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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孩子,誰做主?

Q

問:

老師您好!

我和男友談了4年了,我31,他比我大7歲,因為他是農村,家裡條件非常不好,我是上海的,我家人堅決反對。

我和他本來說好買了房結婚,因為他不可以買房,如果用我的名字買房的話一定要付6成,資金就不夠了,那買房事情就這樣拖著。後面我也沒有辦法,畢竟有感情,只好退步,同意借房子結婚了。

最近他說結婚後馬上要孩子,我說等一年,等買了房,有點積蓄了,再生孩子,他說不行,我不同意的話就分手。我也同意分手了。他就說我害了他談了這麼多年,拖了他,他說他家人一直急著他結婚生孩子,他現在如果找不到,到時候就跟我們家沒完,反正一些威脅的話。

我說我是同意和他結婚,但是孩子事情可以商量,可他就是不退步,還用這種態度,我真非常氣憤。

現在我終於想明白了,家人是對的,雖然平時他有些事情還順著我,他脾氣也還行。但是這事如果我跟他硬來,他一定會啥都做的出來。後來談下來他同意買好房再生孩子,我看他是沒有路走了,才這麼說的。不然他也不會退步。

經歷了這麼多事情,我發現我累了,不想和他天天這麼吵了,本來父母就非常不同意,他現在又這種威脅態度,我想分手了,但是他不想分,現在該如何是好?非常謝謝您。等待你的回復。

諮詢師回答

雖然你的文字不是很長,但是寫得很清楚,讀了以後,能感覺到你的累。

家裡人不看好的一段感情;男方從硬體和軟體都乏善可陳;兩個人之間在結婚、買房、生孩子這些重大決定上,都不太合拍,不是你退,就是我退,而且退得都心不甘,情不願。

現在,你的問題是你想分手,他不想分,你問我,該如何是好?

坦率說,一個人是不能夠代替另外一個人做決定的,一個人也代替不了另外一個人做決定。所以,該繼續還是放棄,沒有人能夠做得了你的決定,除了你自己。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是你和他兩個人的事情。你希望和他結婚,需要得到他的同意。同樣,他希望和你共度一生,也需要你的同意。你們每個人都有權力選擇繼續或放棄。他是否同意,那是他的事情。只要你想清楚你要什麼就可以。如果,你因為他不同意分手,所以你就沒辦法了,只能繼續維持下去了,那也是你自己的選擇。

也許,你可能會擔心,你和他硬要分手,他會威脅你。如果,他真的威脅你,那隻能說明一點,他非常不自信,他很害怕找不到其他合適的女孩。一個男人用威脅的手段,說明他內心有多惶恐,有多焦慮。如果他的那份惶恐和焦慮,激發起了你的保護慾望,助人情結,你放不下他,那麼你就不用害怕,因為那證明你比他有力量,你可以背他在肩上,成為他的母親。如果你不是那麼強大,你也很害怕,那麼就趁早地遠離,因為你的生活不可能生活在另外一個人的陰影之下。如果,你猶豫不決,拖泥帶水,那麼你們將兩敗俱傷。

他說,「你害他,拖了他」之類的話,我們可以解讀為他喜歡把責任往外推,「有錯都是你的,不是我的」,這個是小孩子的心態,不像是一個38歲的成年男子所說出來的話。所以,他怎麼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怎麼想自己。如果,你也覺得他說的對,你有愧疚,那你真成了他的媽了,只有一個不智慧的母親才能去受一個無理取鬧孩子的影響。如果,你放不下他,那就扛著,扛到扛不動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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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男人家裡窮不是婚姻的主要障礙,心裡的貧窮——自卑,不願意承擔責任,輸不起,這才是影響婚姻的因素。無論是買房結婚,還是租房結婚,只要兩人在一起開心快樂,尋常的粗茶淡飯也能吃出一份返璞歸真的甘甜,因為有愛。所謂「貧窮夫妻百事哀」,哀的不是那份物質上的貧窮,而是內心對貧窮的不甘,有比較之心。而這份「比較心」,更會讓原本的愛和感情隨著時間的流逝,在柴米油鹽,辛苦操勞中消磨殆盡。

傳統認為,結婚了,就一定要生孩子,生孩子更多的是為了傳宗接代,延續香火。而現代的觀點更認為,孩子的成長環境對孩子日後的健康快樂成功更為重要。成長環境無關乎房子是借的,還是買的,而是取決於這個屋子裡的父母是否恩愛,和諧和包容。如果兩人尚未有做父母的決心和能力,至少連兩個人之間都沒辦法做到和諧相處,有了孩子,更會讓家庭滋生出更多複雜的人際事情,孩子在一個不和諧的家庭中成長,一生都會留下陰影,不能充分發揮他的潛能,成功快樂得生活。

當一對男女準備結婚的時候,外在的物質是應當的,但不是最主要的,兩人必要有足夠多的共同信念和價值觀作為基礎。比如說,兩個人對事情的看法(應該怎樣)一致,就是共同信念;兩個人追求的價值(對事情里什麼重要,想因此得到些什麼)可以不一致,但對方追求這些價值,是自己可以接受的,便是共同價值。

因為每個人的成長經歷不一樣,所以每個人的信念系統也不一樣。但是,既然兩人在一起,他們的信念必有一致的地方,即重疊的地方,這個重疊的部分讓兩人之間和諧、融洽。如果,兩人相處,你說東,我想西,兩個人價值觀能夠重疊的部分不是很多,光有感情也是不足以使兩人長久快樂相處。因為愛會驅使一個人去忍受和原諒對方和自己內心不一致的觀點和行為,越多的愛便導致越多的忍受,承受越多的痛苦;而這份忍受會讓對方同樣感受不到你的愉悅,會對他產生壓力,因此,這樣的不良循環會折磨彼此,讓彼此痛苦。

一對男女要獲得美好的愛情,直到共同走向婚姻,需要有一份好的婚戀心態:我有足夠的能力照顧自己的人生,你也有足夠的能力照顧自己的人生,而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更能增添額外的價值,產生一些獨自一人不能獲得的成功快樂。這樣的關係,才是1+1〉2。否則,兩人都感到吃力,兩個人的力量不足,何來成功快樂?

相識4年,可以讓你很好的看清自己,看清你所愛的人,是否合適和你繼續走下去,而這個決定權在你手裡。

諮詢師簡介

文字:陳露

編輯:露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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