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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的哲學模式:對應和中、陰陽合德、整體平衡

1.對應和中

《周易·繫辭傳》中,為了反覆說明其所闡述的哲學模式,使用「象」字共達39次之多。

在《繫辭傳上》共有如下所列關於用「象」字的論述: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第一章)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第二章)

「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第二章)

「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第二章)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第三章)

「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第五章)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第八章)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卦一以象三,揲之以四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第九章)

「以制器者尚其象。」(第十章)

「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第十章)

「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第十一章)

「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第十一章)

「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第十一章)

「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第十一章)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第十一章)

「聖人立象以盡意。」(第十二章)

「夫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第十二章)(此處與第八章重出) 。

在《繫辭傳下》其有如下所列關於「象」字的論述: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第一章)

「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第一章)

「爻則動乎內,吉凶見乎外。」(第二章)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第二章)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第三章)

「是故變化云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來。」(第十二章)

「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第十二章)

從以上的論述中不難發現《周易》關於從形象到卦,起於陰陽之因的哲學原理。真正做到了「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辯物。正言斷辭則備矣。」[1]由象到像,再由像到卦,反過來用卦作用於人的方法論原理,《周易》更是作了具體的說明:「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包犧氏沒,神農氏作,斫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斷木為杵,掘地為臼,杵臼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其中,「近取諸身者」,《說卦》曰:「乾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遠取諸物者」,《說卦》曰:「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

所以,胡適先生認為:「一切器物制度,都是起於種種意象,並且設一切人生道德禮俗也都是從種種意象上發生出來的。」[2]又說:「往來變化的『現象』,到了人的心目中,便成『意象』,這種『意象』,有了有形體的仿本,便成種種器。制而用之,便成種種『法』,舉而措之天下之民便成種種『事業』,到了『利用出入民咸用之』的地位,便成神功妙用了。」[3]因此,胡適先生認為:「象的重要性即如上文所說,可見『易也者,象也』一句,真是一部易經的關鍵。」[4]

同樣,劉大均先生也認為:《周易》中卦象,對於理解卦辭和爻辭是重要的依據,他因此認為:「繫辭的說法是有根據的」,[5]「通讀《周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我們發現,凡擬之以物時,初爻之辭皆取象於下」,[6]「反之,凡擬之以物時,上爻之辭皆取象於上。」[7]關於《周易》的取象,劉大均先生說:「據黃宗羲《易學象數論》談,《周易》的取象計有『八卦之象』『六畫之象』『爻位之象』『反對之象』『方位之象』『互體之象』共七種。」[8]易象之錯綜變化,於此可見。

可見,「象」是講人的認識事物的基本方法。「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指人們觀察物象的變化。「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觀察判斷卦象,以定吉凶,「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是指根據物的外形判斷象什麼東西,抽象出八種經卦:天、地、風、雷、山、澤、水、火,再形成卦象。這一過程,揭示出從形像到卦像的建立並統一的過程,也就是物象之客體(物質)與物象之主體(精神)在卦象形式中的統一。

其中,「以制器者尚其象」,「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形而下者謂之器」,「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說明了「形對應於象」是主體對應的第一步,稱為形象對應。由象設卦,是象對應於卦,是卦象對應,是主體對應的第二步。卦的形式反映著「一陰一陽謂之道」的形式,是陰陽對應,主體對應的第三步。可見:卦與象的對應,從中發現《周易》哲學思維的高度的對應統一,這是使本體論、認識論、方法論統一的基本原理。

然而,對應性原理中卻隱含著更為深刻的哲學原理。「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9]六爻各代表天、地、人三才之道,而居於人之二爻者,為中爻。顯然,具體成為卦象已有了人的因素在內,使人於中把握事物的變化,注意:這時人只有使自己處於持中的地位,方可正確把握天地的關係以及與人的關係。

因此,形與象的具體建立過程,到卦與象的建立建立過程,都說明了人的主體性對應客體性於「中間」的認識關係。形對應象,卦對應象。人居其中而和於對應之事物,我們稱為對應和中。

這是一種普遍的對應關係,例如:「易以道陰陽」,是說人在講陰陽,所以一陰一陽的對應性,是人和其中的發現,所以,陰與陽都是對應於人而言的。

所以,陰陽是對應於人的觀察,是主體與客體的對應性。而觀察設卦以後,卦成為形象、陰陽的對應於中,正因為這樣,我認為「形而中者謂之卦」[10]。同理,卦在形式上代表著主體和客體的對應性,而在運用方式上代表著人的居中性,在本體論上代表著中間的承啟性。即「道卦器」,「形而上卦形而下」。

