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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重複!難讀!然而這就是偉大的福克納

「誰能在不讀其餘部分的情況下,讀懂《喧嘩與騷動》的第一部分,從低能兒班吉的視角寫出的一大篇古里古怪的、支離破碎的敘述?為了能夠往下讀,你幾乎得走回頭路,往前讀,我可沒這個興趣,我也不想讀《八月之光》,雖然我太太蘇珊·里格跟我說,只要我克服了一上來的陌生感,這本書就很好讀、很流暢了。」

說這話的可不是別人,是大衛·丹比,我最喜歡、最欽佩的一位美國文學與文化評論家。像喬伊斯、普魯斯特、亨利·詹姆斯之類調到hard模式的小說家,丹比也很樂於去讀,但福克納卻讓他卻步。在《紐約客》上的一篇短文里,丹比說他對福克納的畏懼,一直到啃完中篇《熊》後才算有所緩和。《熊》是福克納的名篇,但也歷歷可見作家標誌性的重複,連綿,喧鬧的音響效果,以及生僻詞和生僻的詞語組合。好在,故事所表現的一個男孩對野性大自然的佔有慾,還有老獵手、廚子、醉漢的生動形象,都讓丹比印象深刻。

辛苦!讀者辛苦小說主人公更辛苦

讀福克納確實很辛苦。丹比提到的《八月之光》,這部1932年完成的長篇小說,開頭的一段如下:

「莉娜坐在路旁,望著馬車朝她爬上山來,暗自在想:『我從亞拉巴馬州到了這兒,真夠遠的。我一路上都是走著來的。好遠的一路啊。』她想著雖然我上路還不到一個月,可我已經到了密西西比州,這一次,離家可真夠遠的。打從十二歲起,我還沒離開多恩廠這麼遠過呢?」

至少有三個特色:一是字體不一,「雖然……」開始的這句改變了字體以示區分於前文;二是重複的表達,短短几句話中反覆出現了「遠」,三是引導讀者注意時間:莉娜出遠門,走了近一個月,而上一次這樣的遠行是在十二歲時。

很自然地,下一段就開始寫過去的事,但並不是十二歲的那一次經驗。「父母去世之前,她從未去過多恩廠……」——咦,那可能是比十二歲更早的事情了。接著讀:「儘管一年裡她要去鎮上七八次,每次總是在星期六,坐著馬車,穿上郵購來的衣裙,一雙光腳丫子踏在馬車底板上,而鞋子卻用紙張包好放在座位旁邊。等馬車快進鎮子的時候她才穿上鞋。她長成個大姑娘後……」在幾個時間點之間,小女子莉娜來回跳動。

做福克納的讀者辛苦,給福克納當主人公,就更辛苦了。他們是一些晝夜不休的雷達,在觀察,在回憶,在說話。福克納愛寫傻子,《喧嘩與騷動》的開頭,就是康普生家的低能兒班吉在觀察他家的黑小廝勒斯特的動作,並記錄他和自己的動作,如同一個聆訊的證人

「他們朝插著小旗的地方走過來,我順著柵欄朝前走。勒斯特在那棵開花的樹旁草地里找東西。他們把小旗拔出來,打球了。接著他們又把小旗插回去,來到高地上,這人打了一下,另外那人也打了一下。他們接著朝前走,我也順著柵欄朝前走。勒斯特離開了那棵開花的樹,我們沿著柵欄一起走,這時候他們站住了,我們也站住了……」

敘事中的一個個「走」,跟莉娜話中的一個個「遠」,都是自我重複。重複會給讀者帶來困惑,但在福克納看來,重複才是日常表達的真相,不管是傻子還是健全人,說話都是易重複的。比如說,你出門在外遇雨,你不也會一邊找地方避雨一邊默念「下雨了」,「又下雨了」,「雨好大」,「我得快走」,「快走」,「快走」……等等嗎?只是在福克納之前,幾乎沒有人想過,小說是可以以這麼一種很「浪費」的方式寫的,尤其是你若把福克納跟比他小兩歲的美國同胞海明威相比,就更見其一水一火,三觀迥異了。

