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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冰與火之歌,權力遊戲中的御前會議

權力的遊戲火的一塌糊塗。龍母、提力昂、瓊恩雪諾、瑟曦都令人非常喜愛。尤其是君臨的風雲變化,更是吸引無數人那緊繃的神經。

太愛權力的遊戲了

御前會議無疑是鬥爭的舞台,每一次人事變動就是鬥爭的激烈化;人員的重組就是鬥爭的階段性結束。瓊恩艾琳、艾德史塔克、小惡魔、泰溫蘭尼斯特都曾是首相(即國王之手)。御前會議直接聽命於國王,唯有國王才能將會議決議以法律之名執行。當國王缺席的時候,由國王之手代理其職權,國王未成年的情況下則由攝政代行君權。

電視劇中以艾德·史塔克為首相的御前會議

國王之手

御林鐵衛隊長

財政大臣 - 掌管國庫和國家財政

法務大臣 - 監管國家的司法審判系統

情報總管 - 掌管情報系統

海政大臣 - 掌管海軍

大學士 - 學識和智慧方面的首席顧問

儘管御前會議的常規成員有七名,但是有時會有額外的顧問人員。

奈德斯塔克組織的御前會議

各有職掌。皇家事務、財政、司法、軍政、大學士都有參與。從參與的廣泛性來看,很像明朝的廷議;從參與的人數看,很像內閣會議。基於制度談問題,

我們就來談談明代的廷議

廷議的提出

廷議不是誰都可以提。主要有兩種情況:內閣、部院大臣主動提出,獲得皇帝認可。比如崇禎元年畢自嚴說要給皇帝說要解決財政問題;也有皇帝直接提出的,比如嘉靖29年,俺答入寇,嘉靖皇帝讓下面廷議討論問題。

誰參加廷議:

這麼重大的會議,不能誰都參加,總得有個標準。

萬曆《明會典》記載,「近例凡朝廷有大事,當會別部或會九卿堂上官及掌科掌道官議者,該部奏請得旨,然後請會。

若合會武臣,則五府管事官皆與。

合會儒臣,則翰林院詹事府春坊司經局國子監皆與。

若刑名,則錦衣衛與。

若大事,則皇親駙馬皆與。

其奉旨會某衙門者,如旨施行。」

裡面有幾大類,在逐步之外,具體到軍事事務,五府參與;行政文化,學者參與;刑法,錦衣衛參與;大事,皇帝親自主持參與。可以看出,五軍都督府、翰林院的學者、錦衣衛都是有重大事務參與投票權的。(沒有投票權誰來)。

你們最關心的太監會不會參加?

我就明確告訴你,肯定會,皇帝要保持神秘感,不能隨便看小弟吵架。但又不放心小弟背著自己得結論,就得派代表:

景泰三年,明代宗擬廢太子朱見深,欲立皇子朱見濟,令廷臣議,派司禮監太監興安參加。

嘉靖二十九年:時帝遣中使躺廷臣,日中莫發一語。

懂了吧。

該書作者參加過n次廷議

怎麼討論

上面我們具體事務誰參與,重大事務誰參與。重大事務就是六部三法司(24衙門就算了,代表就夠了)等。

我們找個例子來看看。就重要的俺答封貢吧。

俺答封貢

俺答封貢廷議參加投票的人員是四十五人,主要為九卿、科道官和勛戚等人員。

議封號在定國公徐文壁、定西侯蔣佑、寧陽侯陳大紀、紛馬都尉許從誠、新建伯王正億、武進伯朱承勛、成安伯郭應乾、吏部左侍郎張四維、右侍郎魏學曾、戶部右侍郎劉光濟、禮部尚書潘晨、刑部左侍郎王國光、工部尚書朱衡、左侍郎趙錦、都察院左都御史葛守禮、右金都御史李棠、協理京營戎政右都御史譚綸、通政使司通政使王正國、右通政何永慶、左恭議李琦、右恭議宋訓、大理寺左寺垂成守節、吏科都給事中韓樣、戶科都給事中宋良樁、工科都給事中龍光、湖廣貴州道監察御史侯居民、陝西廣東道監察御史吳道明、山東雲南道監察御史朱文科共二十八員皆以為當許,或以為當在入貢後。

在英國公張溶、靈璧侯湯世隆、撫寧侯朱岡、泰寧侯陳良弼、伏羌伯毛登、豐潤伯曹文炳、惠安伯張元善、戶部尚書張守直、總督倉場左侍郎陳紹儒、刑部右侍郎朱大器、工部右侍郎鄒應龍、大理寺卿董傳策、右少卿王治、刑科都給事中王之垣、浙江河南道監察御史楊標、廣西江西四川道監察御史盧明章、福建山西道監察御史鄧林喬共一十七員皆以為不當許或又以為當議。

其議互市在定國公徐文璧、定西侯蔣佑、附馬都尉許從誠、武進伯朱承勛、新建伯王正億、吏部左侍郎張四維、右侍郎魏學曾、戶部右侍郎劉光濟、序娜尚書潘最、刑部右侍郎朱大器、工部左侍郎趙錦、都察院左都御史葛守禮、右金都御史李棠、協理京營戎政右都御史譚綸、通政使司通政使王正國、右通政何永慶、左恭議李琦、右恭議宋訓、吏科都給事中韓揖、戶科都給事中宋良佐、刑科都給事中王之垣、陝西廣東道監察御史吳道明共二十二員皆以互市為便

在英國公張溶、泰寧侯陳良弼、靈璧侯湯世隆、寧陽侯陳大紀、撫寧侯朱岡、伏羌伯毛登、豐潤伯曹文炳、惠安伯張元善、成安伯郭應乾、戶部尚書張守直、總督倉場左侍郎陳紹儒、刑部左侍郎王國光、工部尚書朱衡、右侍郎鄒應龍、大理寺卿董傳策、右少卿王治、左寺垂成守節、工科都給事中龍光、浙江河南道監察御史楊標、廣西江西四川道監察御史盧明章、湖廣貴州道監察御史侯居良、山東雲南道監察御史朱文科、福建山西道監察御史鄧林喬共二十三員皆以為不便。

討論了兩件事:

第一件事28:17;

第二件事22:23。

給封號多數同意,做貿易不可以。其實兩件事就是一件事,但分開議很蛋疼,自然沒通過。

「疏上 ,上以為未當,令部臣更議以聞」

只能再議。

兵部奉旨再議北虜封貢事宜,請如崇古議,封俺答王號。上允行之,諭崇古悉心經畫,務期安妥,仍督率鎮巡等官益嚴武備,不得懈弛,以致疏虞。

經過了兩次才有了結果。(投過票的人可以感覺到關於一件事投幾次票的酸爽)。

上面就是明代的冰與火之歌,廷議怎麼來,誰參加廷議,廷議怎麼討論。是不是和勞伯的御前會議很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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