這裡,我們再對對應和中規律加以論證,以區別於西方哲學的對立統一。

《周易》認為萬物均以卦象示出,卦象從陰陽之道中生來,萬物是形而下,道是形而上,卦以陰陽兩爻組成,卦中的陰陽變易能體悟出道,又能從中看到萬物變易之道理,所以,卦是形而上與形而下,道與器、物與物聯繫的中介,卦的主體性(聖人觀象設卦)使人成為形而上與形而下,道與器、物與物的中介。所以,「天人合一」者,中也,和於中也。

因此,人作為主體,能否把握事物,去處理與事物之間的關係,關鍵在於「中」字。《周易》中關於強調人的思維與行為與「中」有關的非常多,重要的有如下:「中正」「時中」「中行」「在中」「中直」「中道」「行中」「剛而過中」「反中」「中不自亂」「中節」「中心為處」「中未變」「中有慶」「中心為實」「中心為正」等等。

《文言·乾》曰:「龍,德而正中者也,」「重剛而不中」,「剛健律中」。《文言·坤》「君子黃中通理,美在其中。」正因為如此,又是和於中,爻為吉,卦為吉,正所謂「美在其中」。

作為思維方式,陰陽對應而和於中,不但在《周易》中高度地運用,而在中國的哲學史中,都體現出這一思想。《逸周書·武順》曰:「天道尚左,日月西移,地道尚右,水道東流,人道尚中,耳目役入。」《左傳成公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孔子曰:「舜其大知也與!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變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其斯為舜乎。」[11]「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12]「中之為德也,共至矣夫!民鮮久矣!」[13]後來,儒家又有了更高的概括:「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14]

顯然,「中」被認為是「天下之大本」,只有掌握了和於中的道理,才是有「道」之君子,「致中和」,才能有天地定位,因為天地的位置是人居中間而和於中所定,「萬物育焉」陰陽交感和於中而生為物,人與萬物的形象對應和於中而定萬物之名實,均是人致中和而觀物取象,陰陽交感和於中之理所出,因此,我們認為,萬物所出者,像也,物像對應也。像所出者,形也,形像對應也。形所出者,實也,形實對應也。何謂對應也,人之和中者也。

由此可見和中和的重要性。對應和中是人們認識事物的基本法則,是方法論的基本原則,只有遵循這一法則,掌握事物的平衡,利用和諧的方面,就能在變易中取得不易之理,使人們在其認識事物過程中發現自身的存在意義。

2.陰陽合德、整體平衡

在《周易》中,在對應和中的統一下而使陰陽合德,整體平衡,成為《周易》認識論和方法論的又一特色。

《周易》在這一方面,其論述也很多,其主要如下: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盪。」[15]「六爻之動,三級之道也。」[16]「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17]「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18]「參伍以變錯綜其數。」[19]「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20]「原始要終以為質也,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未也,初辭擬之,卒成之終。」[21]「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22]

可見,在用《周易》的卦象,陰陽爻之變來解釋萬物的變化規律時,由於「剛柔相摩,八卦相盪」更由於「參伍以變,錯綜其數」,「六爻相雜」「其初易知,其上易知。」所以,只有在根本上理解了「一陰一陽之謂道」,並在對應和中的規律下,把握陰陽變化的規律;或者把握事物的運動過程使其符合陰陽變化的規律,這一方法,稱為陰陽合德。然而卦象的整體分析也很重要,由於「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所以,實際出現的卦象的卦位於初陽、二陽、三陽、四陽、五陰、上陰的規定不一定相符,在分析卦象時,則一定要根據卦象的實象(即實際的卦象)去對應卦的虛象,即「六虛之象」,那麼,就會看出陰陽的虛象之周流的實象。因此,只要把握卦象的整體的對應,看陰陽之序是否和中、合德,再從中採取平衡的辦法,便能把握事物發展變化的最佳效果。顯而易見,整體平衡是把握事物發展變化的有效方法。

綜上所述,我們把(周易)的哲學模式歸納為:對應和中,陰陽合德,整體平衡。作為一種東方的哲學觀,在人類哲學發展與統一的進程中,將成為與西方哲學的一種對應。我們認為,也許兩種哲學的對應和中,才是人類哲學的唯一有希望的發展方向。

[1]《周易·繫辭傳下》,第六章。

[2]胡適:《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第86頁。

[3]同上,第87頁。

[4]同上。

[5]劉大鈞《周易概論》第41頁。

[6]同上,第38頁。

[7]同上,第39頁。

[8]同上,第42頁。

[9]《周易·繫辭傳下》,第十章。。

[10]鞠曦《周易哲學的整體觀與時空觀》載於段長山主編《周易與現代化》,中州古籍出版社 第184頁。

[11]《中庸》第六章。

[12]《論語》子路。

[13]《論語》雍也。

[14]《中庸》第1章。

[15]《周易·繫辭傳上》,第1章。

[16]同上,第2章。

[17]同上,第4章。

[18]同上,第6章。

[19]同上,第10章。

[20]《周易·繫辭傳上》,第六章。

[21]同上,第9章。

[22]同上,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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