也許同樣的字詞在一段里反覆出現,確實容易讓讀者厭倦,不過,就一個健全人而言,牢牢銘記生命中的一件事、一幕場景的,並在日後反覆讀檔,這樣的重複實在很正常,也很有意義。福克納的人物都是記憶的好手,有時候,他們甚至彷彿是為了調動記憶而參與到眼下骯髒的時刻之中的。《聖殿》的女主角譚波兒就是這麼個人,她知道留在醉鬼高溫的身邊,對自己只會是凶多吉少,但她不走,還跟別人說,高溫「一天之內喝醉了三次」,又說,自己的哥哥曾經警告過她:

「巴迪——就是休伯特,我最小的哥哥——說過,要是他逮著我跟喝醉酒的男人混在一起,他就要把我揍個半死。可我現在跟一個一天之內喝醉三次的人混到一起了。」

譚波兒也並非故意反叛,她似乎是為了回憶而回憶,對於她來說,在一個惡棍身邊待著本不是什麼值得恐懼的事情——大不了自毀!這些南方白人的意識中,已經發生過的事情從來不會遠去,帶著威脅的假設就如同詛咒一樣,早晚要變成現實。而在《喧嘩與騷動》里,不停歇的閃回,往事,往事的往事,往事的往事的往事,一幕幕重現,跟當下的觀察擠在同一個紙上空間里。一頁文字里的時間可以來回跳躍五六次,記憶中的往事不止是再現了那麼簡單了,它們向當下重複施壓,像巨蛇一樣捆住主人公;它們讓主人公感受到時間的厲害。昆丁·康普生記得他父親的話:「時間反正是征服不了的……甚至根本沒有人跟時間較量過。這個戰場不過向人顯示了他自己的愚蠢與失望,而勝利,也僅僅是哲人與傻子的一種幻想而已。」

雖然是幻想,但是傻子在福克納的筆下一直擁有一種可愛的堅持屬性。凱蒂處處照護班吉,班吉依戀她,記得她身上有樹的香氣。在班吉的敘事里,這個記憶重復甦醒,他認為只要認準了這香氣,自己就不會孤單。傻子也是渴望疼愛的。正因此,凱蒂第一次用上成人香水時,班吉便特別緊張。而在《我彌留之際》里,本德侖家的低能兒瓦達曼,和班吉一樣敏感於氣味、聲響,他一直在重複的一句話是我媽是一條魚」——在傻子的世界裡,愛不是與強迫相伴,就是與扭曲的認知相隨;而他們的哥哥姐姐和父母親,既因他們而覺得備受創傷,又常常愛惜他們那份單純的性情。

重複!福克納開發的一宗大生意

還有許多類型的重複。福克納的諸多小說構成了一個「約克納帕塔法世系」,本德侖家族、康普生家族、薩德本家族等等多個家族互相勾連,昆丁、安斯、皮保迪等等主要和次要人物在多個故事中都有冒頭,馬棚火災、打獵、美國內戰等等事件,在《我彌留之際》、《沒有被征服的》、《去吧,摩西》等等書中都有提到。《我彌留之際》里重述了《喧嘩與騷動》的情節,《去吧,摩西》里重述了《押沙龍,押沙龍!》的情節。重複,是福克納開發的一宗大生意。

至於《我彌留之際》里,科拉·塔爾、達爾等人對艾迪·本德侖之死各有自己一個版本的描述,又是一種重複。十幾個人,每個人說出自己所見、所識、所回憶的,眾多聲音匯聚在一起,讓《我彌留之際》像拼圖一樣拼合起來。沒有一個讀者能夠辨別清楚人物各自的性格,更沒人能夠記清楚每個人話里的細節,看清拼合時角度。讀完全書後想再讀第二遍的,必是第一流的書痴不可。

