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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比十大酷刑的刑罰,看完後震驚了

中華文明幾千年來,除去的母系社會不說,女性地位一直是被壓迫的,尤其在刑法上,女性受到的懲罰往往比男性更殘忍,更狠毒,今天就來說說那些可怕的刑罰。

苔刑是用小竹板或者小木條去抽打屁股,或者背部的刑罰,這種刑罰和電視劇中看到的杖刑性質一樣,不過輕重有別。

不過在宋朝規定笞杖之刑就是杖臀,即打屁股。要是婦女犯罪需用笞杖,就是杖臀。

尤其在宋元兩代有這麼一個規定,叫去醫受杖,就是讓受刑的婦女先把褲子脫掉,赤裸著下身去接受懲罰。

這種刑罰,不只是對女性身體上的懲罰,更是精神上的侮辱。

然後這種規定一直沿襲到了明代,甚至成了他人迫害婦女的手段,比如鄰里之間發生點矛盾,其中一方捕風捉影,憑口誣陷對方妻子,然後花錢買通衙役,在行刑時對女子進行這種羞辱。

而衙役幹這種事也是樂此不疲,他們的手段有很多,「挖荸薺」、「剖葫蘆」、「剝菱角」等等一些名詞。每次在升堂之前,先將女子的衣褲剝去,遊街示眾,還給種行為起了個名詞叫「賣肉」。一般這種情況,女子受不了這種精神侮辱,沒等到升堂,就已經自盡了。

比如還有一種,

是讓被告的女子戴著刑具,光著腳過堂,這時候仇家就會故意鬧事,慫恿潑皮無賴把該女子的褲子脫掉,衣服剝去,甚至還把貼身褻衣脫掉,並認出窗外,任人傳看。

如果這天不開堂,那麼擇日依舊如此。如果過堂之後,還要監押在衙門前示眾一天,無賴子弟又來終日圍觀,嘻笑取逗。婦女羞辱難耐,有的當場碰死。

更讓人憎恨的是清代乾隆年間的一個地方縣令,有一次受審當地的妓女,命令衙役把女子的衣服扒光,然後將杖刑捅進了女子的陰道里,這種手段簡直太惡毒了。

有此可見,女性在封建主義下的壓迫是可悲,大家要珍惜現如今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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