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握10萬元巨款,貪246元7角,毛主席親自批准槍斃
貪腐問題自古就有,中國歷史上的大貪官不在少數,古代以和珅最為著名,新中國建立之初,以劉青山張子善的貪腐最為著名,儘管兩人立過大功,有人求情,毛主席仍堅持批准槍斃。
其實早在革命時期,毛主席就親自批准過幾次槍斃貪官,今天筆者給大家講一個貪污金額較少的人,他只貪污了246元7角,依然被毛主席批准槍斃了。
這個貪污的人叫左祥雲,此人當時官至不小,1933年,蘇區準備修建政府大禮堂和紅軍烈士紀念塔,以及一些其它建築,左祥雲就被總務廳任命為了工程主任。
作為主任他的權力可不小,當時中央為修建這些工程籌集了10萬元的資金,加上還有一些老鄉送的物資,這些錢和物都歸左祥雲管理。
其實在那個時候,籌集這些錢非常不容易,為了紀念那些犧牲的戰士,大家都是省吃儉用的捐款,最終多方努力才籌集了10萬元。
工程是在8月開始動工的,左祥雲看著每天大把的錢從他這裡過,忍不住動了歪念,他就和總務廳的一個股長聯手,從中貪污工程款,用這些公款來大吃大喝。
三個月後,也就是11月的時候,有人舉報了左祥雲的不法行為,後來工農檢查部門和中央總務廳就對其進行審查,結果發現左祥雲確實貪污了,一共貪污了246元7角。
更為惡劣的是,他還盜竊公章,企圖逃跑,當時毛主席是蘇維埃的主席,親自下令徹查左祥雲的貪污問題,最終人贓並獲無可抵賴。
1933年12月28日,毛澤東親自主持會議,討論處理左祥雲的問題,最終在第二年2月13日,對左祥雲等人進行了5個多小時的審判,認定左祥雲貪污屬實。
最終多項罪名一起,判處對左祥雲執行槍決,並於2月18日執行槍斃,左祥雲是當時被槍斃的較高級別的幹部。
※中國30年第一漢奸,否認南京大屠殺,支持日本人造核武器
※他是唯一和毛主席單線聯繫的卧底,被封少將,卻入獄13年
※他差點娶宋美齡當過民國主席,女婿是陳誠,死後蔣介石守靈
※蔣介石帶著遺憾離世,為何穿七條褲子下葬,棺中放四本什麼書
※他當了七年毛主席警衛員,毛主席去世,他帶全家痛哭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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