但《我彌留之際》已算是比較好讀的一本福克納了。論福氏作品的閱讀難度,當以《押沙龍,押沙龍!》為最,福氏人物的「說」功在其中登峰造極:昆丁·康普生,從密西西比來的年輕的哈佛學生,跟他的加拿大室友說他的密西西比父親,這位父親說起了他自己的父親,後者又說到了那個一言難盡的托馬斯·薩德本是如何說薩德本自己的,接著,薩德本那些倒霉的孩子們互相寫信,接著,密西西比來的哈佛學生又和他的室友說起自己跟一個老婦人的談話,那個老婦人說出了她的故事,經過兩個學生的反芻,穿插到了前述各個人物的故事裡……這裡的「接著」是就讀者的閱讀順序而言的:我們只能按順序一句一句地看,其實在福克納的觀念里,這些「接著」都是「同時」,正如《喧嘩與騷動》所暗示的那樣,人的聲音是一片喧嘩,每時每刻都有許多張嘴、許多個聲部在工作。

除了引文套引文的說,福克納筆下更有名、更具標誌性的實驗手法,就是那些不加標點的獨白了。《喧嘩與騷動》中,康普生太太坐著准女婿赫伯特的車兜風,說了一大段台詞,喚出了一個絮絮叨叨滿腹幽怨的女主人形象:

「你們的父親是會不高興的如果你們壓著了誰我敢說你們的父親現在也只好去買一輛了你把汽車開來我真有點為難赫伯特當然我坐著兜兜風是非常痛快的咱們家倒是有一輛馬車可是每逢我要坐著出去康普生先生總是讓黑人們干這干那倘若我干涉一下那就要鬧翻天了他堅持要讓羅斯庫司專門伺候我隨叫隨到不過我也明白這話是什麼意思我知道人們作出許諾僅僅是為了撫慰自己的良心你是不是也會這樣對待我的寶貝小女兒呀赫伯特不過我知道你是不會的赫伯特簡直把我們全都慣壞了昆丁我給你的信中不是說了嗎他打算讓傑生高中念完之後進他的銀行傑生會成為一個了不起的銀行家的在我這些孩子中只有他有講實際的頭腦這一點還全靠了我因為他繼承了我娘家人的特點其他幾個可全都是康普生家的脾氣……」

類似這樣的段落,隔幾頁就來一篇。難讀是難讀,可是你得相信,這就是福克納的詩意所在:絮絮叨叨連綿不絕的句子是對真實生活的一種致敬,更確切一點說,是對真實生活中的音響的一種致敬。小說一向是在提升生活的,小說人物的口中,不能出現那些無營養、無內涵、缺少加工的詞句,而福克納卻將采自真實生活的語言及風格還給了小說。而在另外一些時候,無標點的長句引文還可以表現聽者的不耐煩:

「你們應該有一輛汽車它會給你們帶來無窮無盡的好處你說是不是呀昆丁你瞧我馬上就叫他昆丁了凱丹斯跟我講了那麼許多他的事。」

這是赫伯特向康普生太太說的話,昆丁也在場,他厭惡赫伯特,他覺得赫伯特仗著銀行家的身份,以高人一等的姿態空降到他家後者,要把他鐘愛的妹妹凱蒂(昵稱凱丹斯)從他的身邊帶走。昆丁和班吉,這對兄弟都對凱蒂有著特殊的感情,也都無法接受凱蒂的成年和嫁給別人。昆丁甚至夢想著和凱蒂和班吉一起遠走高飛,去到一個誰都夠不著他們的地方,這種幼稚的念頭會撞向他心中時時迸發的「時日將近」的預感。像他頭腦殘缺的弟弟一樣,人格殘缺的昆丁也有其動人的魅力。

