強難化,如果佛陀生逢此世,必定會加上一句:『「非法」應舍,何況非「非法」。』(來源:佛光山,摘自《人間福報》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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