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屠殺差點將漢人殺絕
文史
09-29
人類文明史就是一部戰爭史。但在我的定義中,在戰爭中因抵抗而死亡的不算是屠殺。因此在本文中所說的屠殺是對方指放棄抵抗仍被殺害的行為,包括屠殺平民百姓和放下武器投降的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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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統一中國之前屠殺人民達400萬到600萬。這裡還不算饑渴勞累死的,只是指放棄抵抗投降煩人士兵和平民百姓。
東漢末年,黃巾起義三國鼎立。期間,死於屠殺的人民達到了恐怖的1500萬!全國「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生民百餘一,念之人斷腸。」據統計,,在156年全國人口5007萬,到265年,三國人口總計才767萬,真的是十存其一,生不如死啊!
清初,清軍入關,為征服漢人。實行屠殺政策。在遼東,先「殺窮鬼」,後「殺富戶」,屠殺遼民300萬。揚州城坡,清軍實行大殺特殺政策。揚州十日,嘉定三暑。慘絕人寰,不忍卒睹。廣州城破,「屠戮甚慘,居民幾無憔類······累骸燼成阜,行人於二三里外望如積雪」。另外清軍還屠殺苗民一百萬,回民數百萬。粗虐估計,清軍屠殺人數在2000萬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