難讀!每次出書都大費周章

從其發表第一本長篇小說《士兵的報酬》開始,福克納就是難讀的。對他而言,堅持自己的寫作是一個巨大的賭博,在二三十年代的豐產期內,除了《聖殿》之外,他的小說沒有一本能賣得好,每次出版都大費一番工夫,「叫好不叫座」的情況簡直是家常便飯。《喧嘩與騷動》在1928年9月完成,這是他的第四部作品,是在上一部《墳墓里的旗幟》嚴重受挫的情況下寫的,動筆時,福克納已經有了一份接受命運的心態,他確信自己不可能得到出版商的喜歡,不可能走紅,起碼在十年之內不可能。「一天,我好像關上了自己和所有出版商的地址、新書目錄之間的閘門,」他在日記里寫道,「我對自己說,這下我可以寫了。」

因為沒有出版商的催迫,他寫得不緊不慢,也沒有計劃,寫到哪兒算哪兒。那段時間的他,把個人的困境都守口如瓶,就像書中的班吉缺失一部分身體機能一樣,他封閉起了個人生活的一部分,用心經營其他的部分:他向童年記憶退得更深,對人的隱私,對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關係挖掘得更深。比起《墳墓里的旗幟》,《喧嘩與騷動》的故事氣氛蒼涼了許多,那些不由自主的重複,那種一次次倒退回過去的敘事節奏,吻合了大家族衰敗、人為時間所拘囿的主線。自然,福克納對小說的結尾究竟收在哪裡是沒有底的,因為人物都停滯在當前的時間段,沉溺於回憶,並不成長。

福克納將他的愛都寄託給了凱蒂,他總是一往情深地談到這位「美人」。但是他對康普生家的子女一代都抱有同情。後來在《我彌留之際》里,父親也是最大的反派,冷酷而無情無義,而子女雖然各有缺陷,卻都在用各種方式承擔落到自己肩頭的命運——哪怕是逃避。昆丁和班吉都想逃避,福克納本人也未嘗不是如此,他多多少少是一個理想主義者,借著昆丁這個悲劇人物,他躲過了那段本該焦慮到爆炸的日子。昆丁代替了福克納,去完成了一次本可能做出的人生抉擇:自殺。

所以,福克納還算是被自己的寫作給挽救了的幸運者,這種挽救,跟寫出超級暢銷書後獲得財務自由的那種挽救可不是一個檔次。可以說,要是沒有作家和文學批評家馬爾科姆·考利在1940年代後期的力推,福克納縱然完成了所有的傑作,也仍然不過是一個需要靠不停地寫來過活的知名作家。諾貝爾文學獎在1949年授予他的時候,他才不過52歲,相當年輕、對於諾貝爾獎而言,選中了福克納一直被看作一次難得的慧眼之舉,因為在此之前,他從自己最優秀的作品中收穫的財富和知名度實在很有限,而在此之後,他還有像《修女安魂曲》、《村子》、《掠奪者》這樣的傑作問世。

經典就是人人都說好但人人都不去讀的書」,這句話用在福克納身上再合適不過。福克納專家都是一些有強烈考據癖的人,他們不僅要考證福克納為何塑造這樣一個人物,考證那些讓他的人物沒齒難忘、以至於命運都受其禁錮的事件跟福克納自己的人生有著怎樣的聯繫,還得考證書中蘊含並累累重複出現的某物某人是否具有結構性的象徵。他所寫的美國南方,密西西比流域,生息著扭曲的白人家族及他們的黑皮膚的僕役、廚師、車夫、工匠們的那「郵票大小的一塊土地」,總被稱作是沒有希望的,或者說,你必須依靠細讀,配合擴張到極限的感受力,才能領悟到在那些愚昧的、武斷的、常常淪為粗蠻的行為和語言里,也蘊含著絲絲縷縷的人間真情呢。

文| 雲也退

本文刊載於20170926《北京青年報》B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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