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柞水法院院長講「槍響之後」的故事
5個朋友攜3支土槍獵捕錦雞,
槍聲突然響起,
踩點之人失了性命,
是誰殺了踩點之人?
是踩點之人槍支走火傷了自己?
還是同行夥伴開槍誤傷?
看柞水法院院長如何
抽絲剝繭明斷是非。
精彩出場
今天給我們講故事的是柞水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雷勇,他以《持槍打獵誤傷同伴,害人害己法不容情》為題,講述了一個好友結伴非法打獵引發的離奇案件。柞水牛背梁地處秦嶺深處,生態優美,珍稀動物諸多,一些不法分子懷有僥倖心理,非法製造土槍,獵捕珍貴野生動物。昔日夥伴對簿公堂,公檢法三方聯合勘查揭露真相,這個貪嘴丟命的事,值得每一個人警醒。
聽法院院長講故事
故事重現
2016年初秋的一個夜晚,柞水縣小嶺鎮胡嶺村村民李某、康某、儲某、汪某、熊某相約趁著夜色到一個叫金家溝的地方去打獵,五人攜帶了三支自製的土槍和彈藥、手電筒及礦工用的礦燈等,興高采烈向金家溝前行。
途中,發現一群錦雞棲息在灌木叢中,儲某和汪某各自開了一槍,打死了兩隻錦雞。五人初獲戰果,打獵的興緻更高了。當五人行至一片松樹林時,汪某提議歇一歇抽支煙,五人便在一土坎旁停下休息。
歇息中李某提出自己先行去踩點趕仗(趕仗在柞水當地的意思是吆喝驅趕獵物),李某便提著槍一溜煙消失在夜幕之中,儲某這人有點小聰明,遇事好搶頭功,借口找地方解手,便拿著槍朝李某前行方向追去。
沉寂的夜色中,儲某忽然聽到前面樹林傳來吱喳吱喳的像是樹葉被踩踏的聲音,即趴在地面觀察,後發現有疑似動物眼睛的反光點,儲某便舉槍射擊,在槍響的同時,儲某隱約聽到了一聲痛苦的呼叫聲。儲某趕過去尋找獵物時,發現李某中槍受傷倒在土坎下面,慌忙叫來康某、熊某、汪某幫忙,將李某送往醫院救治,李某經搶救無效而死亡。
在此期間,儲某沒有向康某等人說李某是他開槍誤傷的事實,而且在康某問他有沒有開槍沒時,他堅稱未開過槍。經鑒定,死者李某因頭部遭受槍彈損傷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
此案柞水縣公安局偵查終結後,柞水縣人民檢察院以被告儲某、康某、汪某、熊某分的行為構成非法製造槍支罪、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告人儲某還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向我院提起公訴,死者父母同時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四被告進行民事賠償。
就這麼一個簡單的案例,大家都非常清楚明白,四被告非法製造槍支的行為構成非法製造槍支罪毫無疑問,狩獵中捕殺了兩隻國家二類保護禽鳥錦雞,也應承擔非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法律責任。
對檢察機關指控儲某的過失致人死亡罪,儲某一口咬定李某不是自己開槍誤傷的,而是李某不小心槍走火誤傷了自己丟了性命,堅稱自己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由於案發在夜晚,加之死者李某中彈時只有儲某一人在現場,導致本案涉及儲某過失致人死亡的事實認定困難,這不僅涉及到對儲某的定罪處刑,也涉及到死者李某父母提起的附帶民事賠償的處理。有鑒於此,我院再次勘查了案發現場,並對涉案槍支的長度、擊發裝置、擊發程序、射擊距離等進行科學論證,在此基礎上我們結合案件其他證據、進行了認真分析:
* 經鑒定死者李某系頭部遭受槍彈損傷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當晚只有李某、儲某、汪某三人持槍,排除了康某、熊某致死李某的可能。案發時,三個持槍的人中,汪某距現場在200米以外,而三人的所持的自製土槍有效殺傷力是50米以內,汪某應排除誤傷李某的嫌疑。
* 李某雖持有槍械,但李某身高只有1.57米,而其所持土槍長度達1.16米,若是李某不慎槍走火,不管怎樣一種持槍姿勢,手臂長度加槍的長度還是槍支自身長度,射出的槍彈不會擊中頭部,結合槍彈擊中李某頭部的彈道角度、皮膚表面特徵看,可排除李某槍支走火自己誤傷的可能。
* 在李某、儲某同眾人分開後,汪某等人只聽到兩聲槍響,儲某承認其中第二槍是他打的,方向是南北方向。通過現場勘察,剛好死者李某和嫌犯儲某處在南北位置,距離不超過40米,李某也在儲某所持槍支的射程範圍之內。
當把四被告帶到現場實地模擬了案發全過程後,儲某不再狡辯,承認因當晚李某頭戴礦燈帽,頭上礦燈一直亮,他以為是夜幕下動物的的眼睛,於是就開了一槍,是自己開槍誤傷了李某致其死亡,以前不承認該事實是思想上有負擔,害怕被判重刑。
最終合議庭對這一案件進行認真的評議後,以儲某以過失致人死亡罪、非法製造槍支罪、非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對康某、汪某、熊某分別判處一年以上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死者父母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調解達成了賠償協議。宣判後,儲某和其他三被告皆服判,未上訴。
院長手記
我講這個故事有這麼幾個初衷和目的:
一是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公民私自製造槍支、私藏槍支不但違法,更是犯罪。不管出於何種喜好和目的,奉勸大家遠離槍支,若以前收藏有各類槍支,立即上繳公安機關。
二是樹立生態環境意識,保護各類野生動物,堅決改掉狩獵打獵的陋習,不要因個人愛好而觸犯國家法律。
三是不管是違法還是故意或過失觸犯刑律,構成犯罪,一定不要心存僥倖,要主動投案,積極配合相關機關進行處理,勇於承擔法律責任。
四是法院在審理每一個案件時,一定要嚴謹細緻,查清事實,依法判處,讓違法者心服口服,使廣大群眾受到教育。
希望大家聽了我講的辦案故事能有所收穫和啟發。
雷勇
雷勇,漢族,生於1968年9月,商州區人,研究生文化程度,中共黨員。1992年7月參加工作,從事法律工作25年,四級高級法官,商洛市審判專家,現任柞水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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