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士嘉堡5歲小孩和母親不幸被撞2次身亡,肇事汽車逃逸
(加國君報道)昨天(9月27日)晚上,多倫多士嘉堡發生一起悲劇事件,一家四口在Warden大道中間橫穿馬路,結果33歲母親和5歲小孩先後被兩輛汽車雙重撞擊,不幸身亡,其中一輛肇事車輛還逃逸。
雙重撞擊不幸身亡
據警方表示,事發於周三晚上9:30分左右,在401高速公路以南的Warden大道上,一個四口之家橫過Warden大道,33歲的女子及5歲的小孩被一輛往北行駛的奧迪小轎車不幸撞上。
警察卡姆·贊布里(Carm Zambri )稱,當時受害者一家四口吃完晚飯離開餐廳,兩名大人分別抱著兩個孩子,從西側向東橫過馬路,並沒有在指定的十字路口或交通燈路口過馬路。
然後,不幸的事情發生了,母親與5歲小孩被一輛北行的深色奧迪A4小轎車撞上,奧迪的前擋風玻璃都撞碎了。
更不幸的是,強大的撞擊力將母親和小孩二人從北行線拋到南行線上,再次被另一輛車撞上。
救護車雖然迅速剛到將兩人送院,但最後2人還是不治身亡。
肇事車輛逃逸
35歲的奧迪車司機留在現場,而另外一輛肇事車輛則逃逸。
警方發出通告,要求司機到警局報道,據警方描述,第二輛車是2006年-2011年款的深色本田思域。
警方並且公布相同款式的圖片。
警方表示,逃逸車輛的右前方有可能會損壞。
切勿亂過馬路
為什麼加拿大駕駛安全意識這麼好,行人被撞事件卻頻頻發生呢?
加拿大開車習慣與國內有很多地方不一樣,路權知識非常重要,如果在停牌(Stop Sign)或者交通燈路口,駕駛者會非常小心,行人優先權最高。所以很少會在這些位置發生行人被撞事件。
但是,如果行人為了貪圖方便,在馬路中間橫穿馬路則非常危險,加拿大直行車速非常快,時速80公里很普通,與國內不一樣,加拿大駕駛者的本能意識根本沒有考慮行人會在馬路中間穿越,加上夜晚視野問題,很容易發生悲劇。
下面看看安省交通廳的行人安全規則(http://www.mto.gov.on.ca/english/safety/pedestrian-safety.shtml):
行人規則:
1、只在人行橫道或交通信號燈交叉處過馬路,不要在馬路中間穿越。
2、確保司機看到你,如果司機停車,請在進入道路之前與司機眼神交流。
3、穿著明亮或淺色的衣服或帶有反光條,特別是在黃昏或夜晚。
司機規則:
安省對司機的要求更嚴,如果在人行道、校區或交通燈處違反規定,將罰款$150-$300加元,並扣3分。
所以,司機駕駛要集中精神,隨時留意馬路狀況,確保行車及路人安全;行人不要再貪圖一時方便,走多幾步到路口交通燈處過馬路,大家安全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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