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一等公民」搞定,再談「租售同權」!
摘要:在深圳市龍崗區某小區,商品房業主和保障住房的業主因為小區花園、停車位等公共設施資源的使用分配產生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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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瘋狂哥 小李
儘管近期房地產調控不斷加碼,從限購、限貸到了限售,無數空軍為之歡呼雀躍,加上前段時間的「租售同權」、「集體土地建設租賃房」等政策,連瘋狂太原人房產置業群也被空軍佔領了陣地,每天都在暢想美好的「租房時代」……
房地產市場是否會像某些人預測的那樣橫盤,甚至L型,我覺得最應該搞定的不是開發商,而是商品住宅業主!
2個月前,深圳市作為試點城市首推「租售同權」,為了保障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女能夠得到公平教育的機會,政策出台後可以享受就近入學的權利,目前尚未有相關上學的後續報道,如果有朋友知道可以在評論里留言告訴我,租戶的子女是否享有了和房東子女同等的上學機會?
然而今天新聞報道:在深圳市龍崗區某小區,商品房業主和保障住房的業主因為小區花園、停車位等公共設施資源的使用分配產生分歧:
商品房業主認為:我們以市場價買的樓房,選購的時候就是看中了地段、小區物業、環境以及公共配套設施,希望將保障房單獨隔離管理,不同意共享小區花園及車位;
保障房住戶認為:我們不是「二等公民」,我們要求保障房產權單位讓我們與商品房業主同權,共享小區花園及車位。
雖然這是一個個案,但是卻真實的反映了「租售同權」這條路並不順暢。可以設想一下,在車位、花園、學位等公共資源非常緊張的城區,一邊是花了大價錢購買商品房的業主,一邊是保障房住戶和租賃住戶,怎麼制定優先和滯後享受的規則,還需要有關部門出台明確的制度。
如何保障「租售同權」施行:
1、加強公共資源供給
租售同權最根本的矛盾是有限的公共資源分配順序。在當前我國大力發展租賃住房市場的背景下,加強停車位、學區位、綠地公園等公共資源的供給,從根源上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務,促進我國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2、確認責權
首先,商品房業主擁有房屋的「所有權」,租戶擁有房屋的「使用權」,這兩個權利從本質上說不對等,消除商品房業主對租戶、保障房住戶「二等公民」的看法,也是推行「租售同權」的一個關鍵。
《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辦法》,其中第20條明確指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後,日常物業管理應當納入所在小區統一管理,並與所在小區商品住房享受同等物業服務,承擔同等義務。開發建設單位不得在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與商品住房之間設置圍牆等物理隔離,也不得有其他類似的歧視性措施。
北京市住建委8月底表示,開發企業違法設置隔離障礙的,住建部門將不予批准預售許可,暫停網簽。
「租售同權」,任重道遠
我現在不妄言租售同權,希望每一個人都能實現自己的安居夢,關注「瘋狂太原人」,隨時提問樓市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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