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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合同卻不賣稱只是想看房子值多少!不懂這些貓膩你將損失慘重

二手房交易中總會有很多奇葩的事情發生,今天小編就帶你以來來感受一下!

簽了合同房子卻不賣了 她說只是想看看能賣多少錢

簽完房屋交易合同,交了定金,卻突然被通知不賣了。更讓趙某沒想到的是,對方聲稱只是想看看女兒的房子能賣多少錢。一氣之下,趙某將對方和中介告上法院,索要違約金10萬元和其他相關費用。

近日,秦淮法院判決,馮某支付趙某違約金10萬元,中介公司返還趙某定金和中介費合計40510元。

小編:好啦好啦,大家都知道你有房了,請把違約金付了!

二手房已經過戶 買家要求房主重新裝修再交房

房主的房子在江寧,一個多月以前通過中介聯繫到一位買家,買方看房後覺得滿意,目前已經付了首付並過戶出件,即將去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等待銀行放款。

就在這時,買家突然提出了這樣一個要求:希望把房子重新裝修再交房!而中介給的回復是:「你的燈壞了,地板也舊了,門也不好,你應該把燈修好,地板和門換掉再交房。」

小編:請出門左拐買精裝修的新房去吧!燈好、地板好、門也好…

140萬買下二手房,前前房東拿出20年的租賃合同

趙先生和祝女士、老王,以及潘法官,是為了一套房子才認識的。這套北落馬營小區67平方米的房子,是趙先生去年買的,今年初拿到了房產證。然而從買房至今一年多了,趙先生從沒住進去過一天。正是祝女士把房子賣給了趙先生。賣了房的祝女士,始終沒有搬走。奇葩的是,這房子是老王在2010年賣給祝女士的。如今,老王和祝女士一直住在這房子里。還有他們的孩子、老人,儘管他們只承認是朋友關係。

另外,老王更是出示了一張,他和祝女士的租賃合同,租期長達20年。「買賣不破租賃的,你可以去查一下有關法律!」可是老王所說的這份合同,祝女士後來承認,其實是在她和趙先生簽賣房協議後趕簽的。

小編:等等!這關係,信息量有點大啊!

簽完購房合同又反悔 說中介給他喝「迷魂水」

第一天簽了購房合同,第二天就反悔,還到派出所報案,稱中介給他喝了「迷魂水」,害他糊裡糊塗簽了約。事實果真如此嗎?警方抽取了他的血液送到法醫中心鑒定,確認其體內沒有任何安眠藥成分。他只得承認,當初是自己貪圖房價便宜,沒有問清楚房屋情況。

小編:中介說這個鍋我不背啊!!!

房主賣房後連燈泡水龍頭都拆走了

網友「datouyu1223」發帖說,在交收房子時,只能用徹底「雷倒」來形容眼前的一切:原房主把房子里能搬的全部搬走了,包括煤氣灶、熱水器,甚至小到電燈泡、水龍頭、毛巾架等都沒「放過」。臨走時準備鎖窗戶,發現窗戶鎖扣也拆了……

「datouyu1223」,她說,自己購買的是學區房,最關心的是學籍問題,加上買房時比較急,而中介在合同中也只勾選了兩台空調、一台洗衣機,其他並未詳細列明,才會遭遇這樣的尷尬。

小編:就差把牆也拆了吧…

常見的違約借口,你一定遇到過

1、不關我事啊,我沒看清楚合同內容,我是被欺騙簽約的,我簽的是一份空白合同哦,內容是後來中介擅自添加上去的!# 中介背黑鍋 #

2、我老婆不同意賣房,我不能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 老婆背黑鍋 #

3、房子不是我的,我僅是代理人,要房子產權人才能拍板。# 不知道是誰在背黑鍋 #

4、我不同意這個合同,裡面xxx條款有歧義,不算數。# 合同背黑鍋 #

5、賣的這套房還沒辦證,是期房,所以不能賣。# 房子背黑鍋 #

6、我全家只能住在這房子里,法院強制過戶給你,我全家沒地方去啊,我也有最基本的居住權。# 一家老小背黑鍋 #

你還遇到過什麼奇葩的違約理由呢?歡迎評論留言分享。

二手房簽合同,這些問題不注意將損失慘重

熱點問題解答

Q:賣方的不動產權證還未辦理,我首付款已付,若賣方無力解押怎麼辦?

A:過戶時間應當以合同約定為準。在按約付款的前提下,如果對方沒有按期辦理過戶手續,視為對方違約。如果對方事實上無法繼續履行,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為現在賣方的不動產權證還未辦理,所以中間風險較大,建議及時關注對方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主張權利。

Q:房屋中電器設備的情況怎麼查,入住後發現有問題,可以要原房東出維修費用?

A:關於第一個電器的問題:看合同中如何約定,一般來說房屋內的電器多存在現狀交割,或者提供原來的保修單據給買家。

Q:貸款下款時間的約束,有什麼辦法保證賣家的利益?

A:下款時間是以銀行實際放款為準,在過程中,首先要確保買房的資信狀況,確保能夠順利放款,另外要確保買方在約定時間內辦理完畢貸款手續,在滿足以上兩個條件情況下,銀行的放款時間是買賣雙方都無法控制的。

Q:賣方過戶之後,買方再向銀行申請貸款?

A:貸款手續可以提前辦,銀行會有預審,但是需要等到房屋過戶並辦理抵押登記,銀行才會放款。

Q:買房子時,首付和貸款都是我還的,但是當時也寫了前女友的名字,現在要賣這套房,但是前女友提出要一半的錢否則不肯簽字,私下調解無果。請問如果提供所有還款證明,前女友是不是還肯定能拿到錢?

A:首先,如果前女友不同意配合,房子就不能處分。戀愛期間,在一方出資後,將另一方登記在房屋產權證上的行為應當屬於一種附義務的贈與行為。但考慮到戀愛關係的一種特殊性,在司法實踐中,通常會考慮雙方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未出資一方對購買房屋沒有貢獻的,可以認定房屋產權歸出資方所有;如果未出資方在購買房屋後有償還銀行貸款和利息等情況的,應當對未出資一方作出相應的補償。雙方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要求法院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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